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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故事,如果是个日本特务,他们之间的爱情就没法写了。”“也对,你继续。”“最后,北平傅作义起义了,那女子在南郊机场送走了公子哥,从此一生再也没有见面。后来,公子哥死在海外了,他把骨灰分成两半,一半放在自己海外的墓园,一半让家人带回国,和他的初恋情人合葬。他们说,生不能在一起,不能有婚礼,死后,把他们的名字写在同一个墓碑上,也是一种永恒的爱。最后的镜头,是一块石头墓碑上,写着他们两个人的名字,然后下面放上一支火红的玫瑰。”我听着这个故事,不知道触动那里了,就是觉得很凄凉。忽然想了勋暮生的爷爷,相似的人生经历,就是不知道,燕城是不是有他心中挂念的人或者是遗骨。诶,那个战乱的年代,不知道有多少生离死别,不知道有多少爱情就那样掩埋在历史的狰狞和尘埃里面。老谭听着还挺动情的,“成,就拍这个。投资多少,你造个预算,然后告诉我就成了。男主角是谁?”廖安,“天王乔深。”“他不是在好莱坞拍戏吗?”“差不多还有一个月就完工了,然后接档这部戏。如果谭总同意,我马上回北京找et签约乔深。”“好,就是他。女主角呢?”廖安一推我,“谭总看她成吗?”谭酒桶这才看到我,有些惊奇,“艾姑娘!是你啊!”我连忙打招呼,“谭先生。”“诶呦!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要和我握手,我受宠若惊,连忙双手握住他的手,用力晃动,他把雪茄叼在嘴里,“廖安,你说她成,她就成!”廖安疑惑的看着我,又看看他,“谭总,小艾,你们认识?”谭酒桶,“认识!她去我在北京的店里看首饰,不过这个姑娘眼界高,看不上我那里的东西。”我汗颜,“哪里是我眼界高,谭先生那里的东西不是我们这样的人能承担的起的。”谭酒桶一摆手,“诶,别这么说!你以后需要什么,记得光顾我的店就成了。好了,这次合作挺顺利,遇到了合适的人,艾姑娘,来,喝杯酒,这事就算定了!”说完,他让人给我到了一杯白酒。我赶紧端过来,“多谢谭先生给机会,谢谢。”说完,一饮而尽。酒桌上其他人一看我喝酒,马上骚动起来,有个中年男人拎着一瓶子五粮液就过来了,被谭酒桶给挡了回去,“行了,就这一杯,喝完就是。”“哎呦,谭老板有新宠,这就心疼了。”“胡说八道什么?”老谭大手一伸过来,我以为他要搂我,其实他就是把我向门那个方向推一推,倒是和廖安勾肩搭背的,不像搂女人,到像搂男人。我们到走廊,谭酒桶对廖安说,“我明天就出国,所以麻烦你们跑上海这一趟,这两天就由我招待,一会儿你们到楼上的尝尝他们的法国菜,别跟我们在这里喝酒,现在的小女孩儿都喜欢那个外国菜,有香槟还有甜品。”我,“……”廖安,“好,多谢谭总请吃饭,我们先走了。”“好。”告辞之后,廖安拉着我乘坐电梯上楼。“小艾,你认识谭总?”“嗯,樱桃公子带我去过他们店,说是给他叔的合作伙伴的女人买首饰。他好像和樱桃的家人都认识。”“嗯,背景人士一只。”廖安点头,“哈哈,原来这么顺利啊!我以为这次带你过来只是认识一下他,以后看有没有机会合作呢!太顺利啦!今天晚上咱们多喝一些,有香槟诶!!”我拉了她一下,“那个,人家的钱,我们还是悠着点。”“不要!到了上海就要入乡随俗!我小姨嫁给一个上海人,请别人吃饭,就请四分之一个咸鸭蛋,自己吃别人请的,就一顿饭吃四个咸鸭蛋!谭总请吃饭,我一定要开3瓶巴黎之花!!”……好吧。我也想喝。我喜欢巴黎之花的瓶子,描绘着白色蔓藤莲花,好像法国宫廷羞涩的少妇;我也喜欢这种香槟的味道,水果香味交织着甜蜜,很像南英格兰的夏季。廖安要了几道法国菜,而我喝酒就已经超过热量摄取的标准了,我什么都没敢再吃。我们坐在一个像歌剧院二楼的小阁楼一般的地方,从这里可以看到大堂那辉煌的喷泉和一片镶嵌在阿拉伯蓝色中的金色恒星。“小艾,我想问问你,在偶像剧中,你对最浪漫的场景是怎么想象的?”廖安吃完一块面包,忽然问我。我,“问我?”“对!