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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汀心中忽然升起巨大的自信,好像积累了很久,在这一刻“嘭”地爆成满天的热雾。于是他靠在墙角,大大敞开腿,双手搭在腿根上,撑开自己的洞,还用脚尖勾邓莫迟的脚踝,也用湿漉漉的眼神,赤裸裸地勾上邓莫迟的目光,“老大,”他的脚趾不老实,“你记得以前我们一般做几次吗?”
邓莫迟侧目瞧着自己的Omega,全身都写着“操我”两字,不过以前总爱遮掩,这一回却就差把它喊出来了。尤其手指扒开的那个小口,被灌得泥泞,颜色是柔嫩脆弱的红,微肿的褶皱里却夹着属于他的白浊,一点点往外滴流,让人觉得需要堵住。
这不是难事,邓莫迟把陆汀按在下面让他扶墙跪好,自己贴在他身后,不但堵住了,把那贪吃的小穴又一次撑饱,还很快磨出了白沫。“你说几次?”他问陆汀。
“至少……五六次,”这显然不是老实的回答,“有时候,啊,八、九……次!”
“那是我记错了。”邓莫迟惩罚似的拍他的屁股,就着热水,拍得很响,一下子就红了。
“你就,假装不记得,又不会怎样……”陆汀哼哼着,娇气地抱怨,感觉又完全上来了,五指按在墙上,就像爽得恨不得抠进去。
邓莫迟把他的手从墙上摘下,捏在自己手中,另一手扳住他的下巴,把人完完全全地往自己身前勒,像是要证明自己非但记得很清,并且还有额外奖励,他又贴着唇边的耳朵说:“你第一次发情是在这里?”
“嗯,嗯!”陆汀哪禁得住他这么问,被欺负得话都说不清,只能折起膝盖跪稳,撅着屁股乖乖挨操,一阵疑似高潮的发抖过后,他呛了水,咳嗽着,突然又含含糊糊地开了口:“邓莫迟,我想,呜想,叫你老……”
“什么?”邓莫迟好玩似的翻弄他的嘴唇,其实已经明白了。
“老公。”陆汀的声音好小,被他指尖夹起的舌头也躲回去,完全没了方才勾人的气焰。
“可以。”
“你有没有,不情不愿。”
“没有,”邓莫迟又一次咬上后颈,这次挑了块没冒血也没牙印的皮肤,“大点声。”
咬下去的那一秒,陆汀就像没骨头似的瑟缩在邓莫迟的怀中,把自己贴在他的胸膛前,“老公……”“好舒服!”“轻,轻点……求你了,求你了。”陆汀哑着嗓子,但也在很乖地努力大声,这些字眼顺序也都乱了,从他红得要破皮的嘴里不断淌出,说是求饶,还不如实事求是一点,承认这是袒露肚皮的邀请。同时下面还淌出更下流的东西,这次不只是高潮,也不只是他泛滥的水,他脑袋里铺天盖地全是空白,直接失禁了,滴滴答答地根本止不住。
这真是从小受的教育、对自己的要求,都不允许发生的事,但它确实发生了,弄得陆汀像是被吓到了一样,呆呆垂着脑袋,眼睁睁地看。虽然离地面很近,也有流水在冲,但陆汀好像瞒不过邓莫迟的眼睛……那人真是坏极了,硬要按住他刚犯了错的小东西揉搓,后面也顶得更快,还更重,带着他血气的唇又去吻他的眼睛,就是不让他的高潮停下。
“我听到了,”邓莫迟又咬下一个印子,也又一次射在他体内,笑说,“你是我的妻子。”
这话听得陆汀膝头一软,抽噎着说老公我爱你。无所谓了,他想,我就是丢人低贱又快活的,一下子连跪都难,要不是被搂着,他恐怕就要化成水从地漏流下去了。
