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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过去已去(第1页)

冬季的苍茫冷冽还未散去,学校的樱花就白中带红的盛放多日了。而樱花最美时,便为凋零之时。阳光如骅骝逡巡,一阵微风突然吹来,几树樱花仿佛落雪一般,在天空中漫天飞舞。几片樱花瓣,一缕绯红香。游人如织,一个扎羊角辫的少女,穿一袭殷红色的斗篷,在樱花雨中痴痴的等。“若苹……”霍晨歉疚的声音由远及近,扎羊角辫的少女漠然转身,脸上冷若冰霜。

霍晨薄唇亲启,“我知道我对不住你,你不要怪涵蕾……”涵蕾是霍晨才认识半个月的白富美,霍晨看上了涵蕾的美貌和金钱,涵蕾看上了霍晨的帅气和才华,两人一拍即合很快就领了证。在金钱的诱惑面前,霍晨放弃了若苹和曾经为之奋斗过的大学梦,突如其来的自我膨胀感,让霍晨举手投足都带着一夜暴富的轻浮,“结婚那天你一定要来噢,涵蕾说,你来了,她才放心……”若苹倔强地勾起嘴角,不卑不亢地回敬道,“涵蕾放不放心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去不去都很放心,霍晨,我谢谢你的不娶之恩!”说完一脸孤傲的扬长而去。

樱花飘散,朝开夕凋。若苹步态翩跹地走了很远,直到确定霍晨望不见她了,才停下来喃喃自语,“电影再精彩,散场时也该坦然放下。可是……”淅淅沥沥,冷冷清清,几点樱花雨,疑是花下泪。若苹能做的,也只有控制好自己,以优雅的姿态转身离去。

这一幕恰好被在樱花林里漫步的蓝桉看到,心里对若苹既怜惜又钦佩,眼前所目睹的一切,让她瞬间想起了一个词——“物哀”。“物哀”之美在于静默,并非消极的心态,也没有颓废意识,而是感时伤怀的慈悲心。在这无常的世间,现实顺应着宿命的长河流淌着。悲泣于花开花落的短暂,还不如以美的盛姿,去装点事物的终结。曾几何时,霍晨和若苹也是相爱过的,他们看起来门当户对,只可惜霍晨的灵魂需求跟若苹不在一个层次,一点点浮于表面的物质欲望就打动了他。这样樱花烂漫的光景作为若苹初恋的句点是恰如其分的,而霍晨只够当这个场景的配角,他自己选择了提前谢幕,走到了另一个不露脸的配角身边。

“若苹,你比葬花的黛玉不知道强了多少倍呢!”蓝桉在心头暗想。正失神间,身边的皓宇忽然把亲手编的樱花花环戴在蓝桉头上,吓了她一跳。蓝桉抬起头抗议道,“你别这样!这花枝好好的长在树上,你干嘛要摘下来啊?”皓宇痴痴地盯着她,“为了哄你开心啊!”蓝桉粉靥低垂,信手拈花花不语,径自幽香。只见花环上的樱花都是五片单花瓣,粉红色的花瓣只有铜钱般大小,银白色的花蕊则像一粒粒小珍珠,晶莹洁白,楚楚动人。

蓝桉两手捏着衣角,犹豫着还是开了口,“皓宇,谢谢你对我这么好,只是我觉得我们可能更适合做朋友……”皓宇沉郁着脸看樱花纷飞飘落,直到枝头空空。须臾后,他苦笑着回答,“可以,那……你能做我的红颜知己吗?”蓝桉微微地点了点头。花落处隐约透着昔日的芬芳,漫天花雨,韶华盛极。那深入骨髓的颓唐,弥漫着迷离的美,任由人心头微醺的醉,蓝桉出一声长长的叹息。

并不是他不够好,只是在他之前,她已经把自己的爱都为另一个人燃烧殆尽,偏偏又来不及有任何结果。而最深爱的那个人,分明有着很多缺点,可是因为还未成熟,刻下了抹不掉的共同记忆。另一个完美的他,来的时间是那么刚好,看起来也很般配,不巧的是,他不是之前那个一起哭过笑过的他,只是相似而已。很可惜对吗?如果真的把两个男人交换和她遇见的时间,也许那个完美的他也还来不及成熟吧。这个世上的每个人都不可避免的参与他人的成长,被悄悄的铭记,在不完美的时候成为无可替代的人。

