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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让我另眼相看的男人,云惊蛰是第二个。而可惜的是,我却不曾再有机会可以看到这个男人的真面目了。司马博雍的脸,终究不是他的。
他既说了要锻炼身体,便真的做了,我每天伴着他,看着他气喘吁吁,看着他满头大汗,最后看着他步履蹒跚。
他这样的身体,就算能坚持跑步锻炼又如何呢?
可渐渐的还真见了些气色。
他曾对我说:“我看司马博雍这身体也没想象中的那么不可救药,只是这人将自己看的太娇贵了,也不曾锻炼,自然越发的显得病的重罢了。”
他说着说着还眉飞色舞了起来:“这跑一跑还是有些成效的,最少每天早晨……”
话说到这时候,他突然住了嘴巴,然后面带懊恼的看着我,说:“你能不能文静些像个姑娘家,弄的我都快把你当成男人了。”
我自是不以为意,摇摇扇子,说:“你还害臊?当我没看到你今天早晨升早旗?”
他便面红耳赤。
我笑,且笑的得意的又摇了摇我的扇子。
这家伙吧,我也算看透了,丫的就是一个伪流氓,还不如我这一个真尼姑来的不要脸。
他下不了台,就伸手想抢了我的扇子去,我怎能让他如愿,自然是护的好好的。
这扇子是他送的。说是送,不如说是我抢的。
紫檀的扇骨,笨重的很。天茧丝的扇面,轻薄可透视见人。两种看似极端的材质搭在一起,下面坠着一颗鸽血红宝石,大小如鸽蛋。
当时扇面还是素的,也不知道是谁孝敬他的,他极为喜欢,便拿在了手上装了两天的风雅,却没想好往上题什么字儿。
我看东西好坏别说他了,就连离魂那小子都比不过,但见他喜欢也知道这是一个好物件儿,向他要了来在手里把玩了一会子就再也舍不得还他了。
那紫檀的扇骨上,根根雕花,打开扇子一瞧,却能透过两层扇面看到扇骨上雕的花纹,这样的好东西我自然喜欢,于是死缠烂磨,非要把这扇子给他要来。
这人手掌天下,要什么没有?但见我要这扇子,且是真的要讨去并非玩笑,就一脸肉疼。
我一气就说他小气,又说这扇子我非要不可,你到底是送还是送吧。
说着,我还就真的把扇子往袖子里一放,权当做是我自己的了。
我这调笑他的时候还摇着扇子,更是让他既心痛又郁闷,最后拂袖而去。
我瞅着他的身影想,还真比之前的好了些。
又看着扇子,想,如果我让他在上面写上“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他又会不会揍我?
我这些天,天天跟着他一小跑,后来又开始练拳,又见他对我练拳不管不问,索性还真练的起劲了。外家功夫向来讲究的是拳不离手曲不离口,要天天练月月练,苦练不缀方能出些成绩。
但我这又有不同,虽然这个身体上还无甚功底,但我穿越前有啊。
这些日子我也没少下了苦功,穷文富武,云惊蛰又没少让人给我弄药膳,更是不曾吝啬王府的珍奇药材,没少拿了它们给我烧洗澡水。
所以我想,如今他应该是揍不过我的,所以还真的腆着脸拿着那扇子追他去了。
最后的结果么,自然是我得偿所愿。
很久的后来,我想,或许我的很多毛病,都是他从这时候开始惯出来的。
把我惯得没边儿了,惯上天了,也渐渐的不知道什么叫珍惜了。
而我还自以为,我是为他好,对他好,却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好。
悔,也终究是要错过才知道是什么滋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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