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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第1页)

他特意选了同城的高评价店铺,一箱兔子兵贵神速地当晚就到了家里,他拆开箱子看看,确认六十只毛绒兔一个不少,很愉快地在签收单上签了字。

其中一些兔子被他用串珠细绳系好,打算挂着店里做吊饰,剩下的他打算两三个堆成一堆,固定好做摆饰。

店里也有段时间没换装饰了,蓝森觉得这样正好,他还没尝试过这种毛绒绒的风格,但如果这是年轻人的流行,效果应该会不错。

有的时候一点简单的装饰就能吸引到人,至少会在人的心里留下个影子,只要有空了,就会下意识想着“啊,对了,那家店不是说放了很多兔子吗去看看吧”。

蓝森相当熟悉这种微妙的心理,否则当初他也不会那么仔细地揣摩装潢,要造出一个让人觉得待着很舒服又不腻烦的空间,听起来容易,实际做起来没那么简单。

系了细绳的兔子们一只一只飘飘悠悠挂上天花板,蓝森一边看,一边时不时地调整一下绳子长短,为了方便,这一堆绳子都被他命名叫串珠细绳。

“命名”是很重要的一个步骤,可以有效定位他的话语作用对象,这件事在被发现后,大大减少了麻烦发生的可能性。

小时候有一次,父母带着他开车出去玩,回程时被暴雨堵在了高速路上,他满心想试试看这个能力的威力,于是开口让暴雨停下。

暴雨确实停下了,但几乎是同一时间,相邻省份的暴雨也停下了——相邻的省份临海,暴雨是台风带来的,台风毫无征兆地转了向,给预料之外的一个城市带来了特大暴雨,积水淹没了城市的三个区。

——那是后来他从新闻上知道的。

蓝森把最后一只准备挂起来的毛绒兔拿在手里,在店里转了一圈想找个合适的位置,经过门口的时候,某种奇异的预感让他停下了脚步,并立刻让那些因为话语波及而飘来荡去的兔子们躺回吧台上。

他的这种预感帮了他很多次,例如连恰贴着窗玻璃往店里看的时候。

而这次,他推开店门,看到了两个一大早就精神抖擞的女孩子。

“哇,蓝森先生,早!”其中一个惊喜地冲他打招呼,“对不起,我没想到这里早上不开门,今天除了早上都有课,就想趁现在带朋友来吃吃这里的蛋糕。”

另外一个女生个子要高一些,很礼貌地冲他点了点头:“你好,是我们来得太早了吧?不好意思,我硬要过来的。”

早上不到八点,说早不算很早,说晚也不算特别晚。

蓝色森林在这个时间是不开门营业的,毕竟那块“CLOSED”小木牌仍然明晃晃地挂在门上。实际上就算有人来得早了,蓝森也不会提早开门,因为他很享受九点之前这段准备开店的时间。

他不介意吵闹和视线,但独自一人心无旁骛地烤制甜点,总会令他心情愉悦。

可是现在,他把店门推开了。

这个时候再面无表情地关上门的话,店的风评会变差——他用这样的理由来解释自己为什么侧过身子,让这两个来得过早的客人进来。

——也不太对,是一个客人,和一个连恰。

一进店里,连恰就被一屋的兔子吸引了视线。

“哇啊——”

连恰三蹦两蹦,绕过店内的桌椅,仰起头抬手去摸一个吊起来的白色毛绒兔:“好厉害!今天开始店里要挂它们吗?”

蓝森想说还有一些要摆出来,但这句话被许芸芸抢先了。

“应该还有摆的。”许芸芸说,很矜持地伸手一指吧台,“那儿还有那么多呢。”

“真好啊,毛绒绒的兔子森林。”

该做的工作还是要做,蓝森捧着剩下的兔子们,挨个往矮书柜和装饰用小圆桌上放——那些小圆桌上面之前放过漂亮的茶壶或是小盆栽,现在位置被一群毛绒绒取代了。

“……”

感觉到一股直白而不加掩饰的视线,蓝森转过头,想看看是不是连恰直盯着他看——如果是那样的话,冰箱里还有鸡蛋和前一天晚上去超市买的培根,烤箱里正好在烤着麦芬蛋糕,还有牛奶可以喝,加蜂蜜也行。

结果盯着他看的并不是连恰,而是和连恰一起来的高个子女生。

两个人的视线对上了,那个女孩子轻轻一侧头,冲他很甜美地笑了,嘴角边漾出一个调皮的小酒窝,右眼轻眨,睫毛忽闪忽闪的。

蓝森略微点了点头——他把这理解为对方的示好,并做出了对他而言表示友好的回应。

女孩子噗嗤一声笑了,几步绕过桌椅走到他身边:“你是蓝森?你好,我是许芸芸,连恰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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