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1章 高山流水总是情(第1页)

自从柳祥林恢复健康回到公司上班后,何兰兰的心思还是一心挂着自己乡下的支教生涯。

一个周五的清晨,她对柳祥林说:“亲爱的,你的公司展前景远大,你也回去上班了,如今儿子也上幼儿园了,这样子我就放心了,可以放飞梦想,继续去支教了。”

柳祥林笑着说:“好,我喊周宇去送你,你赶紧去准备一下。”

柳祥林说完亲自给周宇打了一个电话:“喂,周宇,今天你何姐想到乡下去完成她的支教工作,你与任霞周末休息,正好去送她一下,你们可以回老家去看一下你们的父母嘛!给你与任霞各一个星期的假期吧!”

那边周宇接到柳总的电话呢,是非常高兴,他笑着说:“好,我与任霞收拾完毕就马上过来接何姐!”

何兰兰正在家里收拾一些日常用品,王姐抱着柳连俊过来,柳连俊看见母亲在收拾东西,他用他那好听的童音说:“妈妈,你在干嘛呢?”

何兰兰看着可爱的宝宝,说:“幺儿,妈妈去一个风景如画的乡下,哪里有许多跟你一样,甚至比你好大一些的小朋友,他们没人教他们学知识,学文化,然后永远呆在大山深处,他们也想到大城市看看,你说对不对呀?”

虽然孩子还小,有些道理不一定懂,但是他依然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妈妈,我们在学校,幼儿园老师教我们学知识呢!”

何兰兰亲了亲柳连俊的脸蛋:“对,小连俊,你要乖乖听老师的话,在家听爸爸、奶奶、爷爷的话,等我回来看你哦!”

柳连俊用他那小小的双手,拉住他母亲的衣角:“妈妈,你教完他们,一定要早点回来哈!”

何兰兰看着乖巧的儿子,心中有许多的不忍,有无限的思念,但是她都把这些深埋在心底,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人,必须拿得起,放得下的。

于是,她提着几大包东西,站在自家的院子里等着周宇的车。

柳祥林从外面归来,买了何兰兰必须用的日常用品,交代给何兰兰:“兰兰,一个人在他乡,一定要好好保重身体噢!”

何兰兰眨巴着眼睛,说:“不用太挂念着我,我又不是第一次去乡下。”

柳祥林母亲这时也从家里走了出来:“兰兰,乡下支教工作,条件有限,你要克服许多的困难,实在是不容易,在给孩子们上课的同时,一定要保重身体噢!”

何兰兰点了点头,拉着母亲的手:“妈妈,我知道了,你在家,连俊也经常成了你的尾巴,你多教一下他,儿歌什么的,他经常要你讲一些小故事什么的。”

柳祥林母亲笑着说:“是呀!孙儿每天都想听我给他讲故事呢!”

不一会,“嘟嘟,几声”原来是周宇与任霞到了。

柳连俊挥舞着小手,嘴里不停地喊着:“周叔叔来了,任阿姨也在。”

这小家伙机灵鬼,他都记得他俩的名字呢!

周宇与任霞下车后,看见柳连俊,这个可爱的宝宝,他们抱起他亲了又亲:“连俊,可爱的宝宝,你太乖啦!”

柳祥林看着小两口说:“你们也早点生一个吧!”

何兰兰提着东西,柳祥林亲自送她上车,车子就要启动,柳连俊突然反应过来,母亲抱起他:“快,给妈妈说再见!”

“妈妈,再见!”儿子稚气地喊道!

何兰兰的眼睛红红的,她从心里来说,真的不想离开家,离开可爱的儿子,离开亲爱的老公,可是乡下的孩子,他们太需要她的关爱,她的教育,她怎么忍心放开呢!

何兰兰远去的背影,一直深刻留在柳祥林与孩子柳连俊的心中…

一路前行,何兰兰与任霞与周宇聊着天。

何兰兰:“任霞,在公司里上班还适应不?”

“还行,何姐,谢谢你与柳总,我们每天都过着早九晚五的日子,到月底又有工资,这样的日子真有规律!”

周宇一边开着车,一边笑着说:“是呀!每天上班习惯了,那一天不摸车,还不习惯呢!”

