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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坊的这块招幌是杨玉兰连夜缝制出来的,黄麻布做底,红色棉布滚边,中间是鹿家烧酒四个正楷绣字,与街上单衣的麻布招幌一比,乍一看还挺显眼。
红色的视觉冲击力更强,鹿笙特意让大伯母加上这滚边,就是为了让人们在杂乱的街市上,一眼就看见酒坊的招幌。
齐南干事麻利,三两下就酒坛卸了车,整齐地摆放好。
他们隔壁的摊子是个专门卖早点的食摊。
前日听了鹿华林的话,鹿笙现现下最主要的是让人们去接受度数更高的烧酒。
鹿笙昨日一早就来了码头,观察了一天这街上的吃食摊子的人流,现这家早食摊摊子卖的早点样式齐全,物美价廉。
经常光顾的食客就是码头上的脚夫、往来的船员、商客,而这些人正是鹿笙卖烧酒的目标客户群。
所以今日专门起了个大早,就是为了把摊位摆在它的旁边,为自己的酒摊引流。
天色渐亮,周边的摊子66续续支了起来,街上也多了不少往来的行人,旁边的吃食摊子热气蒸腾,散着食物的香气。
鹿笙直接将酒坛的封口打开,醇香浓烈的酒气瞬间四散开来。
有那好酒的食客,闻着味道就聚到鹿笙的酒摊前。
看着摊位前聚了不少人,鹿笙拿了几个空碗,挨个碗舀了半勺酒。
酒水清澈见底并无半点杂志,说它是碗酒,它却看起来像清水,可如果说是清水,碗里散出来的酒香又醇厚馋人。
围观的几个人满脸不可置信,惊叹道:“这酒竟如此清澈。”
“鹿家酒坊独家酿制的烧酒,各位大哥可是要尝尝。”鹿笙笑着道,“若是酒量小的,一口酒就能醉上半日。”
“就这么一口酒能喝出什么味道,小娘子莫不是舍不得?”人群中一个身材高大的汉子说道。
他们这些人喝惯了米酒,都是论斤起喝,这么一口酒还真是看不上眼。
汉子虽然无理,但鹿笙也没生气,她笑着提醒,“这可真不是我小气,大哥别看这酒看着清淡,喝起来可烈得很。”
“我喝了十几年的酒,可就没喝醉过,倒要看看你这酒有多烈!”
汉子拿着酒直接一口闷了下去。
酒液口感清冽,但因为他喝得太急,呛辣的感觉直冲鼻腔,让他忍不住眯起了眼。
下一刻,齿尖的醇香裹挟着热意,从喉间蔓延至胸腔肺腑,让人酣畅淋漓。
“好酒!”汉子忍不住惊叹,“这酒怎么卖?”
“大哥若是买来直接喝,三文钱一两。”
鹿笙举了举手中的酒舀,一舀正好一两。
“若是大哥想买回家去喝,一斤二十八文,要是买十斤只要二百六十文。”鹿笙指了指手边的大小酒坛。
这酒虽然比米酒贵一些,但味道更甘醇浓厚。
“给我来一斤。”
“好嘞,不过大哥这酒烈,头次喝可不能过二两,要不醉酒耽误了正事可不好。”鹿笙提醒道。
有人尝了鲜,后面的人也都纷纷拿起桌上的酒来尝。
清晨的天气寒凉,一口酒下肚,便让腹中便有暖意,不少人喝完后觉得意犹未尽,又买了一两来喝,还有那格外喜欢的更是一买就是十斤。
眼见着买酒的人多起来,她们带来的五百斤酒卖掉了一大半。
鹿笙赶紧让齐南架着牛车再去拉些酒来。
等齐南再回来,还带了鹿华林和两个酒坊的伙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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