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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他又想起了玛尔古斯的眼神,和在昆塔斯门口看到的麦纳斯,阿奢皱了皱眉头:“玛尔古斯或许会参加一份儿,这个并不难猜测;只是,麦纳斯为什么会出现在昆塔斯的府邸?他是为了我而去,还是为了玛尔古斯,或者昆塔斯?”
“也许不会有昆塔斯,——如果我父亲应他的邀请参加了宴会,那么,也不会死在盖斯特旅馆了。”
一想到父亲的死,巨大的哀恸立刻开始在阿奢的胸中弥漫,他简直无法按捺这种剧烈的情感。这就是悲伤的滋味,阿奢握住了腰上的钢刀,哀恸很快就转变成了愤怒的火焰。
有一个问题,还无法解决:他们的官员为什么居然敢如此的胆大妄为?不过,无法解决也没有关系,他对自己说:“我只需要牢牢地记住这种感觉,把它,全部奉还给我的仇人。让他们也尝一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不管怎么样,只要找到安德列斯,一切的疑问,都会有一个正确的解答。”他把目光从提洛城的方向收回来。
最起码,在天黑之前,敌人是不会找到他们的位置的;埃连特不但完美地抹去了自己一行人留在茂密森林里的行踪,而且还做了足够多的误导线索。阿奢转回洞穴,做祭奠的乌桓人们刚刚完成了他们的仪式,埃连特走到他的身边,问道:“我们就这样在这里等待?”
“我们就这样在这里等待。”阿奢的目光从他们的脸上、身上,一一扫过,几乎每个人都带着一点伤;因为突围的仓促,穿着全套武器盔甲的,只是少数;大部分人都仅仅拿着弓箭,佩带着随身的长刀。
“吃完饭之后,大家都休息一下。”阿奢坐到他父亲尸体的一旁,检查自己腰上的伤口;因为搽用了战士们贴身携带的伤药,伤口已经开始有愈合的迹象。他把沾染上绷带血迹的手伸到欧瑞特的脸上,然后放在了自己的脸上;过了一会儿,他说:“等到夜晚来临,我们就去城里。”
夜晚来临。
阿奢只挑选了包括埃连特在内的五个人,“人数越多,越容易惊动城中的士兵。我们是去复仇,并不是打仗,所以,五个人就足够了。”骑上最好的马,他们趁着夜色下山,在半路上,他们碰上了一拨来搜索他们踪迹的士兵;看来埃连特做出的伪装非常成功,这些士兵在一个岔路口犹豫了一会儿,往另一个错误的方向走去了。
在城外不远的果园里,人们把马匹留在这里,一个战士也留了下来,他负责照看马匹,并在关键的时刻,去接应入城的人。
按照昨晚的老办法,入城的五个人轻松地翻过了城头。凭借记忆,阿奢带着他们来到了麦纳斯的住处。住处的位置,在贫民区。两边的住宅,都是用便宜的板条盖成,低矮的屋檐,拥挤的房屋,使得中间的街道显得很是狭窄。不像大街道,铺在这里道路上的石料不但劣质,而且一点儿也不整齐,杂草、泥土,都从石头缝隙中挤出。
街道上没有人,现在已经是二更时分,没什么消遣的穷人们,早已都进入了梦乡。
沿着街道转一个弯,顺着一条分出去的岔路,一直走到尽头。面前豁然开朗,是一大片橄榄林。这里原来是城市的乱坟岗,后来被一个有钱人买下,改成了橄榄林。有传说这林子的深处,总是闹鬼;所以不是穷得没办法的人,都不会住在这里。
深幽幽的林子周围,只有麦纳斯一间孤零零的房子。房子里亮着烛火,在阿奢的示意下,五个人分散开来,围住了这不大的房子。在看院的狗吠叫之前,埃连特已经把它一脚踢死。紧随在阿奢的后面,他第二个冲进了房子里。
房间里有两个人,一个留着大胡子,一个光着头。
大胡子并不是阿奢的对手,尽管阿奢还带着伤;相比之下,光头就高明了许多,不过埃连特的长刀却比他的短剑锋利得多,不过三两个回合,长刀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要死,还是活?”
