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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尸的消灭,对我而言有一种惩恶扬善的骄傲感。
曾几何时,道人皆以消灾驱邪为己任,在如今利益熏陶的年代,这么纯粹的道人已经很少了。
我并不觉得这一次消灭炭尸自己有多大的功劳,而是觉得做这种事自己觉得很开心,甚有一种神秘大英雄的感觉。
我们这一次只是给施安柔几人打下手,这三人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厉害很多。
就连原本显得本事不高的陶舫,其实也是了不得的人物!
一开始我并没有多注意陶舫,这其中少不了周璋的那番手下败将的言辞所干扰。
在今天离别的时候,我有注意到他的脚,特别是裤腿破损而露出来的脚踝。
他裤脚的破损应该是引僵尸过来的时候弄坏的,露出来关于脚踝的部分不多,但外踝骨露出来足足有我的拳头大,上面的表皮覆盖了腿毛,健康,不是疾病变大之相。
众所周知外踝骨的大小和运动锻炼有关,可是长得犹如成年人拳头大,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和遗传有分不开的干系!
外踝骨的大小看得出来一个人的脚踝力量有多大,奔跑起来有多灵活,在相骨书籍记载中,有针对外踝骨大的一族人的记载,要是没记错的话,他们是郜于人。
所谓的郜于人,就是两千年前生活在郜于险地的汉人,族人擅于用脚,再崎岖的山路也能如履平地。
如果陶舫真的是郜于人,难怪他能够以脚力把炭尸引来这里,没有被伤害到。
想到这些,我心中暗自吸了一口气。
陶舫貌似现了我有注意他,微微朝我一笑。
我们并没有和施安柔他们再待太久,炭尸已经解决,至于现场的那些大大的横幅,没有清理的必要,毕竟这个小区已经烂尾,这些横幅在这里还能够避免邪祟驻扎呢。
在回去的途中,我跟宗琳还有项世林说了陶舫的事。
一开始我是当成奇特事情来说的,却想不到在我说完之后,宗琳的面色沉了下来,眼里带着深深的凝重,道“郜于人!”
见状,我和项世林不禁感到奇怪。
宗琳看了看四周,对我们说道“你们知道郜于人还有另外一个称谓吗?”
我和项世林相视一眼,不谋而合的摇头。
宗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眼神中带有一闪而逝的忌惮,道“食心人。”
“食心人?”
“没错,郜于人原本是汉人,因避战乱而隐居郜于险地,为了生存,供奉当地妖怪为神,郜于人每月负责为‘神’所献祭人类的心脏,族人以食心而得以庇护,两千多年下来,郜于人已经养成了食心的传统,每月必食鲜活的人类心脏,朝郜于险地的方向膜拜。”
“嘶!”
听到宗琳的这番科普,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杀人夺心供奉妖怪而活,这跟助纣为虐有什么区别呢?
每个月吃一颗人类的心脏,岂不是每月都要杀一个人,那一个郜于人活一辈子,得杀多少人啊!
我不敢相信看起来人畜无害的陶舫会是杀人食心的恶人,可能他的族人、祖宗真的这么做,可他并不一定,就好比坏人的孩子不一定是坏人是一样的道理。
宗琳犹豫了片刻,道“希望他真的没有那种恶俗才好,原来他是郜于人,难怪他一直穿长裤遮住脚踝,在人前也没有大动作,是为了自我的隐瞒。”
回头想想,陶舫确实平平和和的,哪怕遭遇周璋的鄙夷也不反抗,当天对付炭尸的时候他也没有展露身手,现在看来为了隐瞒脚踝特别的可能性最大。
要是陶舫是不折手段杀人的食心人,施安柔和赵心朋是否是帮凶,或者说后两人也被隐瞒,这些我们暂时不知情。
陶舫有意的隐瞒身份,现在我们说出去无疑会打草惊蛇,可以先看看他到底是好是坏再做决定。
陶舫的事情确实值得在意,可现在让我头痛的还有另外一件事,就是昨晚攻击我的女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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