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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缀章 宁府与曲府(第2页)

宁吉记得这一年大年初三的傍晚,父亲从山上回来了,而且这次归来再也没有返回。夫人以为是儿子不断去山上寻父的结果,其实并非如此。这里面的真实缘故直到许多年之后母子俩才弄明白。起决定作用的那个事件生在大年三十晚上——这事儿有些玄,但就是没法儿让人不信。因为谁都知道宁家的这个老爷虽然做事怪异,但从不说谎。

那年三十晚上,老爷在山上一个人准备过年了。他剁好了白菜和肉,又和了面,要包几碗水饺。过年的水饺是非吃不可的,虽然他一点也不喜欢这种食物。这时候山下的鞭炮已经噼噼啪啪响起来了,太阳也落下去了。他把案板什么的刚搬到石台上,突然就听到西风中有个奇怪的声音。他一怔,耳朵贴近窗子听了一会儿,听清了是一个姑娘在哭。“哦咦,大年三十姑娘家来山上哭,你说这事儿蹊跷了不是!”他忍不住往外走,拍打着手上的面粉。

西风不紧不慢吹着,真的掺和了一个姑娘的哭声。越往前走,哭声越大。他又走了十几步,终于看到了一块青石板下倚了个大姑娘,胖胖的,穿了花衣服,大辫子垂到屁股那儿,正搓着眼睛哭呢。“哦哟孩儿,大年三十来山上哭啊?”他一问,姑娘抬眼望过来,那神气不知怎么让他打个战抖这姑娘俊眉俊眼大脸圆圆的,可就是打眼一看让人心上怵。不过他心里可怜她,没有想别的,只问为什么哭哭啼啼不好好在家过大年哪?姑娘哭诉说她的家就在山下边,父亲和母亲吵架,她去劝架,父亲就打了她,还把她赶出门来,不让她在家过年。宁老爷一听眼中冒火“还有这样混账的父亲!走吧孩子,咱旁边就是个过年的地方,我保证大年三十让你吃上饺子!”说着拉上姑娘的手就走,姑娘扭捏了一下“你说大爷咱这样好吗?”“傻孩子怎么不好?大年三十不吃饺子还行?走吧!”

就这样,他们一起包水饺,他擀饺子皮,她填馅子。宁家老爷低头做活,不知怎么总是嗅见一股『骚』气。一会儿,他又听见了“咯吱咯吱”的声音,眼角一瞅,现那姑娘在他不注意的时候偷吃生肉呢。他吃了一惊,大吸一口凉气,但表面上不『露』一丝痕迹,只继续擀饺子皮。这时候『骚』气越来越浓了,吃生肉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了。他心里“嗯”一声,认定这是怎么回事。因为他从嗅到『骚』气那一刻就在琢磨大年三十了,一个姑娘家真的挨了父亲打骂,也不至于一口气跑到大山上啊,再说天这么冷,冰碴儿一串串的,她是怎么爬上来的?这事儿真是越想越玄啊。“如果不是我弄错了的话,不是我一个人在山上孤单得有点想家了,那么我就不会傻到连个‘『骚』皮子’都认不出来!”他在心里嘀咕,一边去『摸』那把菜刀。“『骚』皮子”就是狐狸,大山里传说中常有狐狸闪化成人形出来害人的事儿。他想回手给她一刀,但正要动手又在犹豫万一砍错了怎么办?这可要作下大孽啊。他害怕了,手里的刀也就放下了。这样忙活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一个办法听人说凡是妖物闪化的物件,只要喝了酒都会现出原形来;而且那些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差不多个个都喜欢讨酒喝!想到这里他一拍膝盖,大声说“闺女,天这么冷,咱爷儿俩干吗不先喝几盅再包饺子?咱让酒暖暖身子就好了!”姑娘立刻两眼放光“咱家还有那东西啊?”“那还用说?都是我老汉亲手酿的,有瓜干酒,还有野葡萄酒,你喝哪样呢?”姑娘的大眼水灵灵的,这会儿直勾勾看着他“就喝有劲道的吧!”宁老爷说一声“我看也是!”说着就从旮旯里搬出了瓜干酒坛。

