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另一个歹人见同伴被玉娘用力掰了手腕,看样子是断了,立马上前,“死丫头,没想到还有两下子,你要找死。”
冲着玉娘喊完,就上前对玉娘挥拳头,玉娘灵活的躲过,反过来向歹人挥刀。一个有力,一个有武器,两人一时都没占到便宜。
刚才被玉娘掰断手腕,脸上长黑痣的歹人,见同伴不占便宜,立马加入打斗中。
这下,玉娘就吃力了,一个小姑娘对付两个成年男子,再有功夫也不占优势,处在下风。
玉娘见打不过,要尽快解决,喊道:“明学,放箭。”
两个歹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见一支箭直冲脸上长黑痣的男子脖子。明学这段日子没少练习,一下子就射中,插进那男子脖子右侧。
男子轰然侧身倒地。
剩下另一个歹人见状,愣了一下,玉娘找准机会,一刀就朝歹人脖颈间砍过去,一刀歹人的命。
“姐姐,他们死了吧?”明学从门后钻出来,小声的问玉娘。
玉娘用手一一探视过两个歹人的呼吸,“都死了。去喊大哥起来,我们要把这两人埋了。”
明学点头,立马往屋里跑,再出来身后就跟着明志。
明志看着地上躺着的两个人,不用问也清楚刚才生什么事,立马转身在院子里找来一把镐,“先拖远再埋了,快点。”
任何事都是一回生,二回熟。三兄妹连拉带拖把两个歹人拖到远处,又挖了一个大坑,把两人埋在一起,三人才回了屋子。
明志坐在土炕上,看着玉娘和明学两人,叹气道:“这都是五个人了,这事以后还是躲着点吧,总是打打杀杀让现了就不好了。”
至于怎么不好,明志想不到,可就觉得总是打杀是不好。
明学道:“大哥,今晚要不是咱们出手,他们就要杀了姐姐,咱们才出手的。”
玉娘也说道:“大哥,眼下咱们只能遇强则强,遇弱则弱。咱们不轻易打杀他人,也不能让他人害了咱们的性命。”
明志叹口气,他知道玉娘和明学说的都对,眼下这个世道乱了,什么法则都要先活着才行,“你们说的对,只是我心里过不了这关。”
“以后都会好的。”玉娘叹息一句,转身躺下,很快睡着。
明学也睡着了,只有明志不知道还在想什么,一直到半夜才睡着。
夜色很快过去,天刚微微亮,玉娘就睡醒,天还很早,她打算躺一会儿再起来,不知怎么就想起昨夜的事情。
从穿到原主这具身体,就像明志说的,她已经三个人,伤了两个人,这是她从来没想到的事情,看来时势造就人,这句话是真的。
为了一家人能好好活着,她要学会坚强,学会坚硬,更要练好刀法。
玉娘打定主意,不再赖床,立马穿衣起身。起来后不像往常那样先做饭,而是在院子里按照前世记忆,练了一套跆拳道,出了一身汗。
这个时候明学也起来,看到姐姐在练功服,好奇的跑过去,“姐姐,你能教教我吗?”
玉娘停下手里的动作,“今日先算了,咱们赶紧吃完饭要赶路,等明日开始,你就可以跟着我一起练,不过要记住一定要坚持,不可半路放弃。”
...
简介关于战神楚皇回归,开局就狂飙七年之前,他遭遇好兄弟陷害锒铛入狱,从高高在上的楚家少爷沦落成阶下囚,一夜之间,他身败名裂,遭受万人唾弃,初恋女友也舍他而去,七年之后,他强势回归,楚云已经死了,楚少皇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喜欢满眼星星的你。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遇见满眼星星的你。努力来见我。努力去见你。唉~你怎么声音和我偶像一样啊?等等,你先带我出男厕所再说吧!不可能!你千万不可以说自己没用。因为你,我才有前进的目标。秦6离我瞎了眼居然粉上你!你瞎了眼才会和他在一起!唉某天边有个小小星...
简介关于苟在东宫,太子竟是女儿身!主角萧凡本是一枚刚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灵魂穿越到异世界刚死的婴儿身上。十三岁成为秀才,十六岁中举,十七岁成为贡士,随后他被太子选中,成为了太子侍读。太子秦轩与镇国大将军孙女姜玉璃有婚约,大婚将至,太子秦轩找上了萧凡,让萧凡代替他洞房。萧凡大惊,绿太子,不要命了?太子无奈只能说出来自己是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秦萱,绝色无双。知道了秘密不答应会死,萧凡只能答应。关键时候系统终于觉醒,他拥有的是至尊签到系统,号称没有东西不能签到获得。系统,我能签到再获得一个系统吗?系统,能签到得到一个宇宙吗?...
简介关于娱乐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穿越了,遇见的每一个熟悉的面孔,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体验不同人生的同时,也要做点开心的事。从此,生活变的精彩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做改变些什么我来我见我变影视剧的综合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世界第一融合三十而已流金岁月欢乐颂咱们结婚吧谈判官安家第二融合我的体育老师小欢喜我,喜欢你北京爱情故事恋爱先生第三融合精英律师女士的法则玫瑰之战欢乐颂3后续待更新关于剧情和时间线的部分改动,大家不要较真!推荐影视剧的请评论区留言。...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