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当我发现厨房里这一片狼藉的时候,他还蜷在书房里的另一片狼藉当中浅睡。对此也无可奈何,我只能收拾了厨房,再拿上扫帚去书房叫醒他。除夕的早上,为了增进他的食欲,我特地跑了趟最近的养蜂场,提回了三斤蜂蜜。回家途中经过一个卖宠物的地毯,无意间瞥到铁笼中四处乱窜的小白鼠,我忍不住停下了脚步。从前秦森还是a大生科院的教授时,因为实验需要,总是要在家里养殖小白鼠。如果我没记错,搬到这座城市来的时候,我也一并带来了他留下的养殖设备。只是这几年他清醒的时间少,不论是我还是他,都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来养殖这种实验用鼠。考虑再三,我买下了两对小白鼠。带着蜂蜜和小白鼠回到家,推开书房的门,果不其然发现秦森还盘着腿坐在沙发上奋笔疾书。沙发底下躺着他的马克杯,我早晨出门前替他冲的牛奶泼了一地,他却浑然不觉,只低着头全神贯注地写着手里的东西,飞快地写满一页后便将那张纸用力地撕下来扔到一边。如此循环往复,好像乐此不疲。我把装着小白鼠的笼子搁到他身边,“回来的路上看到的。”敷衍性地抬眼瞟了眼我搁下的东西,他不过一秒就收回目光,等意识到那是什么,却又很快重新将视线挪回来。他直勾勾地盯着笼子里的四只小白鼠,表情麻木了许久,才缓慢地伸手,将食指送到其中一只趴在笼子边使劲啃咬铁笼的小白鼠嘴旁。它注意到有东西靠近,便小心地探了脑袋过去嗅嗅,然后挪了挪身体,转而啃起了秦森的食指。他垂眼看它,微不可闻地哼笑了一下。接下来直到年夜饭前,秦森都在研究这四只小东西。他把书房里的小圆桌搬到沙发前,将铁笼摆上桌面,自己则如常缩在沙发上,手里捧着我给他冲的蜂蜜水,裹着羊绒毯一动不动地观察它们。晚上我喂他吃东西,他也没有拒绝。只是目光一直停留在铁笼里的小白鼠那儿,明显有些心不在焉。再晚些的时候,我独自到客厅打开电视,抱着棉被缩进沙发看春节联欢晚会的直播。其实以前我从没有看春晚的习惯。倒是遇到秦森以后,受到他的影响,才让春晚成了每年除夕夜的固定节目。可惜自从他开始不清醒,每年的除夕夜就只剩下我一个人坐在电视面前。或许是白天太累,这天我没有等到凌晨,就窝在沙发上迷迷糊糊睡了。半夜听到有人走到客厅的动静,从脚步声来看,应该是秦森。他来到沙发前,似乎是站了一会儿,然后悄无声息地坐下,小心抬起我的脑袋让我枕在他腿上休息。脸颊蹭到他身上披着的羊绒毯,我困得睁不开眼,却能感觉到他还在黑暗中看着我,没有睡。“秦森……”我轻声叫他,“我们再要个孩子吧……”意识混沌不清,我不确定自己究竟有没有真的发出声音,“我想再要个孩子……”他大概是没有回答的。好在我也并没有抱太大的希望。毕竟从三年前的今天开始,他突然的发病就证明了这一点。从我们失去我们的大年初一的早晨,我被突然响起的电话铃声吵醒。电话子机摆在沙发一头的小方桌上,恰好我的脑袋枕在这边,因此更觉得响声震耳欲聋。脑袋有点发沉,我从微烫的被窝里钻出来,撑起身伸手去拿子机:“您好?”“不太好。”电话那头传来熟悉的声音,还有轻微而匆忙的脚步,听起来对方似乎正在疾步走动,“现在已经是上午九点,你比平时起晚了三个小时。”我将垂到脸边的头发捋到耳后:“秦森。”扭头看看四周,没有在客厅里找到他的身影,“你出去了?”回应我的是电话那头和书房方向几乎同时出现的一声巨响。下意识地回头往书房那儿看,我也终于得到了秦森在电话中的回答:“没有,我在书房。”“那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掀开被子从沙发上下来,我趿上拖鞋走向书房。“因为我知道你被我叫醒的时候会露出什么表情。”他语速飞快,答得理所当然,“言归正传。