他们你一盅我一盅喝了起来,只喝了不到半个钟头,姑娘就大模大样伸手捏生肉吃了。这样又过了一会儿,宁老爷一歪头,真的瞥见了姑娘身后有一条大尾巴;再一正眼,那尾巴又变成了黑黝黝的大辫子。这样变来变去有好几次了,于是宁老爷咬了咬牙,偷偷把刀『摸』到了手里。姑娘喝得脸蛋红红的,这样瞅上去更好看了。宁老爷端量再三,心里说“我还真不舍得砍杀你哩,大眼儿水灵灵的,不过我也不能眼瞅着让一个妖怪半夜把我活活啃了啊!”这样咕哝三两遍,闭了闭眼,挥手就是一刀。

因为离得太近了,尽管闭着眼,砍中是绝无问题的,所以手起刀落,只听“吱呀”一声长叫,一道火线从小窗上蹿出去了。姑娘无影无踪了。宁老爷手脚全麻了,瘫在地上,好长时间才低头去找那把菜刀刀落在菜盆旁边,刃子上全是通红的血。他搓搓眼,走出石屋,这才现天乌黑乌黑,地上全是冰碴儿。他立刻小声呼叫起来“老天,不得了哩,开了杀戒了,我的老天!”他『摸』索着进屋,赶紧点亮了灯笼,出门后第一件事就是去照窗前他估计得不错,有一大串血珠从窗口洒下来,一直往前,没有个终止。他顺着血珠往前寻去,心要跳出了胸口。这血迹越来越淡,但总算没有断掉,从荆棵绕开又滴上了石板小径,最后竟然从崖底穿过,洒向了更高的岭子边上。他往手上呵一口气,一直盯住这血迹走下去。

在对面山岭的一个大悬石下面长了茂密的榆树丛。他扳开树丛往里走,心里说“快了。”一片『乱』石总是绊他的脚,他最后差不多在地上爬了一截路才算挨近了高处,那是一个黑糊糊的地方。他小心地把灯笼举起,这才看出是一个半敞半隐的大洞。“我的天,我今儿个不被她吞吃了就算命大了。”这么说着,捡个石头往里扔一下。没有任何反应。他又往前『摸』了几步,把灯笼探进洞里天哪,又看到血滴了,比一路上看到的还要多。血滴的更里边是什么?『毛』茸茸一团,一动不动。他反复端量,壮着胆子凑近,最后看出是一只死去的狐狸。不错,雌『性』,颈喉那儿中了一刀。她微睁着眼哩,不过一点气息也没有了。

这一夜宁老爷没有吃饭。包了一半的水饺就放在案板上。他蜷在草铺上一动不动。他想的一直是那个胖乎乎水灵灵的姑娘,最后流下了泪水。“可怜的闺女,我凭什么就敢说你半夜里要害我啊?你也许是大冷天里饿坏了,变化出人的模样来跟我讨一口吃的,我却一刀把你结果了!我这辈子不得好报,不信就等着瞧吧!”他唉叹一夜,没有入睡,在心里盘算一件大事。天亮了,他也想好了下山去吧。他认为自己手上沾了大山的血,再住下去会有大麻烦的,不如赶紧返回宁府,去和老婆孩子把最后的日月过完吧。这样挨过大年初二,他背着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下山了。当时太阳升起很高了,太阳照着他那张青的脸。

