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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虚的单位离他家直线距离不过8oo米,步行回家用不了1o分钟。当初买这个房子就是图方便,随时能回家,结果现在五点半下班,往往也要六点多才到家。
不是因为单位加班多。
他家楼下有个院子,物业不爱打理,疯长到快一人高灌木绿化带里,有红色和蓝色的健身器材,油漆剥落的地方爬上锈迹。
以前这里是一块沙地,如今凋敝许久了,地上已没有沙只有泥。夏天里黄的是屎、绿的是草,冬天则黄色的是草、绿的是屎,除了狗只有他来。
下班后他就坐在那台蹲力器上,点上几根烟,等到妻子催的时候再慢吞吞起身上楼。他点的烟是3块钱1包的大丰收,本地牌子,燥得很,抽多了头还容易疼,所以怎么抽都不心疼。他就把烟夹在手里,让它静静地燃着,在烟雾缭绕中,思考一些荒诞的事情,这样3根烟就能坐很久。
抽完的烟屁股往旁边锈蚀的铁柱上一戳,就吸上去了,长此以往,这根柱子变得像条剑龙,背上长满密密麻麻的烟屁股。
最后妻子总是会打电话过来:你怎么还没回来?又加班?天天加班?要不我跟你领导反映反映,叫他不要趁着下班安排事情?够了,我不想听你解释。快回来快回来快回来,菜都凉了……
他就慢慢起身,朝家里走去。有时候妻子没有打电话过来,他反而因为贪图一时清静,更加不想回去。
结婚3年,他们没有孩子。他不想要孩子,但是她喜欢。对别人家的孩子,有时候她会看着欢喜很久。他们的分歧不止这一件,包括吃不吃香菜,上厕所后马桶盖怎么放,衣柜多久整理一次。这些事情多起来后,生活开始变得乏味。
吃完饭后,他会坐在床上看书。福克纳、马尔克斯、加缪,以及一切获得过诺贝尔奖,或者有资格获得诺贝尔奖的作家。妻子在一旁叠衣服,把它们放在他脚边,然后说:
“我真的好累。每天开火,做饭,还要洗衣服,还要去店里,我真的很累。”
他的手指凝固在书页上,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
“你可以把店里的工作辞了,钱不多,还累人。”
过了很久他才说出这句话。实际上他已经说过无数次这句了,刚才那句话他的妻子也无数次对他说了,连接下来她会怎么回答,他都心知肚明,那就是:
“我不去上班哪有那么多钱啊?”
工资每个月4ooo多,加上妻子不稳定的收入,在这个城市勉强过得下去,但在妻子的计划里,他们明年会有一个孩子。有了这个孩子后,他们会多出很多意想不到的支出。
比如说“生孩子那几个月不能再去店里了,这就少赚好几千”,接着就是“生孩子疼,我想剖腹产,剖腹产又贵,产后还要护理,也是一大笔钱”,再然后“我可不想你妈来照顾我坐月子,会得产后抑郁,去月子会所,那也是好几万……”“还有孩子的奶粉钱,衣服,鞋子,纸尿裤……”“我要是去上班,就得老人帮忙带,也得给点儿吧?总不能白让他们带……”“大点儿了还要上幼儿园,没准还会生病……”“过年得给老师红包吧?得上辅导班吧?我想让他学钢琴……”
总之这个不存在的孩子还没有来到世界上,就已经给他带来了无穷的麻烦。
妻子构思这个孩子已经很久了,久到这个孩子的容貌,五官哪里像谁,都已确定。
无数个日夜里,妻子和他描述这个孩子是怎样一个生物:他她的眉毛像他,鼻子像他,嘴巴像她,皮肤像她……
如果有人问你们的孩子长啥样?夫妻俩都能把这个孩子画给他看。
这个孩子是如此的具有实在感,以至于他觉得,如果不让他她出生,近似于一种谋杀。
“你老是回家就躺着,也不帮我分担点,就你那些工资哪够生活啊?”
妻子还在絮絮叨叨,讲的话前言不搭后语。她越是这样,他就越累,越想躺着。
他想说:“我在写小说,能赚不少稿费。”但是他没有说,因为这句话也已经在无数个日日夜夜里重复过很多遍。他甚至知道他这样说过后,妻子会把两手一摊,然后问:“那稿费呢?”
这笔稿费就跟那个孩子一样,都是不存在的,是虚构的产物,他自然什么也拿不出来。作为一个作家,在想象力这方面他反而不及妻子。
他无法告诉妻子,这是怎样一笔稿费:它会被小心地装在一个白色信封里,掂在手里有种令人舒服的厚实感,骑着自行车的邮差把它送来,用裁纸刀割开信封后,一张蓝色的小票掉出来,上面用蓝色的黑体字写着“稿费收据”;
或者在接到一个电话后,他骑着自行车穿过那条铺满樟叶的小路,来到银行,他把银行卡塞到机器里,用颤抖的手输入密码,输错了两次,第三次成功了,他看到银行卡里的数字莫名地变多了一些,多出来的这些就是那笔稿费;
又或者是在某个清晨,他的手机响起“叮”的一声,消息框上用独特的字体写着“你有一笔款项入账”,打开软件后,他兴奋地看到一个官方模样的付款方名称,后面跟着一大串未知意义的数字,在最上方有着醒目的数字。
这三种方式都有可能。也有可能还有第四种方式。但是他不能说。因为他从来没有收到过稿费,在对妻子叙述这件事时,不够斩钉截铁,反而让妻子加深了怀疑。
最早的时候,写作对于他来说是一件愉快的事,不知不觉间,最要紧的,变成了赶紧入账一笔稿费,以向妻子证明自己。
他特地去搜索了诺贝尔文学奖的奖金,6oo多万人民币,世界上没有比这个更高的稿费。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是,每年都要颁一次诺贝尔文学奖。
每年一次,那么,如果他活到8o岁,那就还有5o多次机会去获得它。这是怎样激荡的5o次机会啊!不管是写下来还是拍成电影,都将成为一部史诗。
他开始全方位攻读诺贝尔奖文学奖级别的作品。然后有意思的事情生了——
他读福克纳的时候,文风就像福克纳,场景不断切换,人物的视点游移,每个人都仿佛精神病一般呓语,不知所云;读加缪的时候,写的东西又像加缪,笔下每个人都成为了孤独的、冰冷的城堡;读马尔克斯的时候,他又如同置身南美,纸张和墨水间升腾起南半球雨林间才有的热气。
他觉得他以灵魂触碰到这些闪闪光的伟大灵魂,诺贝尔文学奖不再是镜花水月。
不过在他拿到那6oo万之前,他需要更快的方法去证明自己。那就是给杂志投稿。在尝试了五六次后,寄去的小说杳如黄鹤,没有半分音信,在这个过程中,他的兴奋变成了惶恐,最后丧失了自信,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写作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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