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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第1页)

“晓晓再尝尝,好不好吃直接说,若是好吃,我明天就卖这个了。”晓晓点点头,接过来一块慢慢的吃起来,这次吃的慢,虽然鸡米花里头的鸡肉吃起来似乎少了,但是耐不住香脆,陆晓晓用力点点“还是很好吃,阿哥,我觉得那这个去卖,肯定会有人喜欢的。”

“那就好,晓晓,你拿一些给亚父尝尝,留一些给哥哥回来,我把鸡皮处理下。”陆晓晓很听话,欢快的端着盘子里的鸡米花去了柳云的房间。

得到了肯定,陆博源对于自己的手艺也有了信心,他将剩下的鸡肉一一的剔除下来,满满的堆积了一盘子,这些鸡肉将近有两斤半左右,鸡皮鸡油被他扯出来,准备炸油,至于剩余的鸡骨头,鸡头,鸡脚还有鸡翅膀,他都拿来熬汤,柳云的身体不好,得给补一补,而且这个季节有冬瓜,放进去也是极为美味。

洗好瓦罐,将所有骨头之类都放进去,洗净的冬瓜切块,添加材火,让其慢慢的炖着。

随后他又将鸡皮跟鸡油炸了一番,那公鸡倒是极为肥,将近有一小碗的鸡油,黄橙橙的,分外的金黄发亮。

鸡米花这种东西,只有在煎炸的时候才是最香的,冷了之后味道大大的折损,陆博源开始想着,明天去赶集带着些东西的话该准备点什么。

锅子,炉子,还有点材火,这里也有煤块材料,还有一个特殊的一次性袋子,这里倒是有卖零食蜜饯之类的牛皮纸,可袋子太大,一时半会也找不到,陆博源泛出一些糊窗户的白纸,冲了一些面糊糊,自己动手制作一些纸袋子,裁剪好,他做的纸袋子大小就一个杯子的容量,将近二十来个,然后又去后面砍了一根小竹子,弄些竹签。

陆晓晓好奇的盯着,觉得格外的神奇。

晚上吃饭,一个两个青菜,一大盆鸡汤,还有一些鸡米花,饭是最廉价的糙米,不论怎么煮都有些硬。

柳云精神似乎好点,晚上下床起来吃饭,陆军博也回来了,年轻的俊脸带着一丝倦容,在看到两个阿弟还有亚父,却是格外的开心,见到少有的荤菜,不由得吃惊。

“是有什么好事吗?”陆军博问。

陆晓晓笑嘻嘻的抢答“是阿哥想到赚钱的办法,我们明天去卖鸡米花啦,这些鸡骨头是剔除煲汤喝。”说完,还夹了一块给陆军博碗里头。

“大哥你尝尝看,这是阿哥今天弄出来的,亚父说味道挺好的,我们明天准备去卖这个。”

天幕里还真的没有这些东西,陆军博第一见到,带着疑惑尝了尝,发现居然味道还不错“不错,蛮有新意的,小源有这个想法不错,不过这个要怎么卖?”

陆博源估计了价格,想了想“差不多三个晶币一小包,虽然贵了点,但是味道好,我觉得还是有人买的。”

柳云一直没有说话,默默的喝着汤水,听闻不由得担忧“三个晶币会不会有点多?”

陆晓晓也觉得有点多,三个晶币都可以买上一斤的鸡蛋呢。

“没事,肯定有人买的。”陆博源自信道,他记得以前也觉得路边烧烤几块钱一串贵,可是,买的人还是不少,总会有人吃的。

几人也没有在说丧气的话,问着明天准备的东西,陆军博得知明天要带炉子和小铁锅去,立马表态明早送他们到镇上去,几人带着一点小激动睡去。

第二天,天还没亮,家里人都起床了,各自准备东西,陆军博力气大,那些煤块,锅子,炉子,还有一篮子菜都被他包揽了,而陆晓晓则是准备一个小凳子带过去,一些麻绳,陆博源则是大早就开始把面粉和淀粉混好,昨天只是试吃,今天打了鸡蛋里头去,这是比较全面的配方,还有一些葱姜蒜末,香料等等混匀好,这东西太简单,学去了很难,所以陆博源就在家里给弄好,鸡肉今天都弄成又细又长的,这样做出成品看起来分量多。

所有的准备好,天蒙蒙亮,柳云目送他们三个出门,一路的叮嘱。

“卖完了东西就早些回来。”

“我知道了。”陆博源回道。

距离镇上步行十来分钟,不算很远,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占据了有利的位置,三人挑选了稍微好点地方,陆军博因为还要去后山采矿,放下东西就走了,陆博源和陆晓晓开始折腾炉子生火,架起锅子,开始热油,然后把带来的一块席子垫在地上,把篮子里头的菜分类铺好,待整理好,天也完全开亮了,镇上汇集了不少的人。

☆、第3章赶集

七月初旬的早上,还带着一丝丝的凉意。

而太阳一出来,就变得燥热无比。

小镇名为晶元镇,主要是因为附近的矿山出名,所以才得此名,晶元镇大约有一万多人口,原著居民只有三千人,大部分都是外来人口流动,原先这里荒芜偏僻,人烟稀少,有了矿山的被开发,这一带都跟着富起来,就赶集的这条主道,都是青色的大石板铺起来,街道两边均是石头所筑的房屋,飞檐楼阁,看起来格外的霸气,这种建筑在晶元镇算是非常的奢华霸气,每每都有来往的商客、游侠、旅客发出惊叹,或者择一小店歇歇脚,平常这里的美食,所以这里的生意倒是极为不错。

街道两边都是一些门面房,大部分都是本地居民,陆陆续续的打开店铺,在他们店铺靠前一点点就是一些像陆博源他们这样,从自家带来的蔬菜瓜果,或者鸡鸭鹅,有的拿出秀好的皮布,打猎回来的野味,还有采摘的新鲜水果,从河里打捞出来活蹦乱跳的鱼,还有自家做的各种筛网,簸箕,巧手哥儿做的鞋子衣服,也有各种美味无比的小吃,各种各样,琳琅满目,看的让人眼花缭乱。

陆博源也是在农村长大的,随后搬到城里,但是赶集这种以前也是听别人说,倒是还真的没轻身经历,这会儿人好似突然一下子都出来了,悠闲自在的在每个摊位上东看看西瞧瞧,跟以前逢年过节似的,很是热闹。

人多,热闹,所有烦心忧伤一扫而空,不可否认,陆博源是非常喜欢这样的场景的。

他没有多余时间闲看,锅里头的油热的差不多,他开始把早上切好的鸡肉倒进已经搅拌好的面糊糊里,因为里头加了鸡蛋,有点淡淡的黄色,因为鸡肉分量有限,为了能够多卖点,陆博源把每块鸡肉多裹了一些面糊糊,裹好的鸡肉放进滚热的油锅里,滋滋作响,香气很快就扩散开来,陆博源的运气比较好,他来的时候他旁边是买一些鞋子布匹什么的,没有做吃的,这样免得抢别人生意,他这个鸡米花一下锅,诱人的香味顿时弥漫了半条街,又是好奇,又是嘴馋,没一会儿就有四五人聚在陆博源的小摊位前,一个看起来还是个哥儿的俊秀男子,指了指油锅里翻滚的鸡米花,问“这东西怎么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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