宁吉记得父亲最后的岁月中疯疯癫癫,什么都想试一下,惟独厌恶府里的正事。因为许多年来夫人过惯了没有男人的日子,所以仍旧像过去一样独自奔忙,府里的下人只对她惟命是从。这一来倒让山中归来的老爷自由流畅地干起了一些荒唐事,比如说从集市和其他场所出其不意地领回一些“异人”变戏法的、会武术的、算命的,还有下一手好棋的人、无疼割鸡眼的人。这些人在宁府住下来总是好吃好喝,一天到晚只陪着老爷。宁吉记得自己二十多岁时,府里来了一个神医,声称能够让人返老还童。老爷于是召集全家人聚在一起,半是命令半是规劝,让他们吞下那个医生弄出来的一些丹丸。宁吉年纪尚轻,他的问题不是怎样“还童”,而是快快成长接管家业,所以不必吞服了;而夫人从心里厌恶丈夫领回的各『色』人等,只是应付而已一手接下丹丸,另一手就扔进了马桶。只有老爷一个人忠实地听从医嘱,结果服用了半个多月后面红耳赤,见了府里的女人就双手『乱』抖,眼神也不对了。老爷一辈子好吃好喝,游手好闲,其他的『毛』病却从来没有啊!夫人知道男人大半要出『乱』子,就让人偷偷换下『药』丸,并且一步不离地跟随他。尽管这样,一天半夜老爷还是赤脚跑出了屋子,待夫人现后已经晚了。十几个下人打着灯笼去找,每个角落都转遍了,就是不见踪影。后来黎明时分有赶车的来拍门,说看见一个赤身『裸』体的男人抱着路边一棵树,看样子是不行了,快去看看吧!夫人脸『色』马上黄了。她只叫上最忠实的一个仆人去了,结果看到的果真是一丝不挂的老爷人早就没气了。

老爷死后第二年,老夫人也病故了。宁府的老爷于是成了年纪轻轻的宁吉。一个全新的时代就这样开始了。

宁吉好像突然现自己长大了,对一切都没有准备。一大群身怀绝技的人依旧被称为“大师”,他们在宁吉身边得到的恩宠比前一个老爷还要多,以至于生了这样的怪事那个畏罪潜逃的做丹丸的家伙竟然又回来了。府里的下人见了他大吃一惊,马上禀报宁吉,说快些绑上送官府吧。谁知宁吉不仅没有如此办理,反而备下酒宴款待了他,说人嘛,这一辈子干什么还没有个失手的时候?咱大可不必对一些有能为的人求全责备。这一番话让一桌“大师”流出了眼泪,那个江湖郎中哭得最重,誓说要一辈子做宁吉老爷的牛马。宁吉说这怎么行呢?我有马呀!原来他比过世的父亲还多了一个嗜好喜欢骏马。

宁吉爱马是出了名的。只要是浑身一『色』的马,都被他视为宝驹。他在宁府造起了第一流的马厩,而且把所有中意的马都依照古代战马的模样打扮起来,他自己则少不了制作几套武士服装。所以宁府的人最熟悉的就是骑马挎枪的宁老爷,喜欢看他策马而去的身影。不过当他的坐骑被腾起的烟尘隐去时,人们心里又不由得泛起一阵怜惜。他们担心宁府的富贵不能长久,自己依靠的这株大树终有一天倒塌。这种不安在另外两个宁府的比照下就显得更为严重了其余的宁家除了把原有的山峦经营得井井有条,已经开始把余下的财力和精力用到了大山之外,正在周边的一些大中城市开了钱庄和布店之类。特别是宁吉的三叔宁周义,这是一个最早走出大山的人,年纪轻轻就读了大学堂,后来又在商场官场上厮混,到宁吉懂事时已经不知做了怎样的高官,结交的人物一个比一个显赫。宁周义偶尔回宁府看看,都是跟随一大帮护卫,县太爷想巴结还围不上边呢。宁吉眼里谁也算不了什么,几个同族叔伯兄长都爱搭不理的,可是惟独害怕宁周义。他只要听说三叔回来了,第一件事就是打马出门躲起来。宁周义可能对这个异类多少有些好奇吧,尽管每一次回来都是行『色』匆匆,但时不时还要问一句“宁吉呢?让他来见我。”管家总是恭恭敬敬答一句“回老爷,我家老爷云游去了。”宁周义笑了。他知道这是侄子交代下来的一个说辞。什么“云游”啊,那不过是在山里山外转转,顶多是在平原上兜几圈,与那帮好吃懒做的“大师”们一起荒唐几日而已。

