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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第1页)

亦是他此刻的承诺。

有了心上人,谁也不甘等不到白首共度时便早早离开。

长安缭乱

翌日一早天大亮,晋王一行从长安城门而出,沿官道往两江出发。

临安王在长安城外五里的折柳亭相送,将自己珍藏的两坛竹叶青送给晋王。

“愿皇兄一路平安。”

“我自然会平安。”孟钦将杯中酒一饮而尽,讥讽一笑,“我与四弟早就已经势如水火,如今父皇也不在这儿,四弟不用再装模作样地扮卑微,装乖巧了。四弟,这么多年,我唯一看错的,就是你。不,不只是你,就连裴缓那个纨绔子弟,我也是看走了眼。”

孟云客温和一笑,道:“三皇兄有贵妃疼爱,又有卫相保驾护航,在外军功累累,在内是父皇最疼爱的儿子。皇兄光芒如此之盛,臣弟自然而然卑微,只有靠近皇兄,才能看见前方的路。臣弟生母早逝,又不得父皇喜爱,这么多年做的许多,也不过是为了活命而已。”

有权有势的妃嫔都没有子嗣,有儿子的妃嫔一个接一个地郁郁而终。孟钦的道路一早就被铺平,等越武帝百年,他会是无可争议的太子人选,下一任皇帝。

那个瘦弱得像只小猫一样的孟云客,生母陈妃不过是一个卑贱至极的宫女,她很懂事,眼见着自己注定是活不成的,服了药自尽,在死之前把儿子送到宫外封地临安。

从小去封地的孩子,和皇帝哪有什么情分,孟云客在朝中没有任何依仗,嘉贵妃也从来没看得起陈妃母子,便也不再费心思去对付他。一晃数年,孟云客回京,对孟钦恭敬谦和,朝上朝下事事不管,再加上他已经成年再下手实在是显眼,看他依旧没用,嘉贵妃和晋王就也没有再多看他,只一门心思对付皇上特别偏爱的陆贤妃和其子瑞王。

在他们费尽心力一个一个将那些碍眼的人铲除的过程中,那个他们从没放在眼里过的孟云客却不知不觉中羽翼渐丰,在朝堂站稳了脚跟——他从不结党营私,朝上却尽是支持他的文官清流;他办事勤勤勉勉,陛下把手中烦琐的事交给他,他也办得漂亮。

渐渐地,他站到了自己的对立面,成了最大的一个敌手。

灯下黑。

光芒万丈的灯,也有看不到的地方,就是自己的身边。

孟云客不是弱不禁风的病猫,他是个野心勃勃的狼崽子。

不过就算都是狼,在狼群中地位也有高有低。狼选头领,靠的是血的搏杀。在绝对的武力面前,什么阴谋什么阳谋,都没有任何的作用。

孟钦摔下酒杯,将披风甩到肩上,衣摆刮到孟云客身上,脸颊留了一道血痕。

“四弟的手再长,也只在长安。两江一行,为兄会好好教教四弟用兵之道。这天下,终究是血肉白骨堆积起来的。”

孟钦并没有带走孟云客的酒,甚至方才喝的,也是自己带的。孟云客拿帕子擦去脸上的血迹,坐在亭子间,将那两坛子酒一杯一杯地喝尽。

折柳寄情,折柳亭,是用来送别的。

成之曾经在这座亭子里,送他去封地临安,那一日濛濛细雨,是清明时节。

今日他也来送别。

送别曾年少无畏的自己。

酒喝干,他起身,走向繁华最深处的长安。

连着几天晴朗天,日头一天比一天热烈。孟钦惧热,队伍在正午时总会歇上两三个时辰,等到黄昏时分才启程。为了补上这个时间缺口,在计划之内到达两江,队伍在晚上赶路,马不停蹄,这样日下来,人受得了马却受不了。

又一匹马在狂奔中轰然倒地,马上的百夫长摔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没顾得上自己,踉跄着扑到马身上,这是从他入伍伊始就跟着他的马,走过黄沙冷箭,却死在了这里。

副将李然看不下去,掉转马头到车边,祈求道:“王爷,歇一歇脚吧,人能禁得住,马不行,咱们的马可都是跟着我们出生入死的兄弟啊!”

此处距离两江约莫还有两百里,过了今夜,烈马奔袭,一日多就可到达,确实也不用急了。

“在前面找个地方歇一晚。”孟钦说着顿了下,又道,“给他一笔银子,把马火化了吧!”

“多谢王爷。”

出生入死多次的人,总会有一些迷信。他们军中的马死,多会火化,骨灰带在身边,再入沙场时,人和马依旧是并肩作战,自然会无坚不摧。

这里荒山野岭,前后只有一个有百十户人家的村落。

孟钦一行到之前给了消息,村民里正带着村民们忙不迭地出来跪迎,里正将自家打扫打扫,让这位尊贵的晋王殿下住下。

虽然破,但也没有更好的地方,只能将就。

孟钦吃着里正家里准备的饭菜,味道寡淡,只有丁点儿肉末,他皱了皱眉,把勺子放下。

里正脖子一凉,打了个哆嗦,生怕晋王殿下一个不高兴让他的脑袋搬家。

孟钦嫌恶道:“行了,退下吧!”

“是是是,小的告退。”里正猫着腰退出去,等走到门口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后背湿了一大片。他把自家腾了出来,婆娘带着孩子住到娘家去了,他晚上也只能去别家挤一挤。

里正驼着背,慢腾腾地往村口走,听到远处传来一阵“嘚嘚”的马蹄声。

里正抬起头,开阔的平地上一行人驾着马飞奔而来,瞧着有十来个人,那马跑得飞快,一晃神的工夫,几个人就跑到了近处,看见里正翻身下马。走在前面的人一袭白衣,长得格外好看,里正没念过多少书,说不出来什么,只觉得仙人下凡也就是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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