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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标怔了一下,又抬起手腕,准备再补一枪。不料从镇子外头也传来一声枪响,好似回声。
李德标肩膀一震,军人的敏锐让他觉得有些不妙。军营军法严厉,绝对禁止开枪,这一声响来得蹊跷。他朝枪响的方向望去,想搞清楚怎么回事。然后那边传来第二声、第三声、第四声……刚才那一声枪响如同引发了什么机关似的,短短一分钟内,密集如炒豆的枪声响彻半个镇子,中间还夹杂着隆隆的大炮轰鸣,持续不停。如瀑的大雨,竟被这突如其来的枪炮声盖住了风头。
任何人都看出来,这是独立团遭到敌人袭击了。
带有重炮,说明袭击者规模很大,而且还赶在雨天偷袭,可称得上处心积虑。这不是一次意外,而是一场战争。
卫兵们不知所措,都看向李德标。面对这突然的变故,李德标摘下军帽甩了甩雨水,眼神冷静下来。大帅虽然死了,但他交给自己的队伍不能丢。他不再理睬瘫软在地的富老公和许一城,把手枪握在手里,恨声道:“雨帅刚死,我倒要看看是谁想趁火打劫。走!”
李德标带着大部分卫兵趟着泥水匆匆离开,只留下一个卫兵看守。这是个小兵蛋子,团长没发指示,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在雨里举着枪,盯着他们。
许一城挣扎着爬起来,抱住富老公。老太监胸口的鲜血一直往外涌,和雨水混在一处,很快就洇一大片触目惊心的淡红。许一城探了探鼻息,发现他一息尚存。可许一城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富老公一直看不惯他,两人关系很差,可刚才却替自己挡了必死的一颗子弹。
富老公勉强睁开眼睛,嘶哑着嗓子把他推开:“你快走,快走。”
“可我不能把你扔下。”许一城大喊,满脸雨水。
富老公咳出几团带血的唾沫,喘息着说:“你这个人,实在是很讨厌……咳咳,可我没办法……宗室那些废物根本指望不上,唯一能保住东陵的人,只有你……所以你得活下去……我也算尽忠了,无愧于九……”他猛然抓住许一城胳膊,头一歪,气绝身亡。
许一城怔怔地抱起他的尸身,百感交集。那卫兵紧张道:“你别动,不许过来!”许一城怒道:“人都死了,你还想怎样?连块干地方都不给人留吗?”
“团长让我看着你!你就不许动。”卫兵喝道。
许一城只得把富老公的尸体搁在地上,盘膝而坐,冒着大雨与卫兵对峙。他浑身早已湿透,寒意彻骨,整个人在微微发抖,可眼神却严厉如刀,让那个小卫兵有些瑟缩。
这个老太监是个死硬的满清遗老,他替许一城挡那一枪,只是出于对爱新觉罗家的愚忠,利用他来保住东陵。许一城能想出一万个理由,不必去为富老公悲伤,可他抬起头来,雨水打湿了他的双眼,模糊中仿佛看到了陈维礼的身影。
这一老一少为了坚守信念,都不惜牺牲自己生命,毫不犹豫。然而富老公所坚守的、所效忠的,早已腐朽成灰堕落如泥。他的举动,恐怕是一种失望至极后的主动解脱,与陈维礼带着微茫希冀的临终心情有着微妙不同。一个是为了过去陪葬,一个却是为了未来的光明。许一城伸出手,把富老公的双眼阖上,轻声道:“我会守住东陵,不过不是为了你,也不是为了什么清宗室……”
不知过了多久,枪声逐渐消停,很快雨也停下来。许一城在大雨中被淋了很久,已经心力交瘁,昏昏欲睡。他忽然看到远处升起许多灯光,许多人影朝这边走过来,于是他苦笑一声,闭上双目。现在的他,毫无反抗能力,只能束手待毙。说什么守护东陵,又是不自量力的大话罢了。
黑夜里看不清楚,旁边一直持枪的卫兵高喊了一句:“团长?”