皓宇还是把蓝桉送到校门口等开往市区的公交,周末的下午,公交站前人头攒动,一个少年的身影惊鸿而过,蓝桉猛一抬头以为是振平,定睛一看才现并不是。蓝桉心头紧了紧,神情木然。回忆是残忍的,和亲手撕裂自己身上的伤口无异,然而为什么她感觉不到疼了,哦,因为她麻木了。哀,莫大于心死!那一霎那,她捂住被太阳烧伤的眼睛,再也不愿看夜晚的星星,只能守着一地伤疤,暗自叹息……

这时一辆公交车进站了,蓝桉回头跟皓宇告别后匆匆上车。汽车缓缓开动,手机忽然滴滴作响,是皓宇的短信“如果你恋爱了,请告诉我!”有那么一瞬,蓝桉想叫住皓宇,对他喊,“要不我们交往试试看!”而最终她还是败给了烙进心底的恐惧。冷风从窗口灌进来呼呼地吹,她想流泪,但是眼睛干干的,哭不出的悲哀才是天大的可怜!

车上一阵喧闹,蓝桉被风吹得有些头疼,塞上耳机把音乐开到最大,靠在椅背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不知过了多久,四周的喇叭声不绝于耳,蓝桉一下子惊醒,睡意顿时都烟消云散了,她现车窗外的街景像是披上了一层薄薄的,蝉翼般的纱巾,往日竖立在街道两旁的高楼,现在只能看见楼房朦朦胧胧的轮廓,仿佛周围白茫茫的一切只是海市蜃楼。汽车纷纷亮起车灯,晕开一片模糊的红光。“是起雾了啊!”蓝桉的耳畔似乎掠过了幽幽怨怨的笛声,不知道现在到底在哪个站了呢?

蒙蒙烟雨不断,汽车挪动得像蜗牛一样慢,乘客们一片抱怨,司机急得大汗淋漓,却还是只能小心翼翼地握紧方向盘。这样子车得堵到什么时候?蓝桉跑到司机旁边礼貌地一点头,“麻烦您开一下车门。”蓝桉麻溜地奔下车,一团团湿冷冷的浓雾扑在脸上,一辆自行车“嘀铃铃”地响着车铃掠过身旁,车上的大妈回过头来好心叮嘱,“小妹妹,当心点。”蓝桉满眼迷蒙的答应了声,“知道了诶”,而大妈的自行车早已在浓雾中远去,完全看不清了。路灯在缭绕的雾气中闪烁迷离。大街上到处湿漉漉的,人们在雾中若隐若现地穿行,远远地只能听见细碎、间断的脚步声,等走近看时,行人的背影已慢慢走远了。远处的房屋像是漂浮在天空中,似琼楼玉宇,眼前的一切都笼罩在轻纱般的雾里,扑朔迷离,仿佛进入缥纱的仙境一般。

“我到底是在哪一条街上啊……”本来就路痴的蓝桉在雾里就更迷糊了,完全没有方向感,忽然几个穿着初中校服的学生跟自己插肩而过,蓝桉无意中瞥见他们佩戴的正是自己母校的校徽。她一下子恍惚了,“难道我是走到初中学校附近了吗?”正疑惑间,蓝桉听到一个老人的吆喝声,“!现做的嘞!”她循着声音的方向前行,氤氲中有腾云驾雾的错觉,没几步就看到几个初中生围着一个的摊子,这才确定自己所在的方位正是初中母校的正对面。

蓝桉伸手掏钱,仿佛还是当年刚放学,“大爷,给我来一个吧,我要粉色的。”大爷用布满皱纹的手接过钱,“好嘞,小同学,好像很少看到你过来买,你们初一今天也这么早放学吗?”蓝桉愣了一下,很得意地捂嘴偷笑道,“大爷您真会夸人,我早就毕业了,都在读大学了。”“哈哈哈,这样吗?那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成年人!”大爷慈祥地笑了,熟练地往机里加了一勺白砂糖,滴了几滴粉色的食用色素,再一圈圈转着手里的竹签,一缕缕棉絮般的像滚雪球一般缠上竹签,像云朵一般飘在眼前,蓝桉在大雾里举着一大团,像在仙境中酝酿一个粉色的梦。