宁吉二十多岁娶来一个如花似玉的富家小姐,开始的一两年里恩恩爱爱,后来他就像疯癫父亲一样,忙得再也顾不上她了。“有其父必有其子,这话真是一点不假。”守在宁府的年轻夫人抱着少不更事的儿子,眼泪汪汪望着窗子。她不知道自己的丈夫准备怎样打这一生,懊丧而又好奇。她每逢看到丈夫望向天边的奇怪目光,都觉得自己嫁给了一个介乎于传说和现实之间的人物。凭一个妻子的敏感和悟『性』,她深知丈夫不是一个拈花惹草的人,这个男人忠诚、热烈,也极其善良。他绝不是因为追逐女『性』才要四处奔波流『荡』,而是因为天生的好奇和不安,因为从父亲身上遗传下来的那种莫名的躁动和怪异。对此她只有长叹,而没有一点办法。

宁吉真的是一个热烈的人,也是一个深藏了忧郁的人有一种说不清的企盼得不到满足而让其产生了深刻的沮丧。他这个人正是以极大的好奇心和流浪的品『性』,稍稍遮掩了一种更可怕也更常见的东西颓废。这种情绪和气质在当年的乡下还是一种崭新的、不曾被人理解的东西,是真正的陌生之物,所以人们对其无法命名,而只说这样的人是“怪人”。“哦,宁吉嘛,那是大怪人哩。”山里人在许久之后回忆时还这样说。愿意追究一下的,不过再加上一个批注,说“宁吉嘛,跟他爹一样,就是那样的脾『性』。”这就接近了血脉之谜。血脉是神秘的,一提到它,连那些最自以为是的人也得掩了嘴巴。血脉类似于“品种”,用山里人的话说“这没办法,天生就是这么个物件嘛。”

也有人认为宁吉是个富得不耐烦的那一类纨绔子弟,后来的那些行为举止皆可依此解释。其实这是所有认识当中最为浮浅的一种。宁吉的游历和嬉戏是伴随勇敢的,比如他暗中引来一帮土匪抢劫自家的那件事,几十年里都让人津津乐道,可是几十年里谁也没有在分析中击中要害。多数人只说这是怪人手笔,是瞎胡闹;但他们却忘记了,宁吉要在整个过程中冒极大的生命之危。

事情是这样那一次宁吉在外面结交了一帮打家劫舍的土匪,喝酒中谈得投机,心上一热,就说起了山里有一户宁家,如何如何值得一试,到头来会有怎样大的收益等等。当这帮土匪的精神真的被撩拨起来了,决定要去干一家伙时,他自己就先自溜回家里待命去了。结果当然是一场激烈的冲突,由于宁府事先早有准备,土匪自然占不到便宜。后来土匪准备退了,火器还在交『射』之中,只听得一声厉嚎,有一个古代武士打扮的人从火光中冲出,他骑着大马,威武非凡,像是刀枪不入,冒着枪林弹雨就杀出来了。劫匪们正打得吃力,又哪里见过这等阵势,哀号一声就赶紧逃窜了。

更有意思的是故事的结尾宁吉外出游『荡』时特意又找到了那帮劫匪,彼此寒暄之后,又说到了那次交火。宁吉叹息“你们没有得手完全是偶然的,因为宁府那时候的事我也不知道他们府中这些年出了一个英雄——有了这个人,别说你们这一伙了,就是调集精兵一个团、就是个个手持上好的火炮洋枪,恐怕也奈何不得他啊!”劫匪们边听边点头,除了自认倒霉,再就是一脸的神往。宁吉与他们喝酒,神聊,从中得到了最大的快慰。

这就是宁吉的生活。他没法忍受日常的平庸。除了骑马游历、结交一些古里古怪的朋友,另一个嗜好就是下棋赌钱之类。与他下过棋的人都说这是世上最不可救『药』的臭棋篓子,而且许多年下来没有一丝长进。奇怪的是他的棋瘾又特别大,所以到处查访象棋高手,结果方圆几十里的名手都与之过了招。渐渐人们都知道这种对局是多么枯燥,所以个个躲闪,最后他只好携一副精美绝伦的棋具到远处求战。如果因为天气的原因不能远行,他就用赌输赢的办法在府内与人博弈。这样当然不难找到对手——那些下人,包括老实巴交的长工,都乐于用这种方法从老爷手里赢钱。对方几局棋下过,一把铜钱掖进腰里,咧着大嘴就离开了。

