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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下一瞬,便控制不住笑倒在一旁的桌上。
“哈哈哈哈哈”
“《快雪时晴帖》小弟记得沈兄那里不是也有一份儿的吗?”
沈煊白眼一番,这还用说吗?他书房里那个可是老师特意给他准备的及冠礼。
要是连老师都分不清的真假,呵呵,那人还模仿什么,直接去当书法家得了。
所以不管对方有何目的,那劳什子的会晏楼他绝逼是不能去的。到时候面对个假货,说出来吧,那位看起来心眼儿子也不大,万一莫名奇妙被恨上了,他找谁说理去。
他以前在现代就见过一奇葩,还在他上学的年纪,当时有个土豪拿着个所谓的“古玩”来找他老师品评一番。谁知晓却评出个赝品来。
结果那土豪不去找那位上家,反倒开始怪罪起导师来。
还别说,真是什么人都有。
当然他也可以假装没认出,明知那是赝品还在那里尬吹,这事儿可不得尴尬死。
现在只希望那位别拿这副“真迹”送人了才是。
谁成想,沈煊居然一语成箴。
谢瑾瑜及冠之后某天,突然见自家郡主拿着份礼单修修改改,同事一旁丫鬟手中还拿着一副字帖。
“相公,不是说沈编修最喜行书一道,且偏爱王右军之作吗?正好,前几日相公及冠之时,有位姓原的翰林送来了这本《快雪时晴帖》”
“相公不是不爱这些吗,要不把它也加进去?沈编修定会喜欢的。”
谢瑾瑜“………”
安华郡主:相公这是怎么了,难道还想在她这里维持酷爱书法的人设,那不是早翻车了吗?还瞎装个什么?
谢瑾瑜:他要是真喜欢才是见鬼了呢?
第108章
俗话说,有人的地方便有江湖。那么一群子天南地北的文人聚在一块儿,怕是没事儿也能整出事儿来。
不过这都是众位庶吉士的事儿了如今沈煊三人也算是在翰林院彻底稳了下来。
状元江澄极善诗词,毕竟少年得志,总免不了有那么几分高傲在,行为举止当中难免会有些目中无人。但因其才华,身后也总不乏追捧者的。平日里也是呼朋唤友,好不乐哉!
榜眼张行俭,这位妥妥是一位长袖善舞的人儿,这才入馆将将一月,馆内众人几乎都可以搭上几句话,与之相处更是让人如沐春风。其圆滑世故让沈煊都不由赞上三分。
只是赞赏归赞赏,但若是深交,沈煊还是更喜欢谢兄这般时不时忿上一句的。
无他,真实而已。
不过可能是因为文人的傲气,或是性格不合,明明不大的翰林院,愣是被这两位走出了王不见王的架势。
跟这两位相比,沈煊这个探花郎若非还有个郡马小伙伴,那真是低调到了骨子里。
平日里也不爱出门儿交际,对各种名目的诗会花会也没见有多大兴趣。反倒将大部分时间用到了经史之上。
若非沈煊平日里待人接物也算很有一套,指不定“书呆子”这名头都要牢牢的盖到他脑袋上了。
旁人是何看法,沈煊倒也不怎么在意。于他而言,光是馆内的这些藏书便足够使他乐不思蜀了。
“非翰林不可入内阁”一令虽听着过于霸道了些。但沈煊相信,任何一条规矩都有其诞生的缘由,尤其是这道规则已经由前朝延续至今。
那就必然有其存在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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