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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拾陆(第1页)

泡泡先前没有名字,名字都是人类起的,野猫跟流浪猫不需要名字。泡泡一窝兄弟四个,它记不清弟兄们都是什么花色了,那时候他还没睁眼。弟兄们没活几天就死了,一场暴雨下来城市里排水不利,整条街道跟条河似的,更不要提它们待的灌木丛了。妈急着把它往高处叼,脖领子那块皮被牙咬着晃晃悠悠,它吱呀吱呀地叫,等它妈把它往个什么地方一扔,说:“别嚎了,待会儿野狗听见声儿来把你吃了。我去把你弟兄们也叼来,你在这里老老实实待着。”结果妈自己回来了,一遍一遍舔它,给它喂奶。当时泡泡还不懂,它还在为自己能独享母乳而喜悦。过了几天当妈出去觅食的时候,它猛然发现没人跟自己挤在一块儿睡觉或者摔跤了。到底还是小,妈的嘱咐半点不放在心上,意识到自己孤身一猫就又扯着嗓子吱呀吱呀叫,这一叫,就真把野狗招来了。是野狗,泡泡还没睁眼,但泡泡闻得见。野猫野狗身上的味儿跟家养的不一样。男人跟女人身上的味儿也不一样。还是条上了年纪的狗。野狗呼哧呼哧凑近了,淌着哈喇子闻猫崽儿。泡泡浑身乳毛都炸起来,抖着嗓子喵喵叫。“小玩意儿。”野狗哼哧一声:“吓得那样,我又不吃你。”泡泡哈着气缩到一堆烂木头后边去,那野狗倒是蹲在前头不走了:“你妈呢?”“你干嘛骂人呢?”“我问你妈上哪儿去了。一个猫崽子在这,活不长的。”“我妈找吃的去了。”“哦。”野狗打了个哈欠:“你弟兄们呢?猫崽子都是一窝一窝生的。”“不知道,下完大雨就没了,我妈说去叼,但没叼回来。”“你不问问?”“我一问她就咬我。”“哦,那应该是被水冲走了,淹死了。”“什么叫淹死了?”“就是死了。不会动也不会叫,臭烘烘的,变成肉了。”“能吃吗?”“你要是饿,那就能吃。但猫肉不好吃,就吃过一次,比剩饭还酸。”泡泡又哈着气。“嗨!我又不吃你。”“我妈说野狗会吃猫。”“有的吃,但我不吃。我之前跟主人住在一块,他教过我不能吃。后来是饿急了,吃过一次死猫。”“跟着人类住,怎么还会饿?听妈说被绳子拴着都不会饿。”“那是后来的事,我跟主人一家走丢了,找不着他们了。之前住在一块的时候怎么会饿。”“跟着人类住好吗?”“当然好,就是他们太笨。”“为什么?”“他们的崽子还没断奶的时候可不会跟咱们似的说话,也不会呲牙哈气,见谁都伸着手要抱抱——人类没咱们这种尖爪子,你知道吧?”“没有吗?”“没有。也没有尖牙,所以整天都得提心吊胆守着他。”“那后来是怎么走丢的?”“他们搬家的时候忘记把我放到车上去了,汽车速度很快,嗖一下就没了,我追不上。但主人记性一向不太好,我就慢慢等他想起这回事来,每天找点吃的在附近等——房子有陌生人搬进来住了,但我不敢跑太远。主人一家可蠢啦,跑太远,他们可能找不着你。”“嗯……”泡泡天生有猫的想法:“我觉得你是被抛弃了。”“哈哈哈,你们猫总是这么想。我告诉你,不会的。主人是没那么坏心眼的。”泡泡还要说什么,就听见耳边有大猫喉咙里呜呜地示警声。“滚远点,野狗!”“猫妈妈,我可不是野狗,你看我脖子里还挂着项圈呢。”“那就是被抛弃的流浪狗——滚远点,别碰我的孩子!流浪狗没一个好东西!”“嗨,我走,我走。小家伙,咱们下次再聊。”流浪的老狗跑远了,它妈过来给它喂奶。它两只前爪习惯性抓来抓去,问妈:“妈,你怎么这么恨狗?”“我的后腿就是被它们咬断的。”妈说:“见着流浪狗离远点儿,准没错。”泡泡当时已经模模糊糊睁眼了,它知道妈是有点瘸腿的。后来妈连着好几天没回来,它饿得浑身都没劲儿了。老狗又经过这儿,问:“你妈还没回来?”“没有。”泡泡有气无力地说:“好几天了。”老狗伸着脖子叫,过了一会儿来了另一只母狗,也老了。老狗问母狗:“你嗓子尖,问问附近的弟兄们有没有看到狸花猫的尸体。”母狗点点头,伸着脖子长长嚎一声,远近的狗都叫起来。两只狗竖着耳朵听,母狗耷拉下耳朵来,说:“好几只,都被收走了。最近城里正清理流浪猫狗,咱们也得小心点。”老狗对泡泡说:“唉,小玩意儿,你妈也变成一堆肉啦。”泡泡饿得没力气了。天又轰隆隆地要下雨,老狗问:“你想不想被人类捡走?要是想,就喵一声,我把你叼到路边去,你大声叫唤,要是有好心人会把你带走的。”