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随后的几天,阿奴彻底失去了方向的概念,只能沿着炎热的峡谷一直走。达果的警告还含了另外一层意思,那就是绝对不能回头。达果喜欢阿奴又恨着她,只要阿奴在此孤身出现的消息被他的族人知道,为了他的威信和颜面,绝对会杀了她。博噶尔人是父权社会,女人哪怕是女儿和姐妹对他们来说也不过是财产和物件,可以用来买卖,拿来交换和当做礼物赠送,像他阿哥那样的傻子是凤毛麟角。所以阿奴只有乖乖地按着他说的话去做,即使明知前面就是无人区。
三天后,他们在一处笔直的山峰前碰上了昆达,前面没有了路。
阿奴仰头看着垂直九十度如刀削一样的崖壁,一阵眼晕,连根藤蔓都没有。他们分散开来四处寻找出口,最后刘仲叫道:“这块石头为什么滑溜溜的,这么干净?”
昆达跑过去一看,喜道:“是野牛,阿奴玛,野牛!”那块石头是野牛蹭痒和磨角的地方。
昆达循着野牛的粪便和足迹,找到一条悬崖边上的小道,其实也不算是道路,只是大家从徒步改作了攀岩而已。
第十天的时候,疲惫不堪的一群人终于到达西兴拉山脚下。
他们决定休息一天,储备粮食,恢复体力。
大伙儿一屁股坐下,第一件事就是将靴子拔出来,靴子闷热,他们的脚都抠烂了,靴子又倒出几只蚂蟥,这已经是每日必做的事,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蚂蟥,最多的一次找出四十多只,他们已经麻木了。
这里几乎天天下雨,身上都散异味,森林里还散腐木烂叶的臭味,久而久之,大家也闻不出来。人人手上都是血泡,那是拽溜索拽出来的,有时候还要像猴子一样抓着藤条荡过山谷。刘仲和丹派第一次荡过去的时候,山谷里绵绵不绝地回荡着他们的惨叫。
一路上,猎物很多,他们还碰上了老虎,老虎当时对他们不感兴趣。阿奴有时候会采集一些能吃的野果,食物倒不匮乏,就是水源很成问题。溪流里的水阿奴不让喝,怕有寄生虫蚂蟥什么的,尽量在江边水流湍急的地方取水,还要煮开,所以每日都要忍到宿营的时候才有水喝。幸亏吐蕃人都有随身带碗的习惯,云丹的碗尤其高级,是个铜碗,可以烧水,虽然没有罗桑的铜盆大,要烧好几次才能让大家都喝上开水。峡谷的海拔很低,水可以烧开。
&1t;ahref="id="zsy">si1uke.&1t;a>
阿奴问刘仲:“硬要跟来,现在后悔了吗?”
刘仲刚刚吃饱喝足,正跟云丹并排躺在芭蕉叶做的床上,闻言咧咧嘴:“至少东西能熟,从到吐蕃,我就没吃过熟的东西。”高原上的食物都是半熟的,煮熟的牛羊肉还带着血丝,看着血淋淋,一开始都吃不下,现在也习惯了。
阿奴抿着嘴不说话,刘仲怕她难过,连忙说道:“这里风景真美,走一趟不虚此行,就是辛苦点也值得。”
“哪怕会送了性命?”
“我是福将。”刘仲大言不惭,见云丹和阿奴都抽着嘴角,一脸古怪,连忙叫道:“是大师兄说的,对吧,长风,你不是说跟着我总能化险为夷。”
李长风应道:“是我表叔说的,那时候你在大岗山上救了我,他就说你是个有福气的人,后来在打箭炉,一刀穿心都没死,他说要我跟着你,保证长命百岁。”他不小心泄露了当初死活要跟着刘仲的秘密,顿时嘘声四起,李长风现失言,见大家眉宇之间只是嬉闹,刘仲也无不悦,方放下心来。
刘仲想起当初从京城辞别皇祖母和皇伯父,前往梁都不过是一年前的事,现在自己却衣衫褴褛躺在这荒无人烟的原始密林之中,跟以前绮罗丛中的生活对比,真真恍如隔世。那时才出了京城没有两天,就碰上了劫杀,随后青姨和舅舅带着他一路奔逃,直到遇见阿奴,之后更是惊险连连,可是每次都能保住性命,那阿奴也是他的福星,带着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神奇美丽而又蛮荒的世界。
他偷眼看了看阿奴,她正在江边清洗头,那水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虽是盛夏,仍然冰凉,连忙叫道:“别洗啦,万一生病怎办?”那个在毛垭大草原倒下不起的奴隶阿昌,据说一开始就只是着凉而已。
阿奴转头道:“没事,就是用篦子沾水梳梳。”有虱子了。
阿奴带了篦子,众人欢呼,纷纷跑过来,阿宝也有一个,这些东西女孩子都随身带着。大家互相帮忙篦头,只有丹派原来是个光头,现在只有一点茬而已。
一群人跟猴子似的嘻嘻哈哈对捉着虱子跳蚤,阳光照在他们黑乎乎的脸上,每个人都那么开心。
很久以后,刘仲还记得那天的心情,那是一种很纯粹的快乐,连身上所有的毛孔都惬意地张开呼吸着那种愉悦的气氛。湛蓝的天空,炙热的阳光,神秘美丽的雪山,滴翠的山林,不知名的烂漫山花,沁凉的江水,空气里还有一股山林特有的清香。。。还有一只红棕色的小熊猫路过,白色的眼眶,小猫一样稚气的盯着他半晌,方晃着棕白环纹相间的毛茸茸的长尾巴慢腾腾爬上树走了。
