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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不会是郗文容。
老妈虽然凶了一点,但却是这个世界上最爱她的人。
那还会是谁?
她走过去。
手机上的来电显示:乔火。
哦,想起来了。
她摁灭了手机。
她只告诉过一个人。
“砰!”手机被砸在墙上,碎了个稀巴烂。
声音咻然静止,于是冬日的天台只剩下寒风呼啸。
良久。
空气里划过一声淡淡的“呵”。
“噌”一声,昏茫的黄昏下,火苗苍苍,在落日下、寒风里,升起丝缕雾色冷烟。
第二天是周日,下午要回学校。
早上起床的时候,她在客厅看见了那个男人。
两人淡淡对视一眼,又平淡地交错开视线。
没有晨日的寒暄。
于是沉默成了两人心照不宣的态度。
郗文容在厨房做早饭,拿出平时绝不会有的贤妻良母范儿。
她探头看了眼郗雾,一边关火一边问:“昨天几点回来的,打你电话怎么不接啊。”
“手机砸了。”
“怎么回事?”郗文容狐疑地看了她一眼。
郗雾没回,径直坐到沙上穿鞋子。
郗文容看了她一眼,也没多问。
倒是桌上的男人说了句:“没事,我一会儿再给小雾买一个的。”
郗雾系鞋带的手指一顿。
他昨晚留宿了,郗雾看了他一眼,意识到这点又低下头,坐在沙上继续换鞋子。
一团软绵绵的肉忽然汪汪汪地绕到她的脚边,不住地舔她的手指。
郗雾抬起手,它就往上跳,她顿了顿,挠了挠它的下巴。
“它很喜欢你。”坐在餐桌上的男人朝她递来不冷不淡的视线。
郗雾没睬。
郗文容端着一笼小笼包出来,笑着看郗雾,“这只小狗是蒋叔叔给你买的,还不快说声谢谢。”
郗雾逗狗的动作一顿,意识到什么,站起身,环顾了一圈四周,没找到目标,遂看向餐桌的方向:“妈,肉包呢?”
肉包是她小时候捡回来的流浪狗,很丑,是放宠物店永远卖不出去的那种杂种,和现在绕着她脚脖子蹭来蹭去的没法比。
这只袖珍狗漂亮、血统高贵、出身贵族。
但她的肉包呢?
野狗、杂种、还丑。
非常讨她欢心。
肉包她养了十年,被她养成得又肥又乖又有灵性,咬人也只咬野男人。
比如眼前这男人,就曾是它的嘴下练习。
想到什么,郗雾笑了笑。
她记得那天是个不冷不淡的春天,也是郗文容第一次带他见郗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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