“要是没好心人呢?”“那你也就变成臭烘烘的肉。”泡泡饿得直打飘,它喵了一声,老狗把它叼到路边灌木丛里去。“大声叫!”老狗说:“我看见不少小猫是被这么带走的。”泡泡喵喵地叫,雨哗啦一下子就下起来,它的毛本来就没长全,这会儿又冷又湿贴在身上,全身都打哆嗦。它的眼睁不开了。这就是快死了吧?就在它以为自己快死了的时候,脑袋顶上的灌木丛被拨开,一双黑漆漆的眼看过来,它打了个哆嗦-它这应该算是有主人了。泡泡蜷在猫垫上晒太阳,老狗说得对,碰见好人就不会担心吃不饱肚子。但它这个主人有点不一样。猫能闻出一些东西来。城市里什么味儿都有,在外头流窜的活物无非是流浪猫狗、鸟,还有不常见的跑出来的或者被遗弃的其他宠物,兔子蛇什么的。但最多的还是人。男人,女人,小孩,老人,猫都能闻得出来。但主人身上的味儿是它从来(以后也)没有闻到过的。直觉地令猫有点不高兴,当人发脾气的时候身上往往会散发类似的味道。可是主人从来没发过脾气,他甚至没有什么情绪。哦!是有的,不过得身边有另一个主人才行。泡泡的名字就是叫霈霈的女人起的,所以她应该也算它的主人吧?她身上的气味就让人安心多了。“…你该多出去走走。”女主人说:“老在屋里闷着,心情也会差。”“不会。”主人微微笑着,手指来逗泡泡:“有泡泡陪着我。”女主人叹口气,主人把头靠在她的肩上:“你偶尔来看看,就已经很好了。”泡泡炸起毛来,照理说,动物做出这种亲昵的行为是想要交配。可是泡泡闻到了令猫非常不快的味道,这绝对不是荷尔蒙。它在妈对野狗威吓时就曾经闻到过类似的气味——它知道妈是真的会跟野狗以命相博的。那么现在,两位主人是谁想咬死谁呢?泡泡炸着毛跑远了-其实泡泡还是挺喜欢两位主人的。女主人不在这里住,主人跟它住在这里,每天早上出去晚上回来,给它吃的喝的玩的,还允许它在床上乱跑。有时候他整天呆在家里不出门,连饭都不吃,就只呆呆地在沙发上或者什么地方坐着,眼睛里空荡荡的,黑得吓人。这时候泡泡拍他一爪子,他就会回神,然后轻轻抱起它问:“你也想她了吗?”泡泡才不想,泡泡谁都不在乎。

屋里总是弥漫着淡淡血味儿——这么淡的味道人类肯定闻不出来,老狗说得对,人类确实蠢——但泡泡能闻到。它知道血是从哪里来的:主人的双手总是免不了伤,他有时候会细致地顺着手掌纹理拿刀尖细细划过,这个时候血腥味会更重。这样一定会疼,泡泡想不通他为什么会这么干。卫生间里也会有血味儿。每隔一段时间,主人浑身上下都会有淡淡的血味儿——平常这种血味儿只会留在手上。有一次它在屋里撒欢,撞倒了卫生间的纸篓,里头有那种卷起来的棉布一样的东西,上头就带着血。哦呦,人类可真是麻烦。但这个人类、这个主人,算不上讨厌,毕竟他没饿着它。当猫要知足-家里很少来人,多数时间是主人一个人,有时候女主人会来,除此之外,只来过一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先说这个女人。这女人给泡泡的印象太深刻了,门儿一开就弥漫着刺鼻的香水味,害得泡泡打了好几个喷嚏。那女人看见泡泡,笑了一笑:“还养了猫?越来越像个人了。”主人给她倒了水,语气没波没折的:“您应当提前说一声。”女人又笑一笑:“只是来看一看,不碍什么大事——最近怎么样?”“很好。”“脸色这么差,可算不得很好。”女人说:“要知道,智力水平超群,并不意味他就能成为一个正常的人。”女人的目光在主人缠着绷带的手上略停一停,抬眼道:“还有,你得记着当年我据理力争将你从那个地方带出来、允许你拥有国籍、并且能接受正常孩子该有的教育,是为了什么。”“我知道。”“莱切帕尔女士对此可是颇有微词,听说她在你中学时期找过你?”“是的,母亲找过我。”“对你动了刑?”“是。”“那时候我太忙,你联系我时我还有点惊讶。”女人喝了口水,问道:“那时候看护你的人是谁?”“…是母亲。”“我知道,是哪个母亲?”“莱切帕尔母亲的贴身仆人。”“听说她常打骂你。”“是,她认为……孪生兄弟的死因在我。”那女人笑起来:“一群蠢货,无非是图个心里慰藉。”主人并不说话,他只略微低头盯着杯沿。两个人聊了一些泡泡一点儿也听不懂的话,然后女人立起身来跟他道别。主人说:“您肯屈尊来看我,我已经受宠若惊了。”女人背对着他,又笑起来:“照法律,我是你名义上的姑姑,应该的。”