周围雾还在不断增加着,遮住了天,盖住了地,袅袅上升的雾气最终汇成了一片雾海。蓝桉干脆等雾散了再走,就地坐在沿路的花圃边上吃起来。举目四望,房屋、树木都仿佛披着一层薄薄的纱,整个世界被迷蒙的雾笼罩着,分不清天和地的界限。街道上的汽车纷纷开起了车灯,然而雾里的车灯就像一个刚刚睡醒的人睁开惺忪的睡眼,显得无精打采。在雾里无论看什么都模模糊糊,有一种“不识庐山真面目”的神秘感。

时隔多年回到初中学校附近,蓝桉惊觉校园应该有翻修过,因为跟记忆中的对比已经有很大的变化了。而浓雾就像一道漫无边际的白色幕墙,让她看不清这个给她带来3年痛苦记忆的地方,就像那段不愉快实际上早已模糊了。只是那些曾经歇斯底里的伤口啊,依然如街边的灯牌一般醒目,醒目得如此触目惊心!记忆的废墟上尸横遍野、满目疮痍,而今终于重新焕出勃勃生机。可是改变绝没有那么容易的,那是不肯放弃自己的人含着泪为自己刮骨疗伤,蓝桉不忍心看到别人改变,她宁愿别人都能一直安乐着让她羡慕一下,虽然大多数时候,这只是一个奢侈的憧憬。世上的每个人多多少少都无能为力过,有趣的是,人们强大起来的直接原因,往往正是独吞了那些难以下咽的无能为力。

雾失楼台,细雨清扬。连着mp3的耳机还在放歌,突然,蓝桉整个人坐直起来,耳机里传来的这音乐不正适合此情此景吗?“谁无聊拿放大镜看风景累不累,却忘记了看清楚自己是谁。我的宇宙轻飘飘,美的摇摇欲坠。旁人来来去去像行云流水,模糊糊的视线不管天色黑不黑,心中没鬼就不用处处防备。雨蒙蒙情深不深,只要醉醺醺的。美不美只看能否爱的暧昧。喔~不醉,就学不会。只要我以为,就不是误会。谁都是宝贝,有什么真伪。什么是是非,都似是而非。醉眼看世界,世界随我陶醉。迷茫茫的天地,没那么多对不对。错不错只看心境怎么描绘。我流我的汗水,华丽如天花乱坠。甜不甜美谁能代我去品味。看得很琐碎,都没有所谓。看不到命运,只看到紫薇。只看到绝色,看不到绝对。最好的滋味,就是耐人寻味。乱纷纷像一朦胧诗,懵懂懂才懂得朦胧美。最好的滋味就是耐人寻味。”是田馥甄的《不醉不会》,那一刻蓝桉顿悟,过去怎样已经不重要了,看待事物的心态才最重要,就像手中的,那么一大团看起来蓬松可爱,谁又会在意那实际上就是一勺再普通不过的白糖呢?

蓝桉继续舔着,曾经的心结像一样被舌尖的温热逐渐消化。弥漫的雾气被晚风吹得有些稀薄了,一阵一阵地绕过周围的房屋树木,雾推着雾,一忽儿轻移,一忽儿郁滞,一忽儿飘散,一忽儿翻腾……雾霭烟横,云波浩淼,晓阴翳月,含蓄不露。浓雾时而羽化作一阵凉风,时而液化成晶莹剔透的小水珠,沾在蓝桉的丝上,湿润润的如羽纱轻拂。她现雾的触感湿湿的,带有一种奇怪的粘性,闻不出啥味道,使人疑心刚才吃进去的是一团棉花,闷闷地塞在鼻腔和嗓子眼里。蓝桉顽皮地笑了,饶有兴趣地在雾里抓了一把,看雾气一绺绺、一丝丝地从指缝中溜掉。睫毛上沁出几滴亮晶晶的小水珠儿,让她都舍不得眨眼。仰头看时,傍晚的夜空像一块深邃的蓝宝石,在霏霏迷雾的掩映下怀着“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怯。

再浓的雾也终不能永远遮盖碧空!大雾慢慢地消散了,只剩下一层轻柔缥缈的薄纱,又过了一会儿,干脆化作一缕清烟,飞上天去。霏雾弄晴的天气,不过是为了衬托碧空万顷的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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