宁吉赌钱的本事不可小视,除了玩棋不行,其他倒也样样精通。他在赌桌上本来输赢相抵,只由于过分『迷』恋,再加上酒喝得太多,总是最后把口袋掏干净。那些熟悉宁吉脾气的人在开赌之前总是先招待他喝上一场,这让他输了钱又要感激对方“和你这样大方的人在一起,就是输了钱我也高兴。”与他打牌的人当中,最起劲的就是那些上一代留下的、或后来新入宁府的“大师”们。这些人白天睡觉,晚上精神特别足,专门陪老爷下棋或打牌。他们当中有个上了年纪的土匪,就因为会使双枪,所以得到了宁府两代人的推崇。宁吉最爱看他倒地爬行、一边滚动一边扣响扳机的模样。可是宁吉的枪法却始终糟糕透顶,除了一只公鸡,他差不多从来没有打中过什么。那只大公鸡因为长得格外健壮,在一大群母鸡中过分张扬了,接二连三地欺负异『性』,把它们颈上的『毛』啄得四下飞散,最后终于引起了宁吉的震怒。他把那只公鸡结果了。府中人听到枪响跑出来,看到老爷手提冒烟的长筒枪,脸『色』青得吓人。

宁吉骑马游历的日子越来越多,每次出行的时间也变得越来越长。过去最多是出门一个星期归来,后来是半个月、一个月。他最后一去不归的行程是从三叔身边开始的本来说要找宁周义玩耍几天,后来不慎说出了远行的目的,让三叔大吃一惊——他说要去南方,非要一直走到南国不行,不见到真正的“小南蛮”不回来。本来宁周义就对这个不务正业的侄子忧心忡忡,这一回朦胧知道了事情的结局会是什么。他料定那个宁府最终只会留下一个孤单的女人、一个尚未成人的儿子。一场酒宴之后,宁周义让卫兵拴了侄子的马,然后把人囚禁起来。

宁吉从来没有忍受过这样的拘束,这一下不得了啦,他开始号叫、跺脚、不停地踢打门窗,后来就仰躺在地板上不再起来。宁周义太忙,也许是故意冷落,许多天里不见侄子一面。这时候只有婶母阿萍经常过来看他。阿萍要小宁周义二十多岁,是个南方的小夫人,模样精致优美,人也温柔到了极点。她的出现才让狂躁的宁吉稍稍安静下来。阿萍怜惜这个一心远行的人,只是规劝,让他在风雨不宁的世道里更多地顾恋一下妻儿老小,宁家传下这一份家业不易啊。宁吉哭了,这是他长大成人之后少有的啼哭。他在比自己还要小的婶子面前哭得像个孩子。哭了一会儿,一擦眼泪坐直了身子“放我走吧,我去了南方看一眼,吃过那里的醉虾就回来。”阿萍说这道菜我也会做啊,你干吗非要去南方不可?

阿萍每天都送来醉虾。宁吉到后来干脆不再吃饭,只瞅着窗外出神。阿萍知道事情不可挽回了,于是瞒着丈夫,偷偷打开了囚室的门,还给了那匹纯『色』的大马。

宁吉去了南方,从此杳无音讯。大约是他走后的第三年,宁府里燃起了一场大火,把宁吉的家产——原来宁府三分之一的房舍,连同一百年来的积存全部烧了个精光。大火直烧了三天三夜,然后又是一场大雨,给这儿留下了一个面积大得吓人的黑『色』废墟。

宁周义这是一个生不逢时的俊杰。如果在和平年代,他会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清正官吏。这个人生得仪表堂堂,学问也好,可能是宁家几十年里最出『色』的一个男人。他受过新式教育,是宁家转向城里商业活动之后成长起来的第一茬人物。他曾为理想热烈求索,在三十岁之前就加入了革命党,并捐出了许多钱财。后来就是失意,是面对一片残局的心灰意冷。好在这个人是外冷内热,最终也没有萎缩在产业经济的龟壳里,而一直关注着急剧变化的时局。