回答他的是黑暗中突然爆起的一点火光,“啪”的一声枪响,卫兵应声倒地。
与此同时,许一城再也支持不住,也倒头晕了过去。
当许一城再度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处民居的屋子里,身上盖着床棉被,嘴边还带着姜汤的辛辣余味。他抬起头,看到一个村妇战战兢兢坐在旁边,手里还端着个土瓷碗。一看见他醒了,村妇如释重负,起身把碗搁下,走了出去。
过不多时,屋外传来脚步声,呼啦啦进来三四个人,都穿着奉军军装。为首的是个光头汉子,横眉厚唇,悬胆大鼻,最醒目的是满脸都撒满麻点子,好似一个烧饼。其他几个人都靠后一步,显然都是随从。
光头汉子拿起那粗瓷碗,用鼻子嗅了嗅,回头给了卫兵一巴掌,一口浓郁的河南腔:“他奶奶的,叫你用最好的药,这算啥狗屁玩意儿!”卫兵连忙解释:“这镇子人都跑光了,找不到什么合适的……”光头汉子又是一耳光:“滚!没用的东西!人参呢!燕窝呐?”旁边一个高级军官连忙悄声道:“军座,还得对症下药,不能乱吃……”
光头汉子这才住声,转头对许一城笑眯眯道:“许先生,真对不住,手底下人怠慢。”
“我、我是在哪里?”许一城虚弱地问。
“还在马伸桥镇,你这都昏迷整整一天了。”
许一城勉强抬起头,迷茫地看向光头汉子,这人他看着颇为眼生。光头汉子道:“你不认识我,我却认识你。你是明眼梅花,京城五脉鉴宝第一高手神眼圣手许一城。”
许一城心想我什么时候有这么一串乱七八糟的绰号,看他表情又不像开玩笑,只得微微点了点头,说我是许一城,您是?
汉子伸出手指头,对准自己脑门:“我是孙殿英,你就叫我孙麻子吧。”说完自己先哈哈哈笑起来,回头对随从道:“你们看咱平易近人不?”随从们纷纷应和。
“孙殿英?”许一城嗫嚅着这个名字,悚然一惊。孙殿英不就是李德标的上司、奉军十四军军长么?他在这里,那李德标呢?
孙殿英看出他的疑惑,得意洋洋地竖起一根指头:“李德标那个龟孙儿反抗革命,负隅顽抗,他的人已经被咱包了饺子。李德标吞枪自尽,去地下陪张大总统了。”他看许一城越来越糊涂,扯了扯自己的奉军领章,露出里头的青天白日:“许先生你还不知道吧?咱响应北伐,现在是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团第十二军军长啦。”
许一城这才明白。原来对李德标所部发动突然袭击的,正是他的顶头上司孙殿英。这其中因果也不难想明白,孙殿英和吴郁文一样,见奉军大势已去,就投了国民革命军。李德标是张作霖安插在十四军的一枚钉子,孙殿英想要易帜,必然得先把他拔除。
于是,奉军第十四军摇身一变,成了国民革命军第六军团第十二军,连夜偷袭了马伸桥镇,算是缴纳投名状。一个军对一个团发起偷袭,结果毫无悬念。李德标战败身死,独立团土崩瓦解。许一城运气好,正赶上这次夜袭,正好被孙殿英救起。
树倒猢狲散,墙坍众人推。奉军大势已去,李德标的结局早已注定。一想到他如此下场,许一城颇有些唏嘘。倘若李德标不以忠心而著称,孙殿英说不定还会派人来拉拢。他的忠诚,先送他平步青云,然后又成了他的催命符。某种意义上,他和富老公是同一类人。
一夜之间,两个“死忠”之人葬身于马伸桥镇,这时代的变化可真有点叫人看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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