-来拜访的男人,说起来奇怪,他身上有跟女主人类似的味道。可能是她的亲戚,泡泡能闻到他们身上流着一样的血。他们聊了些什么,泡泡没听见,也并不关心,它当时一门儿心思去抓沙发上坠着的流苏。最后那男人站起来,说了句:“这样对你和她都好。”然后拍拍主人的肩,主人并没有从沙发上站起来送客的意思。直到那男人走到玄关,主人才冒出一句:“你这样做,她如果知道,绝不会心安理得。”那男人侧过脸,露出一个压根儿没半点笑意的笑容:“你不会让她知道的。徐淼,每个人都有点见不得人的事儿。你不适合跟霈霈在一起,这是客观事实;你永远没办法跟她在一起,这也是客观事实。偏偏你总是心怀侥幸,认为能拉着她往下坠——现在我告诉你,这绝不可能。”主人问:“往下坠?我只是爱她。”“然后劝她跟你一块儿死,或者两个人去无国界小岛自生自灭?”主人嚯地站起身来。泡泡耳朵贴下去,屋里气氛瞬间沉下来,它知道这种情况往往一点就炸。男人哼一声:“别激动,我绝不会纵容她这么做。如果有必要,我能拿根绳儿把她拴起来——徐小同学,你想象不到我为霈霈能安安稳稳过完这辈子做出什么,所以良言相劝——你多么倒霉、多么可怜被造出来,那是你的事,跟霈霈没半点儿关系。也别总是一口一个爱,你——”主人的脸色惨白,泡泡觉得他几乎要站不住了。“——你对她只是……”“够了!”主人浑身颤抖得厉害,他语无伦次地:“我不能没有她、我……”门开了又关上,屋里只剩主人一个人了-人类虽然蠢,但是善变。它之前以为主人是个好人,后来再看——唉,搞不清楚了。因为它好像被主人抛弃了。它想起街上的流浪猫流浪狗,太可怕了,它不要变成流浪狗的肉。从那天起就有点不对劲,那天还是下着雨——这么说来它每次提起主人都是在下雨。主人开门之后就倒在地上蜷着身子,泡泡拱着身子把门关上,舔他湿淋淋的脸。哎呦,哎呦,浑身都湿透了,明明带着伞,怎么这么可怜?它又闻到有血味儿,而且很新鲜。是哪里的伤口裂开了吗?它扒拉开主人的手,手心里有两枚小小的东西扎进肉里去。这玩意是叫耳钉?银色的,小小的,直直扎在他的掌心。你不疼吗?!主人好像睡着了,泡泡在他耳边喵喵叫着,浑身湿淋淋的多难受呀,猫最讨厌水了!它咬主人的耳朵,主人终于睁开眼。他在说什么呢,声音那么小?泡泡把耳朵凑过去,他在说:“…我走丢了。”-好在主人没有一直发疯,他最后还是洗了澡,换上干净的睡衣——它蛮喜欢这件睡衣的,白色的裙摆很长很好玩,它喜欢抓着裙摆荡秋千。但有时候——比如现在——它是没有机会做这些的,因为主人会把自己关在屋里。唉……年轻动物总是精力旺盛,人类更是如此——他们甚至都不能随心所欲地交配。真可怜。主人怎么发泄自己的欲望,它一只猫不太懂,但人类发情的味道它还是熟悉的。男人,女人,发情的味道。人类都是会这样吗?泡泡听着模糊的呻吟声和断断续续的“霈霈”——那是女主人的名字。原来叫女人的名字就会有女人发情的味道?真奇怪。从那天之后,主人几乎每天都在做这种事。他狂热地执行着这件事,嘴里不断重复着破碎的“我爱你”-然后他就被主人丢掉了。准确说,是和这间房子一起被丢掉了。因为他再也不回来了。临走之前,他给女主人打了电话,他说:“泡泡能不能拜托你照顾?或者你的朋友,我没办法把它带走。”“我?我去…寻找爱。”“别担心,是一个国际公益组织。”“不是因为这个…对不起,那天说了重话。但是,霈霈,和亲生兄长在一起不会有好结果。”“那就这样,你找个时间过来吧。”然后女主人来把它带走了。这次主人没哭也没割伤自己,表现不错,但他不要它了。他是打算放弃现在的生活了-“思诚,这猫咱不能养在家里,爸对猫毛过敏。”耳朵上戴着不知什么玩意儿、眼睛里放光的男孩微微失落地“啊”一声,问:“那,它怎么办呢?”“已经联系了逍遥姐,她那边房东同意养,以后我们过去看也方便。”“哈哈,那也不错。”所以此时此刻泡泡窝在一个女人的怀里,这女人嗓门儿挺大,说话很令猫不爽:“哟,橘的,那过几年不就变成猪啦?”-之后的事情可就别提啦,泡泡只是一只猫咪,脑袋瓜里可装不下太多东西-de(woo18u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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