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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第1页)

“吴家在四明山并没有地,这块地想必是占用了山民的房子修建起来的。”为赵重阳解疑的是刘煜,他环顾四周,不远处还有一截破旧的篱笆和一个小茅草棚,修建的人把这茅草棚当做临时歇息之地,所以才没有拆除。虽然是茅草屋,但却是这边山民最常见的房屋格局。

刘煜一提点,赵重阳顿时明白过来。

“你说的那个程秋水就是这地之前的主人?”

宋轶点点头。

“不会是强行拆迁闹出了什么人命案吧?杜秋娘想借此要挟吴尚清将她纳入吴府,但吴尚清惧怕柳青青,吴家也不可能为了一个贱奴而得罪门第相当的柳家,于是只好杀人灭口。”赵重阳很快发挥他的想象力,“但以吴家的势力,一户山民的生死绝对不可能成为要挟的砝码。”这是士族制度决定的。

“所以,这户山民必然不是普通的山民。”刘煜接过话头,认真看向宋轶,他突然觉得跟这只小色狼配合意外地不错,她够聪明,也挺有趣,如果她不拿那样“色眯眯”好像即刻就要以身相许的眼神来要挟他的话,他甚至会考虑跟她长期合作。

宋轶笑眯眯地看着他,“豫王殿下还能看出些什么?”这个男人的确挺聪明,自己眼光不错。

“僻静,远离尘嚣,方圆十里没一户人家。”

宋轶点点头,“山里时常有野兽出没,山民没有富裕的钱财建起如吴家宅院一样的铜墙铁壁,都会尽量选择比邻而居,相互有个照应。罗子沟有百余户人家,也有稀疏错落的屋舍,独独这家远离所有人。所以,他们一定是有某些原因有心避开这些人,即便这里来往的只有山民,可见他们是非常小心的。我向村民打听过,程秋水一家三口,很少与人往来,并且他们是十年前搬进来的。程秋水是一个长得极美艳的女子,言行举止都不是一般山民可比。”

十年前,那已经是前朝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刚起动乱,的确有不少人避居世外。只是避到这四明山还真是令人意外,四明山离京城太近,而京畿又是兵家必争之地,很可能被波及,所以避世之人通常都不会选择这里。刘煜猜测,他们要避的并非战乱,而是人祸。因为没人会认为他们会躲在这里,这里反而成了最安全的地方。

“吴尚清选这处给杜秋娘安身,这也说明他惧怕被柳青青发现的同时,也的确有心跟杜秋娘过下去,而这个致使他杀了杜秋娘的缘由便非常不简单。”

那么,问题便落回关键点:程秋水是谁?

宋轶从怀里掏出一幅画,抖开给众人看。众人差点忘记了呼吸,尽皆露出一个惊艳的表情,果然是个美人。刘煜却像突然受到什么冲击,脸色煞白。

“这是我照着村民的描述画的,幸好她生的好看,见过她一面的几乎都不会忘记。此人应该跟吴府有关联,豫王可认得她?”宋轶虚心求教。

这个人,他当然认得。心中最不想的那种猜测竟然在慢慢被验证,刘煜心冷如冰,“你说程秋水一家三口?还有谁?”

“她丈夫和儿子。”

刘煜的手轻轻拳起,努力压制情绪,“他们都死了?”

宋轶摇头,“那丈夫被占地之人打成重伤,据说不多久便没了,至于母子俩可能死了可能逃了。”

刘煜点点头,没再说话。他只看了赵重阳一眼,赵重阳便明白过来,问宋轶讨了画像,派人迅速寻找。自然,这也是要核对一下宋轶的话的可信度。

如今的当务之急自然是找到这个所谓的“程秋水”,只要找到他,心中的疑惑和猜测才能彻底验证。但很可惜,罗子沟的人竟然都不知道程秋水去了哪里。

刘煜看着这座未完成的宅子,道:“查与杜秋娘往来的人。”

若真是那个人,吴尚清不会不认得,大概她也没想到,十年都过去了,隐居山中竟然会被人占地而发现真身,吴于氏又怎么可能饶过她,他们是绝对不可能让十年前的事因为这个人的出现而被揭露出来的。

程秋水很可能被杜秋娘藏了起来,想来杜秋娘就是捏住了这个把柄来要挟吴尚清,致使吴尚清不得不妥协,甚至在狗急跳墙之下对她痛下杀手。

看吴府如今的情形,恐怕他们也在追查程秋水的下落。一定要在他们之前找到,一切便会迎刃而解,否则,这个案子便会功亏一篑。

此刻,刘煜已经完全没心思跟章柳吴氏谈条件了。这件事,他非追查到底不可!

“我们是不是算立了功?”离开罗子沟时,小六问刘煜。

刘煜不置可否,但第二天,他们住的地方被建起了一道墙,将他们与南园小筑隔开,算是给他们一个独立的空间居住。接到消息后,宋轶揣了一包糯米糍去司隶台道谢。

刘煜心情非常阴暗,查了一天一夜,竟然没半点程秋水的下落。而古月坊那边,跟杜秋娘有过交集的人也差不多捋了一遍,也没发现任何人可以在这种时候让杜秋娘托付。

宋轶乖乖坐在走廊等了一会儿。曹沫看见,走了过来,随风带来一股淡淡香气,显然是刚沐浴更衣过的。

宋轶抬眸看他,曹沫居高临下,站得颇有点玉树临风的意思,还下意识地瞟了一眼自己身上的白袍,确定没有一丝一毫的污秽供人挑剔。

他道:“豫王说,宋姑娘若是来道谢就不必了。”

宋轶将糯米糍递给他,浓郁的香味,跟他买过的似乎有些不一样,曹沫一边打开,一边说道:“这东西已经很久没吃过了。”

宋轶看他要动手,笑眯眯地提醒道:“这是我给豫王的。麻烦曹大人转交给他。”

曹沫僵硬了一下,一边将纸包包好,一边嫌弃地说道:“豫王从来不吃这种东西!”要吃那也是醉香楼或者御厨做的,这分明就是街边随便买的,谁瞧得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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