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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艰难岁月 父母爱情(第1页)

母亲永远理解自己的女儿,就像阿珍永远无法理解母亲一样,两个人之间存在深深的代沟,这种代沟既是性格的产物,更是时代的产物。

母亲的身世颇为坎坷!

时间回到1950年代,在桂东一个偏僻的小山村,一户普通农民家里,一个名叫“春兰”的小女孩出生了。春兰前面已经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她是家里的老幺。

那时本省刚刚解放,老百姓普遍缺衣少食,春兰家里只有两亩贫瘠的薄田,日子过得相当艰难。雪上加霜的是,春兰两岁左右,母亲便过世了,父亲一人拉扯几个孩子,挖过野菜,吃过米糠,更多的日子,是红薯和着白米饭一锅煮,能填饱全家人的肚子就行。

由于家庭困难,所以春兰过了十岁才开始读小学一年级。到了二年级时,春兰的学业便彻底终止了,可以说,她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会做简单的算术题,其他的大字基本没认得几个。

先天教养的缺失加上后天教育的缺位,似乎为春兰一生不幸的命运埋下了伏笔。当春兰还是花一样年纪时,听到本村的一个人说去广东打工可以挣大钱,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春兰听信了那人的话,跟随他去到了广东。

结果那人却把她给卖了,卖给了一个年纪大很多的男人当老婆。男人为了防止她逃跑,每天和家族的人一起,把她看得死死的。春兰身无分文,又不认得几个字,性格柔弱的她只能在这种环境下屈辱地继续生活。直到一年后,她生了个女儿,男人才对她放松了警惕。

她终于找到机会带着孩子逃了出来,在好心人的帮助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但是男人一家紧追不舍,一直追到了她家。在春兰族人的保护下,男人一家不敢嚣张,说,春兰不回去可以,但是孩子是他们家的人,得让他们把孩子带走。

春兰的族人也劝说她,最好放弃孩子,不然以后没法再嫁人。她还这么年轻,肯定要再找婆家,但是拖着个孩子,不会有人再敢要她,难不成要娘家养一辈子?

春兰看着尚在襁褓中的女儿,她眉眼跟自己多么相似,她还那么小,还不足三个月,实在是万分不舍。但是禁不住族人的强大压力,只能强忍悲苦,含泪把孩子递给了男人。从此以后,她数不清魂牵梦萦多少遍,却再也没见过这个孩子。

对于已非清白之身的女人,远嫁是最好的选择。阿珍的叔公恰好做生意到了春兰的小山村,认识了春兰的大哥品寿。叔公听品寿说想给自己的妹妹找婆家,便说自己刚好有个侄儿不错,就是家庭成分不太好,所以老大不小了还没有姑娘肯嫁给他。

品寿只想着快些把妹子打发出去,当即便说:“成分要什么紧,先看看他们对不对得上眼再说。”

双方一合计,便给两个年轻人撮合上了。春兰长得倒也算是眉清目秀,腼腆含羞,一看就有贤妻良母的味道。叔公的侄儿名叫国胜,长得精神硬朗,身材结实,眉目含笑,是个精明能干且老实本分的小伙子,因为家庭成分的缘故,许多媒人都不肯给他做媒,相了几次亲也是屡相屡败,都快二十五了都没讨上老婆。在农村,二十五岁已是大龄青年了,三十岁讨不上基本就注定一辈子打光棍了。

也许是三生石上的缘分,两个年轻人初次见面就对上眼了。春兰见小伙子精神壮实,心下暗暗喜欢,但腼腆的她又不好表露。国胜对春兰也是一见钟情,急切地想知道她的心思。

但是叔公说:“我只帮你介绍认识,剩下的你自己看着办。”

国胜因为家里有七个兄弟姐妹,父母无力抚养,便将小小年纪的他送到了叔父那里,让叔父抚养,从此以后,叔父便相当于他的父亲。既然叔父说不管,那他就只能靠自己。

国胜想了个法子,他跑到春兰家里,邀请她到他家去玩下,其实是试探她的口风,没想到春兰很快就答应了。

那是段遥远的路程,除了要翻山越岭,还要经过三座小镇,没有车,全靠步行,光走路就要一天时间。

春兰答应了,就说明她心底已经同意这门亲事,国胜喜不自禁,感觉走路的步子都是轻松的。

春兰体弱,半路上说累得走不动了,需要歇会。国胜二话不说,俯下身来:“我背你。”

