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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再见银针(第1页)

第27章再见银针

从遗迹中顺利出来后,我们被送到了一个湖泊中,游到岸边后,我们才现这湖泊居然也是个海子。不过,因为遗迹中地下河的存在,我们现在并不缺少水资源,缺的是食物。

金三顺他们还在昏睡,我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醒。将他们放在地上,我和狐去查探周围的环境,周围并没有危险,仙树还是靠谱的,并没有将我们送到了流沙群中。

勘探完周围的环境,我们回到了海子旁边,等待金三顺他们醒来。我们出来的时候,太阳正高高的挂在天上,这个点,正是沙漠中最热的时候,保守估计,现在至少也有四十度。

我和狐坐在地面上,没有任何掩体,仅仅只是过了十分钟,我们已然是汗流浃背,破烂不堪的衣服黏在身上,别提有多难受了。好在旁边就是一个海子,我和狐直接跳进了海子中避暑。

身上本燥热难当,乍一遇到冰凉的湖水,那舒爽的感觉,比起雪地吃火锅也是不遑多让。三分钟不到,我们的体温便降了下来。我和狐在海子中享受,金三顺他们在岸上被暴晒,虽然说他们还未醒,感觉并没有那么强烈。

看他们满面汗水,我有些过意不去。从海子中走出来,将三人拉到了湖边,把他们的身体泡在了湖水中,只留出一个头,这样,他们会舒服很多。

天彻底暗了下来,金三顺他们才醒过来,金大牙给我们配的灯都是防水的,现在依旧还能用。也不知道仙树是怎么做到的,金三顺他们的记忆已经完全被篡改了。

金三顺他们的记忆是从我们现通道开始的,我们五人顺利的进入了通道,通道里并没有宝物一类的东西,我们沿着通道一直前行。谁能想到,姜太公居然在遗迹中装了自毁机关,我们走到遗迹出口的时候,自毁机关启动了,遗迹瞬间就坍塌了下去,我们逃出遗迹的过程中,金三顺他们因为身手不太好,所以被遗迹中掉落的巨石,砸昏了过去。

他们的记忆便到此结束了,说着,金三顺他们还摸了摸自己的头,他们的头上的确存在一个伤口,事实上,他们头上的伤口是仙树送我们出来的时候,故意撞的。说了那么多,其实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在金三顺他们的记忆中,遗迹已经坍塌了。

李闪闪不希望遗迹的秘密被人知晓,我们又承了他的情,便只能顺着金三顺他们的记忆说下去,编造了一个谎言。我告诉他们,是我和狐救的他们,我们出来的时候,刚好遇见了一个海子,我们跳进了海子中,才得以幸存了下来。我和狐一唱一和,顺利将金三顺他们骗了过去。

遗迹的问题解决了,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怎么出去了。我们目前所在的位置未知,食物没有,方向也找不到,综上所述,我们能做的,就是原地等候,运气好,就能出去,运气不好,就得死。

我们的运气的确不错,坚持了五天后,我们终于等到了金大牙派来的救援队伍,我们进入车队的时候,已经在车队上现了等候在信号点的五人。补充了点食物后,金三顺绘声绘色的将我们的经历,像说书一样,说给了车上的其他人。

一听说我们经历了那么多危险,车上的人都唏嘘不已,最感叹的莫过于我们同队的另外五人了,他们很是庆幸,幸好他们没有进入遗迹,进去了,怕就是凶多吉少了。

我们一行十三人进入了沙漠,如今只剩下了九个人,失踪了整整四个人,金三顺和老扎伊确定是死了(这是金三顺脑海中错误的记忆),另外两人则是下落不明,遗迹中那么多机关,那两人怕是凶多吉少了。但说来也是奇怪,那两人和我们是同一个入口进去的,走的应该也是同一条路,但自始至终,我们都没能再见到那两人。

回到库尔勒市后,我们先去了一趟医院,处理了一下身上的伤势。金三顺和张离受的都是皮外伤,只是稍微处理了一下,我和狐伤势倒是重一点,被迫在医院住了一天。金小岩伤口最多,伤势最重,很多都已经感染,幸好送的及时,在医院修养一段时间也就没事了。

遗迹之行结束,我们这个临时的小队也要分道扬镳了。从医院出来后,狐直接就消失了,她答应了李闪闪的邀请,决定进入帝陵,所以,她应该会去找李闪闪。我和金三顺他们在新疆待了几天,等到金小岩的伤势恢复了一些,便回到了山城。

回到山城后,金小岩按照他之前的承诺,将钱打到了上一批队员的账户上。金小岩他们的运气不好,十几人雄心壮志的进入了沙漠,最后却只有金小岩一个人活着回来了。

除了在青铜长廊中承诺的钱之外,金小岩还给每个人额外多汇了2o万,虽然说他们是享受不到了,但有了这二十万,他们的家人也能活的轻松一点。

我并没有提前通知方靖,而是悄无声息的回到了聊斋,我倒想看看,我不在的这段时间,方靖到底把聊斋经营的怎么样了?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聊斋里的人流量居然翻了数倍,虽然说还是不多,但至少不会像之前那样亏钱了。

说来惭愧,聊斋开业也有两年了,不仅一分钱没挣,反而花了我不少钱。

就在我回到聊斋的第二天,金大牙主动找到了我,依旧是在仙居堂,同样的包厢,同样的饭菜,同样的人,却是不同的心情。上一次,金大牙找我,是为了雇我,这一次,是为了赔罪。

“冥先生,是我金大牙冒犯了,我先自罚三杯,就当赔罪了。”说着,金大牙连喝了三杯酒,我们用的可不是酒盅,而是酒杯,三杯也有一斤了。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金大牙喝的还是白酒,金大牙不愧是酒场老手,酒量还是厉害的,一斤白酒下肚,虽然有些东倒西歪,但却一直没倒。

金大牙到底是老江湖了,做事的确是精细。都说酒后吐真言,但真喝醉的人,哪里还说的出话,哪怕说的出来,又有几分真呢?事实上,这种半醉半醒的状态才最适合问话,金大牙是怕我不信任他说出的话,所以才故意将自己喝成这样的。

既然他如此做了,我也不可能辜负了他的好意。我看着金大牙问道“金先生,遗迹的消息你是怎么得到的?”