四十分钟前有一对老夫妻在a区公园遭到‘敲头魔鬼’的抢劫,现在已经被送到医院。我刚跟曾队长通过电话,他的意思是只要有监护人陪同,我就可以过去。”说完他刻意停顿片刻,把对我的称呼换成了那个法律上的专有名词,“所以监护人,我们最好快点出发。”推开书房虚掩的门,我不出所料见他正对着我直挺挺地立在书房中央,手里握着他的手机,好整以暇地迎上我的视线。他穿了件衬衫打底,外头套着灰色v领毛衣,衣袖捋到手肘处,露出精瘦的小臂。我把他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袜子是完整的一对并且没有穿反,不论是衬衫的纽扣还是深色牛仔裤的文明扣和拉链,甚至就连皮带都系得一丝不苟。他应该还洗了个澡,头发看起来还有些湿润,脸色也被水汽蒸得稍有血色,以至于黑眼圈都比往常要浅上一些。“看来你已经换好衣服了。”我说。不仅是他自己,书房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他把几台书架挪了位,这大概就是刚才他制造出响动的原因。而昨晚我睡前看到的满室狼藉已经被收拾干净,胡乱摞放的书本被有序地码回了书架,脏兮兮的地毯消失了踪影,两床被褥整齐地叠放在沙发上。实验用鼠的养殖箱被他从阁楼翻出来,擦干净摆在了靠近墙角的最为阴凉干爽的位置。那四只小白鼠已经搬进新家,正撅着屁股一个劲地刨木屑。说实话,这实在过于反常。但很显然,秦森自己并不这么认为。“至少不能吓到老人。”他轻描淡写地告诉我。我无言以对,只从卫生间取了吹风机过来:“坐,把头发吹干。”恐怕没有料到我的反应,他站在原地神色颇为古怪地看着我,直到我走上前把他拉到沙发边,拽了他坐下。他不像往常那样等我帮他,而是拿走了我手里的吹风机,自己将头发吹干。我等在一旁,等他关掉吹风机,才拿过它准备离开,“我去洗漱。”“我看到灶上煲了鸡汤。”秦森在这时煞有其事地开口,“如果你是准备煮鸡汤面,可以先把水烧开。”禁不住顿住脚步,我回头看他:“你饿了?”他平静站起身与我对视,如常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蜂蜜水的作用。”于是我给他煮了一大碗面条。和他面对面坐到餐桌边吃早餐时,我一直在小心地观察他,想要知道究竟是什么改变了他的状态。毕竟他昨天的情况还十分糟糕,很难想象一夜之间他就清醒了过来。然而他仅仅是专心致志地享用着鸡汤面,没有表露出任何蛛丝马迹。我以为这是因为他一早就注意到我在留意他,因而装出了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可就在我心不在焉地咀嚼生菜的时候,他把自己碗中一块去了皮的鸡胸肉夹到我碗里,而后又低头灵活地用筷子给另一块鸡胸肉去皮:“我们基本全天二十四小时待在一起,观察的机会还有很多,所以你现在最好快点吃面,不要等我吃完了你还没有动筷子。”话音落下,他也完成了手里去皮的活,将那块鸡胸肉也扔到了我的碗中。这是他生病以前经常会做的事。他知道我喜欢吃鸡胸肉,也知道我讨厌鸡皮,所以每到吃鸡时都会把鸡胸肉上的皮去了再给我。我已经记不起他上次这么做是在多久以前,便有几秒的怔愣。“等下要记得吃药。”良久,我低下头夹起一块鸡胸肉送到嘴里,“咳嗽好些了吗?”他又把一块肉夹来我的碗里,“昨天一整晚都没有咳。”“嗯。”随意应了一声,我见他快吃完,不得不加快速度进食。等到我们抵达a区的医院,后脑受到重击尚在昏迷的程明老先生已经被推到了重症监护室。他的妻子李飞英老太太刚刚恢复意识,正在临时安排的病房里向警方讲述被害的经过。虽说是大年初一,但走廊里依然站着不少为工作卖命的记者,统统被民警拦在病房外,人声嘈杂。有护士过来组织秩序,却没有人真正听她的话保持安静。