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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是昨日小姐发热,来给小姐瞧病的太医署王大人,王安然。王大人医术了得,且与大公子是故交,如今年纪轻轻在太医署已是医判大人了。”贵妈妈知道朝歌记不得,便解释道:“那王大人为人宽厚,难为他不计较身份,原以为得请大公子出面,墨耽才有的救,不曾想这王大人医德甚高,也亏了王大人来得及时,方才听说若是再晚些,那墨耽怕是回天乏术了。”
“改日歌儿要亲自谢他。”朝歌听说了那王安然救回了墨耽,心中对他自然是感激,樊夫人出门前给朝歌安排了读书写字的任务,朝歌因心思皆另在其处,心不在焉地歪歪扭扭写了大半,此时听说了墨耽捡回了一条命,自然再也按耐不住了,下榻便要穿鞋,贵妈妈自然不敢拦她。
奴隶本就如同物件,运气差的没有主人庇护,颠沛流离,受百般苦楚,多凄惨而死。运气好的便如同那墨耽,有了朝歌的庇护,便是身份卑微,都有院判大人看在奴隶主人的面子上亲自救回了他一条命。
谁都知道,如今朝歌对这些奴隶上心得很,看在朝歌的面子上,也有人将墨耽等人照料得极好,犯不着事事都得朝歌亲自出马,贵妈妈虽不敢拦她,但也得劝道:“小姐的字还没写完了,仔细夫人回来要检查。”
这下朝歌也有些犯难了,樊稚原先是陪着朝歌读书写字,见朝歌犯难,樊稚便笑了,停下磨墨的动作,向朝歌眨了眨眼睛,难得露出了些狡黠来:“朝歌妹妹且放心去吧,剩下的稚儿帮你写,只是这欠下的字,回府后妹妹得补上。这样,咱们就不算欺瞒姑母了。”
朝歌一听,小脸上露出了欣喜的笑,拉着樊稚的手,眼睛如月牙般弯了起来:“稚姐姐真好,歌儿喜欢稚姐姐。”
二哥向来喜欢逗弄朝歌,怀之哥哥虽疼爱她,但有时也是严格得很,绝不可能帮她打马虎眼,朝歌这才体会到,姊妹不同于兄长,有稚姐姐这般陪她保守小秘密,竟是贴心得很。
樊稚任朝歌拉着她的手,嘴角含笑,眼神也是温温柔柔,直到樊稚目送着朝歌同贵妈妈出去了,方才眼神微闪,似有心事般坐了下来,袖下的手不自觉地抬起,捂在了自己心口,只听得胸腔里扑通,扑通,跳得快了,藏了一天的心事,终于慢慢地似要随着那心脏跳出喉咙口。
抬手时,樊稚袖中似有块帛布落了下来,樊稚心中一惊,忙将那帛布拾起,塞回了自己的袖子。
那帛布,是今日一早陛下身边的大监明下月遣人送来的口信,上书太液池三字。那太液池乃陛下在这别宫中沐浴歇息之处,今日陛下率百官亲耕狩猎后回别宫,定是要在那太液池逗留,明下月的橄榄枝突然伸向了她,又留下这般意味深长的指示,究竟是什么意思……
樊稚心中扑通扑通直跳,她今日寻了借口留在了别宫之中,便是收到了明下月的口信和帛布的缘故,那明下月是北周帝卫衍身边最受宠的宦官,在朝堂之上也有臣子因忌惮明下月的权势,百般巴结,因而这明下月一届宦官,能有今日之地位,定是因为他伺候陛下最久,最摸得轻陛下的脾性和意思。
樊稚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神情怔忡,她自信以自己的姿容,在贵族女子中相比,定也是不逊色,而那明下月伸出的橄榄枝,犹如在她面前摆了一道巨大的火沟,又犹如是一个巨大的诱惑,令她摇摆不定。她在邺康处处小心谨慎,在云府篱下亦是处处讨好卖乖,为的便是他日扬眉吐气的一日,而北周帝卫衍,对她而言如同从天砸下的好机会,令她一步登天,令岭南樊府再不敢小觑于她,她也不必在人篱下战战兢兢讨好卖乖。
可那北周帝卫衍,性情暴虐,她也从未得机会目睹圣颜……可明下月乃陛下的心腹,也断然不会无缘无故便给了自己这样讳莫如深的提点……
……
贵妈妈领着朝歌去了安置墨耽之处,而其他奴隶虽暂且仍在牢笼之中,但今日上午朝歌和贵妈妈等人走了那一趟,那里的看守自然再也不敢怠慢那些孩子,能够遇到朝歌这般心善的贵人,也是这些墨家孩子的运数。
朝歌来的时候,墨耽尚在昏迷之中,朝歌看着榻上之人,竟险些认不出他来。只见那榻上的少年面色苍白,许是久不见太阳,又重伤在身,那苍白失去了血色,竟是白得可怕,他身上的血和泥已经清洗干净,伤口也被处理过,那身上裹伤的包扎布上,仍可见还有血水渗透,少年的面色是前所未有的疲倦,疲倦得连皱眉头的力气也无,他生得很清俊,清俊得让人几乎难以将他与那凶戾狼狈地奴隶联想至一块,唯独那左脸上从眼角直往下划出的那道尚未愈合的狼爪伤,显得格外的触目惊心……
☆、039伺候沐浴
樊稚这趟出门,身边伺候的人统共就小娟丫头一个,喜妈妈留在了府里帮着打点上下,这也算樊夫人对娘家人的信任,也是给樊稚长脸。
小娟先前被贵妈妈借去跑了一趟腿,替那叫墨耽的奴隶取药煎熬,此时忙完了刚好回来伺候樊稚,小娟丫头年纪尚小,比十五岁的樊稚还小三岁,也正是淘气的时候,难免行事莽撞些,一回来便急急忙忙地聒噪了起来:“小姐小姐,有人……说是大监派来的人,来接小姐了!”
“来就来了,慌慌张张做什么。”樊稚从梳妆镜前起身,回过身子来,故做震惊地轻斥了小娟几句。小娟口中的大监,正是如今北周人无人不知的当红宦官明下月,权势极大的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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