“遗迹?什么遗迹?是沙漠中的那个遗迹吗?我跟你说,我被骗了,遗迹的消息是有人故意透露给我的,经过我这段时间的调查,我终于找到了透露消息给我的那个组织,它叫暗夜。狗屁的暗夜,害的老子差点失去了儿子,我可就这么一个儿子,暗夜这是想让我断子绝孙啊,我恨不得现在就杀上门去,将暗夜千刀万剐。”

说到这里,金大牙露出了苦笑,继续说道“可是我不敢,暗夜是多么大的一个势力啊,我这点势力,在暗夜面前,就像一直蚂蚁,他们随便的动动手,就能将我碾死。md,暗夜那群混蛋,差点就让我断子绝孙,我却不敢找他们报仇,我tm是不是个窝囊废啊。”说着,金大牙对准自己的脸,扇了几巴掌,边扇边笑,笑声中满是辛酸和无奈。

等到金大牙稍微安静了一会,我从怀里拿出一个银针,继续问道“那你去找我,也是暗夜让你去的,这枚银针,也是暗夜交给你的?”

“是,我儿子失踪后,暗夜找到了我,他们跟我说,只要能请动你,就能救出我儿子。我没办法,只能听他们的,银针也是他们给我的,他们说,只要在你面前拿出这枚银针,你就一定会答应。”

“冥先生,是我对不起你,是我的问题,你要怪就怪我,不要怪小岩和三顺,他们只是孩子。”说着,金大牙从桌底下摸出了一把匕,继续说道“冥先生,我知道我骗了你,也差点害死你,我金大牙一人做事一人当,我可以死,只求你放过小岩和三顺。”

话音刚落,金大牙举起匕,对准自己心脏,扎了下去,当然他没能扎下去,因为我拦住了他。金大牙是有错,但他也只是个可怜人罢了,这一切都是暗夜谋划的,他们才是罪魁祸,金大牙最多算个从犯。

而且,就算金大牙不听他们的,我也必然会前往遗迹一趟,我了解暗夜,被他们盯上的猎物,是逃不掉的。

握住金大牙手腕的手,微微一用力,金大牙露出了痛苦的神情,手一松,匕就落到了地上,我拿起匕,走出了包间。王猛他们并不在,看来是金大牙把他们支开了,经过前台的时候,我将匕交给了前台,委托他们还给金大牙,我自己则是踏上了回聊斋的路。

我曾经也是暗夜的一员,对于暗夜,我知道的远比金大牙要多,但我所知道的也只不过是暗夜的一角。暗夜是个非常神秘的组织,他们涉猎很广,据我所知,暗夜的高层跟西方各国的脑都能搭的上话。

金大牙有一句话说的很对,在暗夜面前,金大牙就只是一只蝼蚁,暗夜动动手就可以碾死他。以暗夜的势力,若是想要掩饰什么,金大牙是绝对查不到的。金大牙查到的消息,一定是暗夜故意让他查到的,他们的目标是我,他们知道金大牙会主动找我,所以让金大牙查到了这些消息,然后再让金大牙将这些告诉我。

但我想不明白的是,暗夜他们到底想做什么。如果说,是为了对付我,那他们直接动手就好了,没必要搞那么多弯弯绕绕的,以暗夜的势力,我是不可能逃脱两次。

现在是北京时间22点,夜生活才刚刚开始,作为华夏仅次于魔都和帝都的大城市,山城的夜晚格外的热闹。繁华的商业街上,飘着各种各样的香气,穿着时尚大气的男男女女成群结队的从我身旁走过,脸上洋溢着笑容。

我形单影只的走在人群中,显得那么的格格不入。

或许是因为职业的影响,我特别不喜欢夜晚和人群。夜晚是我们的天堂,形形色色的人群,是我们最好的伪装。黑夜的掩护下,混入人群之中,没有人会知道我们是谁,也不会有人在意到我们,在诸多的掩护下,我们可以顺利的完成任务,再悄无声息的退去。

聊斋所处的地段并不繁华,甚至可以说有些偏僻。喧哗声逐渐散去,周围变得安静了下来,都已经深夜了,聊斋里依旧有灯光。我踏进了聊斋,方靖坐在柜台后面,在整理着什么,他整理的很入神,连我走近了都没察觉。

我侧身看了一眼,他在整理的是进货单,是啊,明天就是每月固定的进货时间了。两年了,我都已经快要习惯这样平静的生活了,但暗夜又出现了,沉寂下去的怒火再度涌上了心头,我和他们终究是要做个了断的。

金大牙说的没错,暗夜的确是混蛋,还是个十恶不赦的大混蛋。

接下来的几天,我像是又回归了原来的生活一样,早期锻炼,继续在店里无所事事,等待着夜晚到来。虽然生活节奏一样,但我却完全轻松不下来,我不知道暗夜到底想干什么,但可以确定的是,他们一定会再找上我。

果不其然,一周后,又有事情找上了我,我刚一下楼,方靖就叫住了我,并递给了我一个包裹,说是快递。

我清楚的记得,我并没有买任何东西,在华夏也没有熟悉的朋友,这包裹是谁寄给我的呢?难道是李闪闪?我满腹疑惑的打开了包裹,里面是一个檀木制的盒子,盒子里放有一枚银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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