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1章 上山遇到人参(第2页)

宋清灵进入山里面,一面走,一面四处环看,树林的底下有很多可食用的小蘑菇。

再往前走,还能看到各种各样的野果,尤其是其中一样。宋清灵还记得,在小时候乡下吃过的。

名字叫做黑天天,小小圆圆的,是紫色的,放在嘴里跟葡萄差不多的味道。

宋清灵摘了一把黑天天放进自己的小筐框里,又在树底下把可食用的蘑菇采摘了,不一会儿就装满了自己的小背篓。

这个是宋清灵要带回知青点的,不然别人问你一句去山里都采什么了,总不能告诉大家自己什么都没采吧。

宋清灵继续往山里面走,明显的可以感觉到山脉更高了,看来应该到达中心地点了。

前面有一处小河,宋清灵到河水边洗了自己刚刚因为摘蘑菇沾上泥土的手。

洗完手抬头看到河对面露出的某一处,地里面露出四五片淡黄色肥大的叶子。

宋清灵眼睛一亮跨过小河直接走到了叶子旁边,自己之前在图片中看过人参的叶子长什么样子。

应该这个就是,在空间里拿出一把小铲子,就开始在人参叶子旁边小心翼翼的挖起来。

刚要动手,宋清灵停了一下,又拿出一根红绳绑在了人参叶子上面才继续动手挖。

宋清灵怕破坏人参的根部只能小心翼翼的在叶子旁边往下挖,宋清灵大概耐心的挖了半个小时,人参才逐渐露出样貌。

挖出最后一点根根部,宋清灵直接把人参拿在手里仔细端详,看到上面的纹路很深大约这个人参得有1oo年出头了。

看样子也不是一个小年份的人参了,大喜过望,直接把人参扔到空间里。

宋清灵来山里的目标完成了,看时间也不早了,就往山外面走快出林子的时候,前面飞过一只野鸡。

宋清灵拿起小石子,直接一弹在野鸡的身体上,野鸡顿时倒在原地不动了。

宋清灵来到野鸡面前,刚要把野鸡捡起来,这时一只手跟宋清灵同时触碰到野鸡。

宋清灵抬头一看,正是霍瑾成和姜光华,心里十分惊讶,怎么到哪儿都能遇到他们。

霍瑾成和姜光华也是刚从镇上回来,买完铁锅,好几天没有吃荤腥了,所以想来山里面碰碰运气打打猎。

好不容易碰到一只野鸡,赶紧跟着追没想到跟宋清灵碰到一起了。

霍瑾成只能挥绅士风度,失望的舔了舔自己的嘴角,大方的表示:“宋同志这么巧啊,看来咱们俩追的都是同一只野鸡,现在这一只让给你了。”

看起来霍瑾成十分大方,实则内心心痛不已,面上也流露出几分。

姜光华到是没有霍瑾成那么馋,理应这只野鸡是宋清灵的,毕竟是宋清灵的石头先打在野鸡身上的,自己和瑾成是后倒的,先来后到姜光华还是懂得。

宋清灵也没有想到这么巧,但是不想按照霍锦晨说的那样,自己独吞,毕竟不想欠人情嘛。

宋清灵也表示,“那这样吧,既然有缘碰到一起了,咱们也别分你呀我的了。”

宋清灵提议:“直接在原地生火,把这只野鸡烤了吃了不就完了。”

霍瑾成对宋清灵的提议很是心动,直接一口答应下来:“没问题,那我现在就去捡柴火,你们先把野鸡褪毛吧。”

宋清灵看着手里的野鸡,直接告诉姜光华,自己知道前面有一条小河,就在前方。

让姜光华跟着自己过去了,在小河边,正好还有水,可以把野鸡收拾干净了。

宋清灵和姜光华在小河边把野鸡收拾干净了,霍瑾成这时也抱着柴火找了过来,当即就开始生火烤鸡。

热门小说推荐
我是千年女鬼,最爱吓唬小道士

我是千年女鬼,最爱吓唬小道士

千年之前,我爱一个男人痴迷,他银眸暗沉守在我身后我为那个男人化身为魔,双手沾满无数人的鲜血,他银飘飘始终站在我身边我魂飞魄散,他用元神相救我复活重生,他以性命相陪眸然回,才恍然现,前世今生,还有谁能比他更爱我。...

捡了个魔王做老婆

捡了个魔王做老婆

偶获镇魔塔,得绝世魔主传授魔种,从此落魄少年一飞冲天看我如何搅得这世间一片纷乱!...

乡野诱惑

乡野诱惑

流氓会异能,谁也挡不住!乡村小子苏羽,身具神奇医术,以拯救万千女性为己任,在乡村混迹的风生水起。斗恶霸泡美妞,顺便和大闺女小寡妇探讨人生山村野林,遍地诱惑!欢迎各位书友一起讨论,群号99o52577这本书的上架对豆腐意义非凡,跪求诸位兄弟支持!在此拜谢!小说关键词乡野诱惑无弹窗乡野诱惑txt全集下载乡野诱惑最新章节阅读...

满满的都是爱

满满的都是爱

两年前的那晚,她被蒙了眼绑了双手,黑暗中,被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陌生男人吃干抹净,当她醒来时,身边早已没了那混蛋的影子可她却带着他的种子,被家族逼上了联姻。与应天爵结婚一年,白伊却只在传闻中听说过他...

孤非良臣

孤非良臣

简介关于孤非良臣因为一个扯淡的谶语,宋沅被迫女扮男装,谨小慎微好不容易长大,结果一朝被穿,穿越女的下头操作硬是把她从皇孙弄成了一无所有的通缉犯,倾世美貌也被渣男看中,自信话可以纳她做妾。滚吧,渣男贱女!少挡本皇孙的富贵之路。意外回归的宋沅在王朝土着与穿越...

亮剑从掷弹筒放平开始

亮剑从掷弹筒放平开始

俗话说道好,高炮放平,军事法庭!那掷弹筒放平呢!什么,掷弹筒是迫击炮一类的武器所以无法放平!刘秀没想到,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人把掷弹筒归类为迫击炮,这样的认知和那些认为防弹衣无法防弹,上战场穿防弹衣还不如多带子弹的认知是没什么区别的吧!身为资深军迷的刘秀一直认为小鬼子把掷弹筒当迫击炮用是一种浪费,所以当刘秀把掷弹筒改装成QLu—11式榴弹射器的时候会给小鬼子带来多大的震撼呢!所以本书又叫做(把掷弹筒变成狙击炮)简介无力已有两百万字完本小说从亮剑开始的特种战以及一百四十五万字的狙击从亮剑逃杀期开始...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