由于他与一些头面人物的特殊关系,当时半岛地区的党阀军阀都对他敬畏有加。可惜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他基本上是碌碌无为的。因为他找不到可以为伍的人,而且像历史上某些满腹经纶的人物一样,有时难免眼高手低——先是尝试几次,而后索『性』旁观起来。他越来越多的叹息让许多人都听到了,一些政要邀他共事,听到的也依旧是这种叹息。后来不少人开始冷落他,他有点百无聊赖,只得把心思花在了生意上、侄孙宁珂身上;还有,他越来越珍爱自己的南方小妻子了。宁珂是宁家那场大火之后余下的一个光杆少爷,一个让宁周义喜爱不已的英俊后生。本来宁周义在老家的妻子李家芬子不失时机地将宁珂收在手边,正打谱把他视做亲生儿子一样蓄养调教出来,想不到回家探视的宁周义连这个机会也不给,回城时就把孩子领走了。李家芬子为此哭了好几天,哭自己的命运。她比宁周义还要大几岁,是他的结夫人。她生有一个女儿,后来也随父进城了。多年来只有她和一帮下人守着这个深宅大院。她不知自己的命为什么会这么苦,一开始迁怒于城里的阿萍,后来又想没有阿萍也会有别的人——男人既然像钻天的鹞鹰那样飞翔了,他就不会把老家的妻子带在身边。还好,他是一个好人,正派人,毕竟没有三妻四妾的,而且每年里都要回宁府住些日子。在他们后来一起度过的那些日子里,她每听到男人半夜出的深长干咳,心上都要一阵阵揪疼。

阿萍在婚后的一段日子里是尴尬而愧疚的。她竟不知怎么度过这样的日子,每逢在镜子里看见自己就有些忐忑。她从很小就对自己的身体敏感得不得了,每一点微小的改变都会让她惊讶和不安。她觉自己的脸庞更圆润更细腻,眉头一夜之间就舒展开来,鼻翼轻轻翕动,整个神气甚至不听自己调度;脸『色』红得吓人,有时又突然变得煞白,鼓鼓的额头上满是汗珠。她惊异于一个好男人的耐心和爱力、仁慈和博学,他的气概与无法言说的深奥。她相信自己今生都无法弄得懂这个男人在想什么、他内心深处那些悠远可怕的期待。她自己感到得意与不安的,是对方更多地把她当成一个孩子来呵护。是的,她是宁珂的『奶』『奶』,可许多时候更像是他的大姐。

宁周义在心情最恶劣的那些年里都待在阿萍身边。他自己觉有些过于沉溺在儿女情长之中了,只可惜没有任何办法。他可以和阿萍从喝早茶开始一直待到下午三点,这个时间既非一人躲入书房,也不让对方离开。有时阿萍在厨房或别的屋子耽搁得稍稍长了一些,他这边就要呼喊起来。“你啊,真是一个大孩子。”阿萍有一次竟这样吁叹。她想和他一起走入回忆,想听听宁府的过去、特别是男人的半生劳顿,可他一句也不愿提及过去。他大概想更多地抓住眼前,活在两个人狭小而温暖的世界里。他嗅着她头上散出的栀子花的香气,悄声在她耳旁吐出一句“这是我一生最惬意的日子。”阿萍抬起头,试图从他的目光中寻找一丝夸张的神情,没有。他是那么安详沉静,惟有两颊带着一点年轻人的红润,这在花白的鬓角下显得格外动人。