何兰兰:做任何事都是这样,只要做上路了,比啥都强!”

任霞看着外面的美景,想到就要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她心中无限感概:“哎!美不美,家乡水,看,何姐,外面那些盛开的小花花,有白色的,有粉色的,还有黄色的,实在是太美了!”

何兰兰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有许多精神抖擞的狗尾巴草,还有小时候经常用来“打官司”用的小草,有许多紫红色的野果子,还有漂亮的刺梨,这种果子用来泡酒,酒里加一些冰糖什么的,据说能治痔疮什么的。

还有满山遍野的那些果子树,果农们用袋子把它们包裹起来,很远处一看,像一朵朵盛开的白花花,据说这些果树,在果子即将成熟的季节,果农们都要把它们包裹起来,一怕鸟儿来吃,二怕昆虫侵扰!

任霞想起自己以前在家乡种的那些果树,她对兰兰说:“何姐,我这次回去看看,可能我种的果子也成熟了,我喊我父亲照看,估计最近可摘一些,我到时给你提一点过去。”

何兰兰笑了笑:“可以呀!你这样子种的果子,应该是比较好吃的,谢谢!”

任霞:“何姐,你不仅是我的救命恩人,还给我们两口无微不至的关怀,柳总把我们的工作也落实了,住处也落实了,实在太不容易了!”

何兰兰听到这里,十分谦虚滴说:“没什么,真正帮助到一个人,要帮到他们心里去,这样子才是以诚相待哦!”

周宇听她两聊得这样开心,他也时不时插一句话:“两位雅兴,俗话说得好有道理,美不美家乡水,高山流水情依依,万水千山总是情嘛!”

任霞笑着说:“呀!今天周宇说得文皱皱的,看不出来,你还挺有文采的嘛!”

何兰兰听到这里,觉得小两口挺幽默风趣的,她也看着外面永远美丽的风景,骄傲地说:“咱们乡下,就是山美,水美,人更美,永远都有看不完的美景!”

可不是嘛…天高皇帝远,在这里,永远都有人们值得拥有的美食,美景,还有勤劳,善良的庄稼人,他们在地里耕种,人们的衣.食、住、行,什么都离不开农民伯伯的耕耘…

想到这些,三个人都深有感触滴说:“好地方,好景色,希望这里人才辈出,让他们早日走出大山,去中国的各大城市看一看,走一走,用他们勤劳的双手,与智慧,建设美丽的新中国…”

热门小说推荐
穿书管理员之炮灰女主要逆袭

穿书管理员之炮灰女主要逆袭

最近忘川店铺突神秘事件,许多女主角莫名其妙被换了下来。虽然不知道事情的真相,但是音遇眼下,只能派人去摆平。可是女配太逆天,音遇只好亲自上阵。炮灰女主一号君主,不好了,不好了。顾玉柏怎么?你们想灰飞烟灭?让我送你们一程炮灰女主一,二,n号额,君主,音遇大人说等到书本完结再回来。顾玉柏什么?这小妮子玩火吗?穿书管理员之炮灰女主要逆袭...

美味良缘

美味良缘

1V1甜爽文最落魄的病秧九皇子上官凌风,竟然是各国皇帝闻风丧胆的神秘人物!他的皇妃沐雪更加让人不敢惹。因为她是个有毒的食霸,她做的美食可以让人垂涎欲滴,吃了百病痊愈。也能让使坏的人吃了瞬间恶心呕吐,疾病缠身。某日,九皇子突然对沐雪说雪儿,你想办法做一道能让人吃了一次生几个包子的佳肴。沐雪是要给谁吃的?美味良缘...

顶级狂少

顶级狂少

顶级狂少林枫偶得至高神器,成为地球第一个修仙者!一眼看透万物,一针起死回生,抬手毁灭星辰,玩转各界大佬,佳人芳心暗许。偶尔,带着妹子转转月球,抓抓星星顶级狂少,一代都市Bug,一个能将太阳捏在手中的男人!...

