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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错了将她抱在怀里的男人,只是觉得他真的很好看。
清辉映月,端正自持。
阮明姝将他错认成了6衍,雪肤星眸,眼眸极其漂亮,几分贵气几分捉摸不透的冷傲。
他的衣领好像还浮着淡淡的冷竹清香,她忍不住埋进男人的衣襟,面若桃花般娇贵,水润的唇瓣染着潋滟的春色,她用软糯的声音撒娇:“亲亲我吧。”
柔软的、娇滴滴的声音,落在耳里软糯轻盈。
沈嗣咽了两下喉结,托着她腿弯的手指攥紧了几分力道,他沉默了良久,“你喝醉了。”
小孩子才有磨牙习惯,她怎又是蹭又是亲的。
沈嗣两辈子也没有和一个人这么近的距离接触过,他这种浪费时间的事情属实没有什么兴。
阮明姝委屈的快要哭出来,表哥怎么连在她的梦里都对她这么冷淡?她的丈夫不肯碰她就算了,喜欢的人也不要和她亲近。
她都如此主动,他还想如何?未免太不近人情。
阮明姝的眼尾泛起潮红的水色,轻轻嗅了嗅男人身上熟悉的气息,伸手将他抱得更紧,她哭唧唧的说:“连你也嫌弃我吗?”
沈嗣罕见的几次束手无策都是因她,软的没用,硬的又不合适。
软硬兼施对她又没什么作用。
她并不是很听话的。
乖的时候很乖,脾气也不好哄。
沈嗣以前上实验课的时候养过一只兔子,白白软软,蓬松微胖,小兔子被他养得很刁钻,脾气不小,但又会看主人脸色。
沈嗣觉得阮明姝有点像他以前养过的那只小兔子,娇气犯蠢又懂察言观色。
阮明姝眼睛湿了湿,哭得鼻尖都是红的,可怜兮兮收起眼泪。她仰着脸,黑白分明的眼,认真看着他。
她越看越喜欢,脑子迷迷糊糊,蹭着他的脸要去亲他。
她的唇瓣柔软潮湿,恰好落在男人的脸颊,一阵浓郁的软香随着她的动作漾开。
他的脸就像块玉,没什么温度。
贴着他冰冷的皮肤恰好能缓解酒后微醺的暖潮。
她只亲了一口,还没亲够,还没尝到是什么滋味呢?
她都不知道好不好吃。
烈酒伤身,阮明姝的后脑勺隐隐有些胀痛,她主动抱着他的脖子,乌像锦缎铺在纤瘦的后背,梢随着夜深人静时的冷风轻轻晃动,宽大的袖口里伸出一双雪白的小臂。
她紧紧贴着他的胸口,轻薄的衣衫好似被深夜的露水骤然弄潮了几分,柔软的布料贴着少女玲珑的曲线,一把盈盈的细腰,软得不像话。
她张开湿润的红唇,迷迷瞪瞪间唤得是其他人:“表哥。”
这两个字,静静敲在死寂的深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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