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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姑娘淡淡道:“小师父,我知你菩萨心肠,但我只是要做完我该做的事,不求旁人明白。”

柳公子走上前,朝男子手上的布袋子努努嘴:“答案在那个袋子里对吧。”

小姑娘不说话。

桃夭笑笑:“这样吧,你告诉我里头是什么,那几张纸便不要你赔了。”

小姑娘眼睛一亮:“你只想知道里头是什么,不抢?”

“我也算桃都的大人物了,会稀罕个破袋子?”桃夭想弹弹她的脑门,听听里头有没有水声。

“说话算话。”小姑娘撂下这句话,便走到男子面前,轻轻拍拍他的手,男子便任由她取走那布袋子,然后一屁股坐在雪地里,无声无息如雕像。

柳公子见了,笑问:“他只听得懂你的话吧?”

“我不是跟他说话,只是以我的方式暂时让他停下。他谁的话都不懂。”小姑娘捧着袋子回到他们面前,“他活着的时候,这个袋子永远收在他的枕头下,或者牢牢系在腰上。”

她小心打开这个年代久远的袋子,两根手指粗细的金条落在她手心,黄澄澄的光虽然微小,却是这单调的雪天里最显眼的颜色,时间对金子总是无可奈何的。然后取出来的,是一方淡青色的右下角绣着一朵海棠花的绢帕,帕子中间还题了几句诗——

谢家生日好风烟,柳暖花春二月天。

金凤对翘双翡翠,蜀琴初上七丝弦。

海棠花绣得很是生动,题诗之人的字便平庸了些,但胜在一笔一画也是认认真真,透着那么些情真意切,一看便是情侣间解相思的小玩意儿。

桃夭好奇接下来还能掏出什么东西,小姑娘却把布袋子倒拿起来抖了抖,说:“没了。”

没了?!

桃夭柳公子磨牙包括翘首以待的滚滚都没想到,被如此珍视的东西,居然就只有这两件平平无奇的玩意儿。金条虽然值钱,可也算不得奇珍异宝,何况只有区区两小根……至于这手帕,就更无过人之处了,满大街随处可见的小玩意儿。

“就是这些了。”小姑娘将东西收进袋子里,放回男子手里,“从那天算起,我差不多跟他走了一百多年了。”

所有人都说今年太冷了。

又到除夕之夜,小城之中处处灯火,家家团圆。

但所有的热闹都跟这间身在荒郊简陋无比的房舍无缘,名为“百安庄”,却是个收容无主亡者的地方,这里若热闹起来,那才是见了鬼吧。

薛平安是下午被送进来的,死因是溺亡。

运气不好,翻了船,整船人都没事,独他一个被暗流拉到水底,救起来时已无力回天。都是外乡人,同船者也无人识他,翻查行李,也无任何能证明他身份的物件,所以他是脚上被挂着“无名氏”的牌子送到百安庄来的,若接下来的时间官府仍查不到他的来历,便只能就地处理。好在天寒地冻,他被留下来的时间能多一些。

现在,只有它知道薛平安的名字,知道他是在一种惴惴不安的心情里踏上回家的路的。

它已经记不得薛平安是它完整跟过的第几个人,二十?三十?随便吧。

大多数时候,它都以一支发导的模样,插在他们的头发里。淡青色的犀角很光滑,却并不起眼,不会有什么人注意到它的存在,然后在他们或长或短的生命里当一个旁观者,偶尔也会是个参与者,遇到胆子大的,它也愿意现形一见,比如几百年前遇到的一个姓燕的书生,为了省钱能在荒坟野地里露宿,不惧鬼狐不怕妖魅,能读书能舞剑,嫉恶如仇,刚直不阿,一心想在那乱世中闯出名堂,可惜终不能如愿,最终归家做了个普通农夫,平淡又有点小郁闷地过完了一生。

在燕书生晚年的某天,他拿出堆满灰尘的剑,喝了几口酒,便在院子里挥舞起来,年少英姿,鸿鹄之志,仿佛一切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只可惜无人喝彩。

上个月他在外地做生意的独子刚当了父亲,老婆欢天喜地赶去带孙儿,留下他一人在老家。

它记得那晚的月亮特别大,照了一地的银白,老燕头舞剑的样子居然也好看起来,竟比年少时还要威武几分,它一时没忍住,化成人形在旁边鼓掌叫好。

老燕头见院子里突然多出个七八岁的小女娃,模样还与自己有几分相似,看着便有几分亲切,故而明知有异,却并不惧怕,只问她是谁。

她也不瞒着,说自己是他用了几十年的那枚犀角发导,妖怪一只,今天见他舞剑舞得精彩,特意现身喝彩。

老燕头惊讶之余,说年轻时睡过那么多荒地坟场,却从未见过一只妖怪,原来妖怪的模样也并不都是凶恶丑陋的。他还告诉她,自己当年在集市上见到这枚发导时,一眼便觉得它与众不同,很是喜欢,这么多年来也从未有过更换之意,想不到真是个跟自己有缘的灵物。

老燕头仿佛在说一桩人间美事,她却不客气道:“你在一堆发导里挑中了我,还不是因为小贩不识货,给我的标价最便宜!你又穷又抠,东西不坏你哪舍得换新的。”

老燕头一愣,老脸一红,旋即哈哈大笑,摸着她的头说你这妖怪着实可爱。

“不过这也的确是你我间的缘分。”她给他倒了一杯酒,“我从不主动选择跟从谁,都是你们在各种机缘下把我带回来。许多人跟我只有半截缘分,喜新厌旧放弃我的,粗心大意弄丢我的,是大多数。你应该是我完整跟从过的第二十多个人了吧。”

老燕头好奇道:“完整跟从的意思是……”

“到你死,我都在。”她直言,“确保你平安入土之后,我才会离开。”

老燕头又一笑:“都死了,还有什么平安不平安的。”

“那不见得。”她指了指天上与地下,“天上有禽鸟,地上有走兽,万一你死的不是地方,那乌鸦老鼠豺狼可不见得会放过你。”

“这样啊……”老燕头喝了口酒,“虽然我不认为一个躯壳完不完整有什么要紧的,但真要被老鼠啃去了鼻子,我虽不疼,家里人看了却会难受,所以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不过你为何要这么做?跟着我这么多年,也没给你什么好吃好喝的,甚至都不知道你的存在。”

“因为我只要能做个有出息的妖怪,就有当神仙的机会。”她坦白道,脸上露出一丝向往的神情,“听说昆仑是要收妖怪做神仙的,但前提是这个妖怪有本事有出息,还要通过特别严格的考试。我不太清楚怎样才算有出息,曾听别的老妖怪说只要我完整跟从过的人越多,出息便越大,不管真不真,先这么做下去吧。”

老燕头听罢,点点头:“不管真不真,先做下去吧。你看我年轻时,何尝不是跟你一样,一腔热血,不甘平凡,可能也怪我没能一直这样下去,不然也不至于在田间地头了却余生。”

她不解:“田间地头有什么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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