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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节(第2页)

“不知道我的血管不管用,”冯斯说,“在这些怪物面前,我的血好像总能莫名其妙对他们产生一些影响。”

他歪着嘴,硬生生挤出一些血,从悬崖边滴了下去,一边滴一边咕哝:“未必有用啊,那么多的水,我这几滴血下去,就好像扔一把沙子到撒哈拉一样,完全……我靠!不是吧?糟了!”

的确糟了。冯斯这几滴血,看起来好像真是把一把沙子扔进了撒哈拉,却起到了令人吃惊的激烈效果:潮水就像沸腾了一样,开始剧烈翻滚,上涨的速度陡然加快了。如果说,刚才的海潮就像是绕着雪山盘旋上升的巨蟒,现在它就变成了一条龙,暴怒的狂龙。

“照这个速度,我们只有两三分钟时间了。”黎微懊恼地敲着自己的脑袋,“我不该逼你的。把什么东西都推到你身上去要求你解决,那不公平,你身上背负的已经太多了。对不起。”

黎微的这番话像是在道歉,也像是在说临死前的告别赠言。她是一个轻易不会说软话的姑娘,现在对着冯斯认错,应该是已经意识到死亡无可避免了。潮水在疯狂上涨,距离峰顶平台已经很近了,甚至已经可以闻到海水的气息,那些不久之前还悬挂在半空中的索道和木柜,现在基本都已经沉入了深深的海面之下。三分钟,或者两分钟,他和黎微,魏崇义和黑猫金刚,都会无可避免地被卷入大潮,然后再徒劳无力地挣扎几下,像那些木头柜子一样沉下去。

回头再看看魏崇义,这位前疯人院院长依然抱着金刚坐在地上,脸上的神情有些焦虑,却也隐隐有些期待。冯斯一眼就能看出来,和巨鼠一样,魏崇义也期待并相信自己的身上能有一些神奇的事物发生。并且,和正在掌控局面的巨鼠不一样,身在局中的魏崇义其实是把自己的性命也赌了上去。

这岂止是疯人院院长,冯斯想,你他妈的自己就是个疯子。

最后的三分钟。

就好像是有时钟在滴滴答答地倒计时。不管已经经历过多少次死亡边缘的周旋,当危险来临时,冯斯仍然不可能不紧张,不可能不感到焦虑,但他还是无力改变。只是,此时此刻的他,和以前的他,产生了一些变化。

这变化是因为曾炜的死带来的。曾炜和冯琦州,这两个并不是他的父亲,却又最像他父亲的人,都死了。他们的死亡,让他可以坚定地下决心。

“患得患失……是吗?”冯斯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那就不要患得患失了。”

他向着前方悬崖的方向跨出了一大步,在黎微惊恐的“你要干什么”的叫喊声中,他纵身一跃,从悬崖边跳了下去。

四、

冯斯从小就喜欢游泳。那时候虽然家里没什么钱,但小城的郊区就有可以免费游泳的清澈河流——可惜后来被发展起来的工业项目所污染。小学的时候,他最盼望的就是暑假到来,可以呼朋引伴到河里一泡就是一整天,直到皮肤被晒得发红起泡。

他就是喜欢那种浮在水里的感觉,有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和畅快。当沉重的身体被浮力托起时,仿佛那些体重都不存在了,又仿佛此刻并不是在水里,而是身处云端,在飞行,在翱翔。

不过,如果把小城的河流换成幻域里狂暴的大海,身处于这样的海水里,似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完全不能控制身体。

冯斯只刨了几下水,就放弃了。那恐怖的水流力量,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他只能努力地一次次蹬腿上窜,把头钻出水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马上又被浪头卷了下去。

根本连几分钟都支持不了,冯斯想,在咆哮的怒涛面前,人力太渺小,渺小到怎么挣扎都是蚍蜉撼大树。他已经呛了好几口水,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慢慢开始只有下沉没有上浮。

还是没有用啊,冯斯想,在这样极端的环境里,我也并没有激发出什么了不起的蠹痕。我还是我,那个废物天选者。

他倒是不后悔自己跳进海潮里的举动,毕竟无非是早死几分钟晚死几分钟的区别,然而,那口从曾炜死亡开始一直撑到现在的气,终于还是泻下去了。冯斯终究还是人,面对着这样惨重的失败,已经无法再坚持理性的思考了。没有用的,他一边品味着舌头上海水的苦咸味,一边无精打采地想。

该死的鼠兄啊,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可以有希望,要让我以为我能够激发出蠹痕,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能够变得和过去不同?冯斯在海水里翻滚着。他在努力憋气不让海水灌进口鼻,但显然不可能憋太久。几十秒,最多一分钟,他还是会被淹死。

他想起自己曾读过的一篇名叫《献给埃基尔侬的花》的小说,小说里的弱智主人公在手术后经历过成为天才的喜悦,却又最终重新回到弱智,那样的大起大落实在是让读者堵心。可是自己比那位主人公还要惨,自己连“成为天才”的过程都从来未能享受过。从头到尾他就是一个需要他人帮助,需要他人拯救的废物、沙包,在魔王的黑暗世界里软弱得像一只寀鸡。他想要保护身边的人,想要让自己的朋友不再受到伤害,却总是不能如愿,甚至连最心爱的女孩都不敢留在身边。

到了被海水吞没的这一刻,冯斯才终于真正看懂了自己的内心。他总是口口声声地说“我不想做天选者”“我不想踏入魔王世界”“我想要做一个普通人”“我要过普通人的生活”,但这些,现在他明白过来,都不过是自我欺骗而已。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在再也不需要自我欺骗的时刻,内心深处真正的愿望才终于浮出水面,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我想变得强大。

我要拥有力量。

我要主宰自己的命运。

我要把所有侮辱我的和蔑视我的统统踩在脚下。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在生与死的界限之间,冯斯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下已经是坚硬的固体,而并非是流动的海水。他呛出一口水,慢慢支撑着身体坐起来,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挺奇妙的东西里——一个热气球。

还真是一个热气球,上方是一个球体的气囊,下面是加热装置和吊篮,冯斯、黎微、魏崇义和金刚都在里面,每个人身上都湿淋淋的,散发出海水的气味。金刚浑身的毛也湿透了,乱糟糟地东一绺西一绺,显得更加丑陋。只于魏崇义,原本虚弱的身体被这么一折腾,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

“又是鼠兄在最要紧的关头放过了我一马,对么?”冯斯喘息了一阵之后,开口问黎微。

“它还是手下留情了吧,”黎微说,“我们都被卷进水里之后,这个热气球就凭空冒出来了。要是没有它,我们都得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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