我停步在人墙外,还在思考该怎样进去,就见走在我前方的秦森直接挤进了人墙,一声不吭地抬起胳膊拨开挡路的人,强行开出一条路来前进。他不算特别高,人也不比从前结实,力气却非常大,要穿过这重人墙并不是难事。但人群中很快响起了不满的埋怨和谩骂声,我只好紧紧跟到他身后,忙着替他向别人道歉:“抱歉,是公安工作人员……”好不容易挤到病房门前,秦森径直走上前拧动门把要踏进病房。“诶诶诶!干什么!现在不准进去!”负责看门的两个警察反应过来,伸出手一人拽住他一条胳膊拦下他。秦森触电似的回过头看向其中一个警察,那双目光幽邃的眼睛视线冰冷锐利而带着明显的敌意,让那个警察条件反射地僵了僵。我从秦森的侧脸可以看到他眉头拧得几乎要打结,脸部的线条因肌肉紧绷而拉紧,嘴唇抿成一个隐忍的弧度,紧咬的后齿让腮帮微不可察地颤动。他讨厌跟别人肢体接触。这是他要爆发的征兆。我快步上前,抬手稍稍用力试图扒下那个警察的手,同时向他们解释:“不好意思,他是秦森,我是他的妻子魏琳。我们事先有跟曾启瑞先生联系过,是他准许我们过来的。”
...
简介关于战神楚皇回归,开局就狂飙七年之前,他遭遇好兄弟陷害锒铛入狱,从高高在上的楚家少爷沦落成阶下囚,一夜之间,他身败名裂,遭受万人唾弃,初恋女友也舍他而去,七年之后,他强势回归,楚云已经死了,楚少皇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喜欢满眼星星的你。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遇见满眼星星的你。努力来见我。努力去见你。唉~你怎么声音和我偶像一样啊?等等,你先带我出男厕所再说吧!不可能!你千万不可以说自己没用。因为你,我才有前进的目标。秦6离我瞎了眼居然粉上你!你瞎了眼才会和他在一起!唉某天边有个小小星...
简介关于苟在东宫,太子竟是女儿身!主角萧凡本是一枚刚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灵魂穿越到异世界刚死的婴儿身上。十三岁成为秀才,十六岁中举,十七岁成为贡士,随后他被太子选中,成为了太子侍读。太子秦轩与镇国大将军孙女姜玉璃有婚约,大婚将至,太子秦轩找上了萧凡,让萧凡代替他洞房。萧凡大惊,绿太子,不要命了?太子无奈只能说出来自己是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秦萱,绝色无双。知道了秘密不答应会死,萧凡只能答应。关键时候系统终于觉醒,他拥有的是至尊签到系统,号称没有东西不能签到获得。系统,我能签到再获得一个系统吗?系统,能签到得到一个宇宙吗?...
简介关于娱乐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穿越了,遇见的每一个熟悉的面孔,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体验不同人生的同时,也要做点开心的事。从此,生活变的精彩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做改变些什么我来我见我变影视剧的综合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世界第一融合三十而已流金岁月欢乐颂咱们结婚吧谈判官安家第二融合我的体育老师小欢喜我,喜欢你北京爱情故事恋爱先生第三融合精英律师女士的法则玫瑰之战欢乐颂3后续待更新关于剧情和时间线的部分改动,大家不要较真!推荐影视剧的请评论区留言。...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