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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醒来后,主仆二人沿着羊肠小路向前走。抬头看看,远处的山上有人工开凿的一处地方,想必就是矿场。但低头看脚下的路,还真是急不来。
走着走着,遇到一个骑马的少年同行。这少年也无非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有点微胖,皮肤白皙、个头高大。他一头棕色浓密的卷,脸上有些雀斑,还伴着稚气。
少年身上穿的干净漂亮的衬衣、豆绿色高腰裤子,鹅黄色的长袜还有一只漂亮的深蓝色皮鞋。但另一只脚受伤了,大概是骨折,绑着夹板,没有穿鞋。
看他腰间佩剑,骑着一匹高大的战马,显然是骑士的打扮。可能因为脚上受伤的关系,他行进的度非常慢,完全是任由马匹溜达,几乎和步行的加兰德一样的度。所以在小路上二人肩并肩地走起来。
“你好啊,野蛮人,你这是去哪里?”
少年和颜悦色地打招呼。看他的举止非常有教养,脾气也很好,只是“野蛮人”这叫法……哎,一言难尽,这是对荒原部族的蔑称,透露着北方人骨子里的高傲,大概那少年根本无从察觉吧!
加兰德听懂了大概,但也不确定,就问古温克。
“嗯,这个傻瓜在和你问好呢。”丑八怪漫不经心地说。
“你好。”加兰德试着用生疏的北方话回答。
“你从哪来?”少年又问。
“荒原。”这一句就是家乡话,对于家乡,只有家乡的语言可以描述。
“哦,荒原——那一定是个美丽的地方。”
少年赞叹道。当然这是客套话,他不见得明白荒原究竟是什么地方。
二人并排走着,谁也走不快,还是很尴尬。少年又开口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参观。”借着翻译,加兰德回答。
“哦。但这里不适合看风景。山上是属于领主的矿场,他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而且这个地方也不安全,山上时常有贼人出没。”
“贼人?”加兰德好像学会了一个新词。
“有些逃犯,还有流浪的人,慢慢聚集在这山林里,多年来形成了一个匪帮。他们专门打劫我们的货物,有时还绑架工人,向领主索要高额的赎金。”
少年见加兰德不怎么讲话,就继续说道:“我看你是野蛮人的商人。你们都是成群结队来做买卖的。”
“嗯。”加兰德随便回应了一句。
“你的生意做得好吗?你什么都没带,想必全都换成钱了吧!我就说一个生意人带着钱乱走很不安全。”
“你又是谁?”加兰德打断对方冗长的聊天,用生疏的北方话问。
“我嘛?”他愉快地介绍自己:“我叫做罗尔。是一名见习。”
“见习?”这也完全是第一次听到的词儿。
“骑士的见习!”少年兴奋地解释。“就是说,我正在学习如何成为一名骑士。有朝一日,我就会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哇!”加兰德听完非常敬佩。北方人的骑士,一定也像部族的勇士那样受人尊敬。难怪这少年如此有教养,一定是个富贵的人家出身。
“我目前还是见习,我同时也是老师的侍从。我也是跟随老师一起上山的。”
少年讲起话来没完没了的。
“加兰德。”
“你好,野蛮人。嗯,什么来着,加兰德?”
“嗯。你好,罗尔。”
又走了一阵,古温克说要拉屎。终于有借口摆脱这位热情的少年了,主仆二人离开路面,往树林深处走了一段。古温克这家伙非要找个平整又漂亮的地方拉屎,唠叨起来不胜其烦。二人继续朝树林里面走,可是走着走着,竟然听到不远处有打斗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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