这浴室里虽然没有地垫,但地面本身就材质特殊,有弹性,甚至称得上弹软,陆汀的膝盖虽然跪得发红,但不至于磨坏磨破,其他姿势也都做得开,某种程度上比床还要方便。陆汀正面骑在邓莫迟身上,抱着他的脖子痴痴地看,自己跟着颠动晃腰,过一会儿又背过去,撑着邓莫迟的膝盖放荡地上下摇,把自己屁股里的吞吐展示在人家眼前,还有他侧身瘫在地面上,邓莫迟折起他一条腿,从侧后面把他操得特别深,就像把他上了锁似的,又或是再一次抱起来做,他扶住邓莫迟身后的墙,又接着攀紧邓莫迟的肩膀……
到最后陆汀已经没法再去数换了几种姿势,还有自己又哭又叫地被塞进去几次高潮,他只觉得无论哪样,邓莫迟不吭不哈的,总能摆弄好他,满足得他没法说话,会让他疼让他爽得头晕目眩,也总能在他颈后留下新的印子。他就这么被灌饱了,生殖腔里大概都是能让他怀孕的东西,满得都要往外漏,他靠在墙上,也靠着邓莫迟的肩头小憩,还要捂着自己的屁股,挡那个被操大了也操红肿了的穴口,不想给出去一滴。
邓莫迟对此有些忍俊不禁,但终究还是忍住了,更多的精液也不会让你怀上更多孩子,这种败兴的话终究也是没有说。反观刚刚的疯狂,他还是弄疼了陆汀不少次,肿胀的乳尖、脱力的膝盖、磨红的腿根和撞红的臀肉……主要是陆汀的肤色太浅,留下点痕迹就特别显眼。尤其那条伤痕累累的脖子,血被冲掉了,凹痕都还在,邓莫迟抚摸它,一个一个地数,不算重叠的,有九个。
离他们进入这间浴室已经过去了四个多小时。
邓莫迟有了些困意,他仰起脸,看着灯带,这感觉就像吃了颗熟透的蜜桃,咬下去,有甜滋滋的汁水。不过咬不到桃核,这颗桃子是吃不完的,海会枯,石也会烂,陆汀软软地趴在他怀里,永远洁净鲜嫩。
不过这颗桃子现在有点烦人,不让他接着抚摸绒毛,也不让他睡觉,还拆开他的绷带,看到缝合的伤口渗了点血,就关上水,慌慌张张地跑出去拿药箱,要给他换药。
何振声还在睡,附近也没有其他活人,邓莫迟把自己泡湿的夹克捡起来,百无聊赖地想,你想裸奔就裸奔吧。
换药的时候,邓莫迟又没了睡意,饶有兴致地看着陆汀眼尾红红,手上却麻利。换上新的敷料和干燥的绷带,确实更舒服了,邓莫迟也承认。被陆汀拉出浴室吃东西前,他把夹克内袋里的小物件掏了出来,塞进陆汀拽着自己的那只手中。
陆汀下意识攥住拳头,回身对着他站好,才把拳头端到眼下,缓缓打开。
那是个白色小环,分量很轻,设计也简洁,打磨得却相当精致,就着灯光细致地看,某些角度下,**还有极其细密的纹路。
“我的肋骨断了,”邓莫迟顿了顿,显得有些不自在,“废物利用,里面是你和我的一部分指纹,都是左手无名指。希望你喜欢。”
“是戒指?”陆汀轻声问,眉眼弯弯地抬起来,水光浮在红晕上。
“嗯。他们说送戒指要挑合适的时机。我不知道什么是合适的时机,”邓莫迟稍低下头,看着陆汀的手,“所以就现在了。”
“你都叫我’妻子‘了,现在就是很合适啊。”陆汀把小环递回给他,“老大,不对,老公你猜我现在在想什么?”
你在想,快给我戴上。邓莫迟照做了,正合适的大小,郑重的手指和目光,陆汀拉着他的左手比对,铂金和人骨,他说它们是一对。邓莫迟觉得自己也应该说点什么,他有情绪需要表达,但有关这些,何振声也没跟他科普过。
说“你愿意嫁给我吗”?不合适,已经嫁了。那说“我们白头到老”?邓莫迟觉得这话放在当今已经过时,无力并且无聊。
“我想珍惜你。”他最终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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