[综英美]跟着红桶学做人

[综英美]跟着红桶学做人

作品简介预收左手蝙蝠,右手韦恩综英美求收藏!你是一个没有感情的npc,你清除头上的十二主神又将目光投向混乱邪恶的玩家,你成为一个bug。系统把你放逐到民风淳朴的哥谭市,请你做个人。世界送你三个可供学习的爹!天使已成为大天使长执掌天堂(不在地球1)恶魔地狱谣传被天使藏在天堂(不知所踪1)氪星人热情的太阳之子愿意接纳你(你刚干掉太阳神,你对阳光过敏,大都会1oo)你将目光投向从天而降的红桶燃烧愤怒的灵魂(情绪饱满1),兄弟姐妹多(社交达人1),养爹野爹多(亲子关系1),死而复活之人(同好1),请你吃辣热狗(好感1oo)你选择红桶当你的锚!你在哥谭建立安全区(回血点1)你的猫邀请来几个幽灵朋友托马斯玛莎乔纳森(魔偶123456)你搓装备打恶魔(材料n,蛇眼恶魔跟天使私通证据1)你放血施法吃氪石助眠(红桶愤怒n)你跟红桶谈恋爱(蝙蝠的血压n)特雷尔杰森做什么都是正确,包括净化哥谭推平阿卡姆!杰森蝙蝠们呵,有人戴头盔是为了遮住那张红透了的脸!食用指南1主受,主角会降维打击猫头鹰,干掉黑暗魔龙,干掉小丑2主角的身体是氪星人天使恶魔的混血,卢瑟出品。3双向奔赴互相救赎,爱红桶,爱蝙蝠全家,爱所有英雄。4ooc,有私设,时间线混乱,后面出现复联。5含少量蝠康提迪芭ca(恶魔天使)6每日零点更新,V后保底日六,偶尔中午12点掉落加更。预收左手蝙蝠,右手韦恩综英美达克莱斯诞生自哥谭变种人实验室,作为新生的黑暗之神,他通过报废试验品散碎记忆缝合成的意识出了点小问题,从哥谭地下论坛收集来的常识也不太正确。达克莱斯坚信黑暗骑士是恐惧的化身,跟哥谭甜心是一对情侣。黑暗和恐惧才是天生一对。达克莱斯要拆散蝙布,抢回黑暗骑士!准备周全的达克莱斯抓住了韦恩。但是,达克莱斯布鲁西真甜真好看!我要打下哥谭送给甜心!黑暗骑士你再说一遍?达克莱斯握住蝙蝠的拳头我不是来破坏你们的,我是来加入你们的。白天,达克莱斯上演霸道君主专宠韦恩。夜晚,达克莱斯上演黑暗骑士的柔弱娇夫。蝙蝠崽们不是,他有病吧!有些智障神顽固得就算韦恩穿着蝙蝠衣站在他跟前,他也能把韦恩和蝙蝠当成两个人!达克莱斯精神分裂凭什么不算两个人?黑暗骑士韦恩韦恩夫人说得对(只要不去毁灭世界一切都好说)。衍生完结综英美铁罐,要治疗吗?从红楼骑龙升天到洪荒原创完结求偶期的龙今天脱单成功了吗地球今天也要赚钱养月亮...

我的因果神石,可以穿梭诸天

我的因果神石,可以穿梭诸天

作品简介自从被一颗从天而降的陨石砸中,林羽的人生便生了重大变化!这颗陨石是掌控了因果法则的宇宙奇宝,只要有足够的因果之力,便近乎无所不能!无论是穿越世界逆转时间亦或是颠倒因果,都可以做到!于是林羽便开启了在诸天万界收集因果之力的旅程!(笑傲,庆余年,一人之下)我的因果神石,可以穿梭诸天...

校花自重!知道我反派,你还过来

校花自重!知道我反派,你还过来

叶沉穿成了小说中的大反派富二代,本想大展身手教男主重新做人,改写剧情。然而,事情有些不对劲。这阶段似乎是小说未开始前的高中时期,正在乡下读高中的男主就没遇到反派的机会啊。既然这样,那他就主动出击,提前去找男主。但是,高中时期的大反派为什么会是个病秧子?好在他手握系统,这些问题并不要紧。要紧的是高冷校花在他面前,校花自重!知道我反派,你还过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