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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车门的瞬间,便看到一张赏心悦目的脸,我经常开陈思源的玩笑,说他这斯文得让人无法直视的侧颜不知道能骗了多少男男女女。说起来,陈思源是馥汀兰侍女铃铛的后人,从小与我一起长大,他是个温暖的男人,对我真是好得没话说,像对亲妹妹的那种,但是总是隐约有一种说不清的距离感,或者更确切的说是相敬如宾吧,在他的眼里,他与我的长幼关系大概跟馥汀兰一致,对于我的玩笑他从来都是轻描淡写,也从不接我开的玩笑。
“你们老板不工资的吗?连打车的钱都没有。”陈思源眉心微皱了一下,一大清早就满头大汗等公交车的我让他有些心疼。
“嘿嘿,我刚刚攒钱准备买个宝贝。”我笑得无所顾忌,把他递过来的一张卡丢在了中控上。
“这么嘴硬,就不肯求助家里一次吗?”
“用不着你操心,我好着呢,哥,过几天跟你亮亮我的宝贝。”
倒车镜里,柏叔的身影很快被远远的甩在了车后,那个小黑点最终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我的思绪又回到了昨天馥汀兰那反常的表情,那是一种哀伤成疾的神情,我绝对没有看错。我没有任何心情揣测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于是从一个极端想到了另外的极端,那东西会不会是已经死去的爸爸的,可是这个瓶子的年代是民国时期的,这又让我很快否定了自己的假象,这个世界上绝对不存在另外的一个特殊人类,就算有也绝不可能是我的爸爸,我是个正常人,不正常的只有馥汀兰一个人而已,我在心里反复这样叨念着,想到这我感到很不安,紧张的打开了车窗。
从小到大记不得这是我们第几次搬家了,由于馥汀兰的外貌始终不变,又过于显眼,而这一次我们对外的关系竟然头大的变成了双胞胎姐妹,我无法想象有一天我被人误解为她的姐姐,甚至有一天是妈妈、奶奶的情况,每次想到这儿,我都感觉无比的恐惧。
“不要随便搭讪,尤其是邻居,准备一下,我们搬家吧。”我注意到陈思源脸色并不好看,自从昨天买了那个破瓶子,他就整个人看着都不对劲儿。果然,很快他便复读机般,那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语气,像坨冰般劈头盖脸砸在了我头上。
想想那个时候大概我不懂如何表达爱吧,其实对于亲情早随着岁月深深的埋进了心底,只是不知道那就是爱罢了,因为万事万物的质生改变,都需要一个触条件,而我们一成不变的相处模式,让我缺乏了思考力,更想不出,这一起长大的人也或许是个从未了解的陌生人。我习惯了被他照拂,自然而然的没有多停留一秒的直怼回去,“可不是我招惹的,谁让那位那么喜欢炫耀?非要自己出面在鬼市跟人家杠一个不出名的礼器,她自己惹的祸,这锅我可不背。”
巴诺这座古城是历经数千年的十三朝古都,当初我们逃离般来到了这座城市,而如今似有魔力般吸引着我,我有一万个理由想要留在这里,在这里还没玩够,总觉得这里有我非常期待的未来,我可还不想这么快搬家。
我将脸伸出窗外,这里春天的风并不柔软,拂面将我的满头短吹得起飞,我这才觉,原来我头松若柳丝,似乎多年来我早习惯的潇洒只是为了隐藏着什么,心不知被什么尖锐的东西碰了一下般难受。在记忆里,我曾也是满头长,是在青春期大家都在向往长及腰的少女时代,我猛然知道了那位的秘密,在那年生日我赠送了自己一头齐耳短。我倔强的想要摆脱馥汀兰赋予的一切,她的举止优雅内敛,我便粗犷豪迈,不修边幅;她柳叶大眼,我就偏在高高的鼻梁上面架着一副大大的无镜片眼镜;她皮肤白皙无暇,我便热爱户外将皮肤晒成小麦色,甚至不介意多几颗雀斑;她每天端庄套裙傍身,我则永远一身运动休闲装,与裙装老死不相往来。说起她似乎从未正式的关心过我,那种压抑的家庭关系,我虽早就习惯,却一直是个偷偷摸摸的探究者,而她昨天的那行泪,让我深深的在意着,我收回可爱自信的表情,关上了车窗,抿着嘴终于挤出了几个字,“昨天她哭了?”
陈思源正在专心致志的开车,似没听到般,虽然他并没有转过头来,可我看到了他嘴角分明颤动了一下。
“‘今生即永生,今世即永世’,这么肉麻的话是她的老情人写的?”本不想说出这样的话,我并分不清那种情绪是不是想要关心她,可是无论怎样却也没有想说出如此刻薄的言语,想到连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哥都能对她更了解一些,唯独是对我为什么不能坦诚,一下子一股热辣辣的气息涌上了我的心头,我毫无遮掩的皱起了眉头,用纤细的手指推了下眼镜,口气淡淡道,“我知道她的秘密,你不用替他掖着藏着,反正我习惯了,你们从未对我坦诚过,什么都瞒着我。”
“奶糖,你不要总把自己说的那么孤单,我跟馥先生都是很爱你的。”陈思源转过脸,恢复了以往的和善,微笑着,满眼疼爱的用一只手摸向我的头,这让我更加烦躁,在他那张脸上看不出任何撒谎的痕迹,或许真相早就被时间封存,但直觉那就像充斥谎言的海妖之歌,不知还有多少我不知道的秘密,尽管如此,他还是我能够唯一有依赖感的全部。
因为我永远忘不了那温暖如阳光的微笑。十五年前,十岁的我被邻居们说成是怪物的女儿,我捂着耳朵躲在院子的角落里瑟瑟抖。才只有十五岁的陈思源突然出现在我的眼前,对我伸出一只手,那张干净的脸上挂着让人安心的表情,我将颤抖小手放在陈思源手中渐渐恢复平静,“哥,我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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