阿奴的脸上蹭了块土,可笑她倒是把头弄干净了,却忘记了洗脸,大家窃笑着都不告诉她,任她带着幌子四处招摇,最后云丹看不过,抓她过来将脸擦干净。看他弯着腰小心翼翼的给阿奴擦拭灰斑,嘴角上噙着一丝溺爱温柔,刘仲现云丹原来真的真的很喜欢她,不止是嘴上说说而已。那自己呢,阿奴对自己而言又是什么?十一岁的刘仲似乎忽然迈进了一个让他迷茫的世界,然而这个念头只是一晃而过就被丢开了,阿奴嫌云丹擦得太久,两人又吵开了。
第二天,跟以往翻雪山只要过垭口就可以下山不同,昆达说,他看过方向了,直接翻过西兴拉,怎么走都要经过博噶尔的人寨子,现在只有横着,他的手比划了一下,横着切过山顶那些雪瀑布,下到另外一边。西兴拉是座季节性雪山,山上的冰雪要十月份才会完全消融,现在大约才七月,翠绿中点缀的那些雪瀑布们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大伙儿后来想起才感觉后怕,为什么会把命交到昆达那个疯子手里。阿奴不能说什么,刘仲等人其实是被他们连累的,否则凭着嘎郎王的关系,达果会将他们安全送出去。如果直接翻过山,她能想象得到,达果肯定会像守在洞口的猫一样,得意洋洋看着她送上门。他俩的关系就像猫和老鼠一样,以前达果做老鼠的时候多,现在轮到他翻身把歌唱。阿奴唯一能依仗的不过是达果还顾及他哥哥,还有两人幼年时结下的一点情谊和老鼠冤。
他们顺着西兴拉的一条大雪坡爬了半天,约午时爬到了山顶,山顶居然怒放着红红的杜鹃花,此时山下都谢了。此时阳光明媚,风景如画,远处如擎天玉柱般对峙的是加拉白垒雪峰与南迦巴瓦雪峰,匍匐的群山挂着根根白练,那是瀑布群,江流宛如一条‘s‘型飘带蜿蜒在深山翠谷之间。爬出阴暗潮湿的大峡谷的人们却没有像以往那样感到高兴,因为真正难走的路还没有开始。
休息一下之后,他们开始沿着满是冰雪的山脊行进。坡度大约有五六十度,站着腿都会抖,昆达在前面用匕一点一点凿出雪窝,众人喘着粗气踩着雪窝前进,到天黑时,才走了一点点路。大伙儿找到一个大雪窝子,猫在里面互相取暖,挨过了一晚。
第二天,许是光头的缘故,丹派着凉了,先只是头晕,后来身上开始冷,人不是很难受,他也没在意,走过一个雪坡的时候,一阵眩晕,脚下打滑,他摔倒在地上,随后像坐云霄飞车一样迅滑坠,手上忽然多了两股拉力,他身子一顿,随后又加下坠,惊恐之中,他看见刘仲在他上方,原来他的重量把救他的刘仲给带了下来,他没看见旁边同样想救他的云丹。
在众人的惊叫声中,三人风驰电掣摔在一个灌木丛中,云丹和刘仲两人重重的撞在丹派身上,他顿时晕了过去。
现代青年朱雄鹰意外穿越到了大明朝,并成为朱元璋的大孙子朱雄英,绑定了十二生肖系统,且看朱雄英在大明降猛虎,战敌寇,救朱标马皇后,打造一个不一样的大明...
甜宠双洁隐婚宠妻狂魔禁欲高冷不近女色的商爷被自家老太太按头结婚,娶的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小不点。他一直以长辈自居,从未将小不点当成女人看。丢下一纸离婚协议之后,他立刻就后悔了,尤其看到她的身边桃花不断。商爷人前高贵骄矜,生人勿进,背地里默默掐人桃花,一朵又一朵。终于有一天某大总裁忍无可忍拍案而起,扑通一声跪在搓衣板上,可怜兮兮的撒娇老婆,跟我回家好不好...
简介关于网游三国开局张角强制收徒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这天下你坐的,我也坐的。重生归来的周武烈刚开局便成为张角的关门弟子,合九洲黎庶,撼一家之王庭!辅张角,助董卓,世人称我为天下第一反贼!反贼,什么是反贼,那不过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侮辱罢了,可我才是胜利者!...
简介关于原神从蒙德开始成为万人迷意外进入提瓦特恋爱全息游戏之中,退出键被扣了。回家条件是成为万人迷,获得大家的好感。奥德琳微笑好好好,从今天开始我的职业就是万人迷。成为万人迷应该也不难,就只要夸夸夸和堆属性就可以了吧从来没谈过恋爱的奥德琳如是想。...
简介关于农门种田我靠美食娇养反派权臣美食博主乔因,穿成第一女恶棍丧门星。邻居乔家好日子快到头了!等等!乔因怎么开起甜品店了,她不是草包吗?国公夫人久治不愈的胃疾,是乔因的药膳调理好的?她不是草包吗?帝师编撰全书还要请教她问题?她不是草包吗?还有那个小丑八怪,怎么被她娇养成大美人,还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权臣了?!*未来的权臣,高冷偏执的明璟现,一直欺负他的女恶棍转了性子。以前暴力小萝莉现在乖巧小萌妹。天天用美食来征服他,呵,他是那么容易被诱惑的人?很久以后,成了权臣的某人将自己和乔因关进了精致的金丝笼里乔乔,不是要征服我吗?还没征服,怎么就跑了?乔因瑟瑟抖我说的是,用美食征服你的胃啊!摔!!...
自从嫁给了神医秦风,倾城校花三年时间生了一个小足球队,校花闺蜜都馋哭了!神医归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