只有夜晚不眠的时刻宁周义才一个人度过。这段时间他在书房里磨蹭,除了阿萍为他送去一碗甜羹,再无别人打扰。他不再像过去那样频频出入半岛地区的几个城市,除了去一次南京和东北,没有到过更远的地方。但这个特殊的时期快要结束了,它的一个主要标志,就是一个外号叫“蜂腰姑娘”的机要秘书的到来。这个姑娘不苟言笑,最初出入这里时没有引起阿萍的注意,但后来她在男人屋里越待越长,终于让其不安起来。“蜂腰姑娘”是从南京来的,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偶尔穿上军装,漂亮得让人不敢正视。她是那种落落大方的姑娘,好像从一开始就不打算隐瞒什么。不过这个姑娘究竟是他刚刚结识的,还是早有来往,阿萍却无从判断。宁周义的目光变得热烈起来,这使阿萍的胆子也大了许多,终于在“蜂腰姑娘”离开后问了一句“老相好吗?”宁周义摇头“以前只在会议上见过,五年前吧。”“哎哟,五年前她还多么小啊!”阿萍惊呼。宁周义再次说明“只见过一两面。”“那她就追过来了?”“不,她在做自己分内的事。”阿萍笑出了眼泪。

后来,“蜂腰姑娘”在宁周义外出的一些日子里向阿萍道出了一切。她说“在这样的『乱』世,一个女人除了好好爱一个男人,还有什么事情可做!”阿萍不由得点头,但马上又回了一句“是的,大概我们宁先生和你想的一样。他再也无心做别的事情了。”阿萍认定这是宁周义一生里惟一的一次艳遇,不仅原谅了对方,而且尽可能地给予理解。不知为什么,她觉得这很像一个热血男儿征战前的一场豪饮——她在内心里为这样的比喻而惊讶。她夜里睡不着,每逢宁周义不在身边时就要泪水潸潸。

宁周义与“蜂腰姑娘”在一起的时间不多不少正好一年。一年之后的春天,正午时分,阿萍现宁周义在二楼拐角的小厅里喝茶,一抹阳光照在花白的头上,整个人显得如此衰老。正在她凝视丈夫的时候,又现那只端杯子的手有些抖,好不容易喝进嘴里的水也顺着嘴角流下来。她“咦”了一声跑过去,为他揩去脖子上、衣襟上的茶水。大概他是走神了,不过显而易见的是,这个人正在迈入老境,虽然年纪还没有那样大。阿萍的泪水哗哗流下来,宁周义的大手一遍遍抚『摸』她的头,自语一样说“这一切该结束了。”她不知道这指了什么?指与“蜂腰姑娘”的关系还是其他?她不知道,只是有些惧怕。

不久宁周义就开始打点去半岛的行装了。阿萍原以为丈夫是要回一次老家,于是要求与他同行。谁知男人摇头,很干脆地否决了。她不知道丈夫正谋划一个大事,要亲手在半岛组织一支队伍,并取得了重要派系的支持。他认为等待和观望以及颓丧的时间已经够长了,一切都该有个了结。他就像一个杰出的演员开始一场告别演出一样,对场地、行头,一切的一切都准备得格外用心。经过了这一场,他真的就要退出人生大舞台了。阿萍现宁周义在出前的几天里又变得生气勃勃了,在分手的前夜甚至又恢复了十年前才有的温存,一遍又一遍地吻她,在耳边说着一些无法听清的絮语,啰嗦而又甜蜜。

就这样,漫长且又急促的半岛之行开始了。宁周义一生不愿接近行伍,但却是一个满腹韬略的人。他这次不可避免地卷入了可怕的争夺之中,并在整个形势处于劣势的局面下取得了令人惊诧的成功。不过一场冤仇就此结下,对方放言总有一天会把他活宰了。宁周义说自己从来没有私敌,对方既然如此,即说明这些人是怎样狭小的器局,即便得了江山也不会有什么作为。他自己是个彻头彻尾的悲观主义者,对自己的事业也早已不抱希望。他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最喜欢的一个诗人是自沉汨罗的屈原,有一段时间竟亲自动手把厚厚的楚辞译为白话诗。他钟爱白话诗,却对当时流行的一些白话诗人嗤之以鼻“哼哼呀呀的,总是没有来由地激动。”他对阿萍夸张地念出一些句子“‘啊,女郎!女郎!我的女郎!’”他念着念着大笑起来,笑弯了腰。阿萍问怎么了?他说这些诗句让他走神了,他想起了一个谐音女狼。他说还想起了另一个词『色』狼。阿萍说你多么顽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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