长长的山路,国胜厚实的背脊背着瘦弱的春兰一步步地走着,春兰伏在国胜背上,平生第一次产生一种被呵护的幸福感,心底更加认定了这个男人是她今生的依靠。从此,人生之路,他们互相依偎,生儿育女。

春兰是幸运的,在人生低谷的时候,命运让她遇见了国胜这么好的男人,不仅勤劳善良,而且精明能干。她嫁给国胜之后,才发现国胜根本不用她干田里的农活,只需要种一点点菜地,国胜头脑活络,虽然当时不允许小商小贩存在,但国胜总有办法倒卖一些当地农民需要的小商品,换点小钱。

嫁给了国胜,春兰算是苦尽甘来,但是命运似乎并没有让她从此远离噩运。婚后第二年,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了,是个女儿,春兰以为是命运对自己的眷顾,让她失去的女儿又回来了。谁知没多久,孩子就因为脐带部位感染而高烧不止。春兰六神无主,听信村里老人的土方子,用高度米酒浸湿了纱布来搽拭孩子的脐带伤口消炎。

老人的土方子没能挽回孩子的小小生命,才三个月左右,孩子就夭折了。春兰很伤心,这是她第二次失去女儿,她不明白为什么,只能叹自己命中克女。国胜也是十分悲痛,不明白自己命中为何会有此一劫!

又过了一年,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出生了,又是个女儿。他们给她取了名字叫“宝珍”,意为如珍似宝,希望这个宝贝能够健康平安长大。这次春兰有了前面两个孩子的经验教训,照顾孩子的时候多了几分小心,孩子成长得很健康。但是这个孩子仿佛天生就是来找春兰讨债的,从小就对她十分叛逆,无论春兰说什么,她总有一万个理由去顶嘴;无论春兰做什么,她仿佛都看不顺眼。她甚至连叫母亲的声音都是生硬的,仿佛极不情愿似的。但是对于父亲,这个女儿却是乖巧听话,看到父亲做菜,会主动帮父亲洗菜、烧火;看到父亲累了,会主动帮父亲捶背;父亲要上桌了,主动帮父亲打饭父亲高兴的时候,时常唤她作"妹儿",这是一种疼爱的称呼。

春兰从女儿那里得不到同等的待遇,又见丈夫对女儿无比宠溺,不由得心生妒忌。头脑简单的她像大多数无知无识的农村妇女一样,只会向孩子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造成了孩子的更加反感,进一步恶化了亲子关系,从而陷入了恶性循环的怪圈。

她见阿珍热情地叫父亲吃饭,却不叫自己,怒道:“连娘都不叫,白养你了吗?”阿珍白她一眼,懒洋洋地叫了声“娘吃饭”。

她见阿珍给父亲打饭,却不给自己打,生气地说:“不给我打饭,谁生的你?”阿珍很不情愿地去给她打饭。

吃完晚饭,阿珍的小伙伴来喊她一起出去玩游戏。阿珍眼瞧着母亲不在的工夫,闪身想偷溜出门,刚逃到门口,只听得母亲一声呵斥:“又想躲懒!碗都没洗。”阿珍说回来会洗,母亲说她耍滑头,先把碗洗了才给出门,而且要带上弟弟,不能自己一个人玩。

母亲让阿珍跟她一起去菜园除草,阿珍很不情愿跟母亲一想去干活。母亲骂她:“像你这么大的哪个不下地干活?你有那个命吗?”

阿珍觉得母亲的话语透着尖酸刻薄,心里极度反感,不屑跟她争吵,默默地跟她出门。

她很羡慕自己的堂妹,二伯母的女儿,同样是一个没有知识文化的母亲,家里同样是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他们家还不如阿珍家宽裕,但是二伯母总是笑咪咪的,几乎从不见她对自己的孩子发火,生气的时候顶多也就是声音大一些,更加不会恶毒地咒骂自己的女儿去死。

阿珍看的书越多,接受的文明教育程度越高,她就越想成为书中那些温文尔雅、彬彬有礼的君子,但一回到家中,现实总将她的梦想无情击碎。她对粗俗且言语尖酸的母亲的反感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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