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她保留了目前的房子,以防他们还会回到这里,剩下的行李都通过邮寄之类的方式运到他们家门口了。
沉知薇将车停在领地最近的停车场,和林克一起进入了狼族的领地。
期间有几只狼看向了她,说真的,她还是会觉得有点害怕,所以她抱着林克的腰,把脑袋埋在里面,没有和周围的狼对视。
林克似乎认识很多很多狼,他们有时会叫他的名字,有时会跟他点点头,这一路上他打招呼就打了七八十次。
“我还担心你会因为我的原因被大家孤立呢。”
林克摸摸耳朵,“什么是孤立?”
“就是在一个群体里,大家故意不理你,也不跟你分享任何东西,一起欺负你之类的。”
“为什么会有这种事情呢?”林克很困惑,“大家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讨厌那个人吗?所有人都讨厌他?”
“嗯…”沉知薇说,“你们不会吗?”
“我没有碰到过这种事情。”林克说,“就像那些喜欢兔子的狼,大家虽然觉得奇怪,但是还是会一起玩的。”
“你们狼中就没有那种很讨人嫌的类型吗?”
林克在努力思索,思索的结果就是:“好像真的没有那种讨人嫌到所有人都讨厌他的狼。狼的想法很单纯,如果生气了不开心了,当场打一架就可以解决吧?”
“你们这个种族还真是单纯啊。”沉知薇抱着他,小心地观察着每一只狼,林克还是会跟熟人打招呼,不过他都很拘谨,因为沉知薇挂在他身上。
一般来说,大白天的,不会有小情侣抱这么紧的,有点秀恩爱的意味,会让别人觉得尴尬。
林克是一个很腼腆的小狼,所以他有些束手束脚的,不过他也知道,知薇有些害怕,也有些担心她不被接受,她的问题听起来就像“你的朋友会讨厌我不理我吗”,狼绝不会那样的。那不是一种虐待吗?狼为什么要虐待同类?大家确实很憎恨人类,但她帮助了露露,还因此失去了工作,还选择和他一起生活,她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啊,和他生活在领地,她就不再是人类了,她会变成一只狼,大家为什么会讨厌她呢?
他们走了很久。
沉知薇看到了很多建筑,有小小的房子,还有一些树洞、窑洞之类的,估计也是住宅,河边有雌性的狼在梳洗尾巴,她们身后是一排石头搭成的家。
大部分狼的房子看起来都很简单,很原始,这么一看,住公寓的狼确实太富有了,一路上都没看到几个公寓。
“大家不喜欢住的太近,因为感觉会没有隐私。”林克摸摸耳朵,“听觉灵敏的话,有时候能听到别人讲话之类的。”
“那公寓岂不是很吵?”
“伊诺克大哥盖的房子不会,听说用了什么…隔音材料。”
“那个公寓是伊诺克的啊?”
“对,他是房东,忘了吗?”
“为什么伊诺克这么有钱呢?”
林克摸摸下巴,想了很久才说,“可能因为伊诺克大哥很厉害吧?他是混帮派的,有很多弟兄,平时在地下会罩着狼族做生意,他们还跟老虎打过架。”
“什么,伊诺克是黑社会老大!?” “什么是黑社会?”
“就是你说的帮派的老大!”
“好像是吧…”林克和她道,“不过伊诺克大哥的妻子维卡不太喜欢这个话题,不要当着她的面说伊诺克大哥是黑社会老大之类的。”
“…说了的话会怎么样?”
“乔跟我说,有次也生过这种事情,后来伊诺克被老婆打了。”
“啊?”
沉知薇陷入了一阵宇宙的沉思。
...
简介关于战神楚皇回归,开局就狂飙七年之前,他遭遇好兄弟陷害锒铛入狱,从高高在上的楚家少爷沦落成阶下囚,一夜之间,他身败名裂,遭受万人唾弃,初恋女友也舍他而去,七年之后,他强势回归,楚云已经死了,楚少皇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喜欢满眼星星的你。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遇见满眼星星的你。努力来见我。努力去见你。唉~你怎么声音和我偶像一样啊?等等,你先带我出男厕所再说吧!不可能!你千万不可以说自己没用。因为你,我才有前进的目标。秦6离我瞎了眼居然粉上你!你瞎了眼才会和他在一起!唉某天边有个小小星...
简介关于苟在东宫,太子竟是女儿身!主角萧凡本是一枚刚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灵魂穿越到异世界刚死的婴儿身上。十三岁成为秀才,十六岁中举,十七岁成为贡士,随后他被太子选中,成为了太子侍读。太子秦轩与镇国大将军孙女姜玉璃有婚约,大婚将至,太子秦轩找上了萧凡,让萧凡代替他洞房。萧凡大惊,绿太子,不要命了?太子无奈只能说出来自己是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秦萱,绝色无双。知道了秘密不答应会死,萧凡只能答应。关键时候系统终于觉醒,他拥有的是至尊签到系统,号称没有东西不能签到获得。系统,我能签到再获得一个系统吗?系统,能签到得到一个宇宙吗?...
简介关于娱乐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穿越了,遇见的每一个熟悉的面孔,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体验不同人生的同时,也要做点开心的事。从此,生活变的精彩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做改变些什么我来我见我变影视剧的综合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世界第一融合三十而已流金岁月欢乐颂咱们结婚吧谈判官安家第二融合我的体育老师小欢喜我,喜欢你北京爱情故事恋爱先生第三融合精英律师女士的法则玫瑰之战欢乐颂3后续待更新关于剧情和时间线的部分改动,大家不要较真!推荐影视剧的请评论区留言。...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