“该死的麦纳斯,你们是他的仇家吧?我就知道,他这些年没干过什么好事儿。……我是他的表哥,刚从……”在阿奢手中的匕下,大胡子双腿弯曲,头歪在矮桌子上,他气急败坏地叫道。
“你知道我是谁。”阿奢说,声音冰冷,目光冰凉,“我也知道你是谁,……如果想死,你就继续装糊涂;如果想活,就告诉我,还有谁参与其中。”
“玛尔古斯!奥鲁赛!麦纳斯!最后的主使,是伟大的人,庞倍的儿子,塞克斯都,是他,是他想要你的黄金!是他派了我来,是他联系了玛尔古斯的士兵!一切,所有的一切,都是他策划的!”大胡子立刻改口,渴望生存的欲望灼烧着他的胸膛。
不,我要活下去;他补充道,“你不能杀我,……你知道的,只有我,才能带你去找到塞克斯都。”
“不,还有玛尔古斯,他也可以。”顺着锁骨,匕在锋利尖头的带领下,深深地斜**了安德列斯的颈子;阿奢微微避开鲜血喷涌的方向,松开了捂住安德列斯的嘴的手。
闭上了眼睛,他低声地说;像是对死去的安德列斯,又像是对还活着的自己,他说:“不要把生活看得太认真,你是永远也逃不过这些的。”
“砍下他的头,我们要用它,来祭奠我父亲,和死去的人。”阿奢转过头,看着趴在地上的光头,问道,“那么,奥鲁赛,你有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要告诉我?”
也许是曾经做过士兵的缘故,光头奥鲁赛的骨头看来要比安德列斯硬得多;不过如果保不住命,再硬的骨头,在野狗的嘴里,也不过只是一段酥脆的美食。“也许,你们不知道玛尔古斯的府邸?”他迟疑着说。
阿奢沉默了片刻,他点了点头,说道:“这个,我们倒是用得着。”
玛尔古斯的府邸距离昆塔斯的家不是很远,贵族的住宅和贫民的住宅当然是截然不同,前庭、后院、周围的花园,虽然没有昆塔斯的府邸大,但是也相差不多。几条看门狗和几个守夜的奴隶,当然不是阿奢的手下的对手;他们抓了一个奴隶,逼迫他给他们带路。在玛尔古斯的房间外,他们听到了传出来的说话的声音。
“这么说,亲爱的美人儿,你是愿意帮我这一个小忙了?”阿奢记得这个声音,是玛尔古斯。
接着,传出了一个女子的笑声,她轻佻地说道:“好吧,像公牛一般壮实的玛尔古斯,看在你这么努力伺候我的份儿上,我会把这件事告诉那个老头子的。……至于他肯不肯帮忙,那可就不是我所能的决定的了。”
“得了吧,美人儿,别人或许不知道,不过这可瞒不过我。难道不是吗?那老头子在你的面前,简直比吃奶的小羊羔儿还要乖上几分。”玛尔古斯带着点藐视,加重了语音,“你要记得,明天一早儿,你就把我的要求告诉他;事情成了之后,你就说,西班牙的那位大人,会永远感激他的帮忙。”
“西班牙的大人?”
“是的,你就这么说,他会懂的。如果不是需要他用市政官的身份,在提洛城元老院里给我作证:是那帮没开化的的野蛮人,先对我,一个高贵的罗马贵族挑衅,我才不会去要求他的帮忙。”玛尔古斯说,他的语气,就好像是施舍铜板,给要饭的乞丐,“真是算这个家伙走运,居然可以这样轻易地,就抱上未来的执政官,我,玛尔古斯的大腿。”
“未来的执政官?哈哈,玛尔古斯,你可真会吹牛!不过,真是奇怪,我就是喜欢你这副狂妄的样子。”
“喜欢?我就知道,来吧,**的小*,再让我,未来的执政官大人,来给你表现一下,什么才是真正的,公牛的勇猛吧!”
拉文妮阿放荡地笑了起来:“真正的?哦,玛尔古斯,我可是非常期待呢。”
然而,门外的人们,对此,却没有丝毫的兴趣。就在他们准备冲进去的时候,一个清脆的马蹄声,从外面的街道上传了过来;虽然房间和街道隔着不短的距离,但是在寂静的夜里,声音还是听得非常清楚,一个嘶哑的嗓子,随着马蹄声在高喊:“恺撒!恺撒!恺撒,死了!”
——这是从罗马来的信使。(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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