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助民社区食堂,曾是附近最热闹的地方。
但如今已经荒废。
桌椅散乱无序,餐具四处乱丢,墙角有水滴不停落下,滋养了一片青苔,即便是白天,食堂里还是散发着浓郁的不安气味。
吴献史绩两人,站在食堂门口。
“昨天我想给大家找些食材,做一顿热乎的饭菜,找着找着就来到了这里,我在食堂外面的冰柜里,找到了一些冰冻猪大肠和一些餐具,给你们做菜用的这些。”
“之后我还想找些其他的食材,就走进了食堂里面。”
“本来一切都是好好的,但我忽然就觉得饥饿无比,像是被什么东西诱惑了,急切的想要找些东西吃。”
“那时我都失去了理智,抱着猪大肠就……”
吴献面色古怪:“如果我记得没错,你找到的猪大肠是没洗的。”
“幸好没洗啊!”
史绩激动的直拍大腿。
“正因为没洗,我实在无法下嘴,才终于清醒过来。”
“等我醒来的时候……”
“就见一个瘦的皮包骨头的男人,正抱着我拼命的啃咬,他眼睛绿油油的,一边啃还一边喊着。”
“饿,我饿啊……”
史绩掀开衣服展示给吴献看,他的左侧胸腹上,赫然有着密密麻麻几十个牙印,要是他清醒的晚一些,恐怕就会被咬的开膛破肚。
“我拼了命才从里面逃出来,那给我吓得啊,简直别提了……”
吴献忽然想起,史绩昨天早晨和晚上,好像穿的不是同一条裤子……
停住不太好的联想,吴献往食堂里面眺望。
他隐隐能看到食堂最里面的案台上,摆放着两尊模糊的神像,这说明史绩并没有欺骗自己。
收回目光时,吴献瞥到,一根柱子后面,露出半张皮包骨的脸,它嘴角不停流出口水,眼神好像要将吴献吞噬。
吴献问史绩:“听你这话,这只邪祟相当难对付,一旦深入食堂就会被他迷惑,连自己被啃死都不会察觉,那你打算怎么拜神。”
史绩提起手中的袋子:“当然是用这个啊!”
();() 他打开袋子,里面赫然装着满满的猪大肠,大肠散发着刺鼻的臭味,看起来半生不熟的样子。
吴献满头问号:“用大肠勒死他?”
“不,用大肠钓它!”
“钓他?”
史绩冷笑一声。
“昨天我也不是白死里逃生的,我从中获得了两条有用的消息。”
“第一是这东西迷惑人心的能力,只在社区食堂内部没被阳光直射的地方有效,第二是……这东西的牙口不太好。”
“牙口……原来如此!”
吴献想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眼神变得古怪,究竟是怎样的鬼才,才能想到这样的办法。
史绩的表情狰狞无比,像是对那邪祟有刻骨的仇恨。
“这个东西既然是饿死鬼,那肯定没办法拒绝食物吧,大肠半生不熟的时候是最坚韧的,我要用大肠将它钓出能力范围,然后……”
“我要让它为昨天对我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
据吴献观察,史绩的性格应该是憨厚老实,不太容易生气的类型,是什么能让他气成这样,恨不得将那邪祟食肉寝皮?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抄诗被大儒的女儿看中了滚滚长江水东流,我穿越时尽是愁。魂到亦然如失忆,诗词却在脑中留。孙尚志穿越到一个地球平行世界的古代,却没有融合原主的记忆,自己一下子不知道何去何从。迷茫之时,他念了诗被司马大儒的女儿听见,从此就开始自己抄诗的人生。...
订婚前一天,她遭人陷害。与藏在心底的男人共度一晚。订婚当天,她拒绝与严少白订婚,她的艳照被扔的满天飞。严少白受不了打击疯掉了。严母被推下台阶,成了植物人。而她,被送进了牢里。因为秦晴害的人,他却让她...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简介关于一剑修魔人心有善恶,修者已入魔。平凡少年没有金手指,也没有那么多的奇遇,为了求生,踏上修行之路。...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三岁半小奶团小岁安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只吃一个馒头都会被院长挨打怒骂,在小岁安被饿晕的前一刻,天降神秘霸气的豪门帅爸爸,将她带回家。秦氏总裁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