如果知道演员是怎么想的,会写出更加符合逻辑、更加有浪漫幻想的剧情。就比如我们现在这个餐厅里面,来来往往的人群,每个人都是西装革履,或者晚装、高跟鞋,如果故事发生在这里,你想男女主人公怎样邂逅?如果一个出身贫寒的姑娘,忽然闯进这里,然后撞倒了一个穿着定制西装的俊美男人,那个男人先是一怒,然后看到姑娘的时候,又忽然心生怜惜,心中有一股想要把姑娘捧在手心中呵护的冲动……”我抓了抓头发,“那姑娘为什么能闯进这里来?”“迷路?”“不可能。这方圆几公里之内没有让行人走的地方,如果不是开车,不是专门过来,就不可能走近这里。”“同学会?”“那,那个姑娘应该不会来。因为进来这里买衣服所花的钱是她们一个月或者几个月的生活费,如果不是你付钱,我都不可能买这些东西。”廖安,“……”我,“还有,为什么一个男人撞了姑娘就想要把她呵护在手心中?一般的心理状态不是:撞了我,我看看自己有没有事,咦,没事,衣服脏了没有,都没有,太好了!这个姑娘撞上我,她有没有事?好,也没有。那么,她为什么要撞我,她是不是有意的,她是不是存心的,她是不是想要讹诈我的钱?……”“s!”廖安一脸鄙视,“小艾,你真没有浪漫细胞!那好,你说,你想象的在这里发生的最浪漫的事是什么?”“我?”我看了看四周,奢侈华美的好像如同一千零一夜中的阿拉伯后宫。我说,“最好就是一个穿着高定或者手工西装的帅哥冲出来,霸道的把这里所闲杂人等都轰走,然后把女主按在……就底下那个如同一个大珍珠贝的那个水池边上就好,随后一把撩起她的裙子。周围镜头中最好还有无数鲜花,像什么白色绣球花,玫瑰,百合什么的,反正要有花团锦簇的感觉。然后那个男人就xxoo了女主,然后再把女主翻转过来,继续ooxx。女主最好刚开始有一种誓死不屈的坚忍不拔,好像用了冷酸灵。随后那个啥钢材就成了绕指柔,最好拍的女主眼睛都像含着水一样,春光无限。哦,对了,最好还要有呻吟的声音,配音演员一定要清纯,要魅,声音要有起伏……男主嘛……有粗糙的吼叫声就好……”廖安看着我,用一张晚娘脸问我,“你喝了多少酒?”我看了看,“两瓶差不多都进我肚子了,怎么了?”她咬牙切齿的看着我,最后憋不住了,“我cao,你td说的我都有些欲火焚身了!”我,“那就这样写好了。”廖安,“写这个,广电总局不xx了我?!”我一乐,“广电总局没那么坚硬的牙口。”廖安怒,“小艾!”我没辙了,反正我上辈子做写手的时候,做的很失败,我实在不知道神马才是姑娘们心中的浪漫,写手群里的好友‘天山水壶乱走走’曾经告诉我,直接上太over了,还是先写十八摸比较好,可是摸来摸去的,似乎也没有多浪漫。其实,人生中不需要那么多浪漫。我喜欢的场景,就是在万千人当中,你能看到那个你想要看到的人,不管他是国王还是贩夫走卒,只要是那个人就好,人有着这样的本能,即使是现代城市文明也无法磨灭的本能。在我们喝完三瓶子酒的时候,大堂中似乎一下安静了下来,人们纷纷侧目,有几个身高185公分以上,带着白色耳机,穿着黑色西装的魁梧男人从酒店里面走出来,他们的步态和站立的姿势,很像军人,一看就知道是保镖。据说刚才里面好像有一个顶端酒会,来的都是沪上future500和各国使领馆的大使、领事,还有一些平时不露面的大鳄们。新任美国驻华大使亲自送出来一个男人,一身纯黑色的西装让他的身材如同古代传说中国王的利剑,而他本人,即使再宁静如水,再温文尔雅,也有着令人窒息的存在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微微扬起了眼睛,向我这边看过来。勋世奉。一双蓝色的眼睛,使人想起稀世的钻石。他,似乎,好像瘦了一些。然后,他在一群人的簇拥下,离开这里。廖安忽然问我,“如果是这个男人,你觉得和他怎样邂逅比较浪漫?”我想了想,“不知道,他的身上好像和浪漫这个词绝缘。”廖安显然也喝茫了,小声嘻嘻的说,“天啊,我觉得他这样看着我就好,我都要爱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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