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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不是把男人带回来鬼混了?”
就在弥娜毕恭毕敬,低三下四,委曲求全的时候,同居人忽然抛出这么一句话。
“哎哎哎……”
弥娜大惊失色,虽然某种意义上也没错啦,不过一般的女孩子听到“带男人回来鬼混”,果然第一反应都是某种方面的指责吧?
看着她慌乱的样子,同居人更加坚信了自己的想法。
她是一个浓妆艳抹的人,花哨的打扮对于女人自己而言,是毫无意义的。毕竟女人顾影自怜的时间远远不如其他男人瞩目的时间长。画这么精致的妆,自然是为了让自己在男人眼里更加漂亮咯。
不过从她浓重眼影下隐约透出的细纹来看,打扮恐怕不仅仅是为了让自己显得漂亮,而是一种必要的措施了。
“你们这些年轻的小姑娘啊……都是这样。”
她叹了口气,这么感慨着,随手从桌子上拆开一包香烟,涂着淡淡的指甲油的手指,轻轻拨开黄色的锡纸,捏起一根细长的女士香烟,那种特别做细的香烟一瞬间让弥娜想到了pocky(百奇饼干)。
伴着打火机轻微的响声,同居人的容貌隐在一片薄薄的烟幕中,一瞬间模糊的看不真切。
“年轻的时候不学无术,看上的人也是乱七八糟,最后把自己弄得无药可救之后,还要糟践别人家的好男人……切,会被糟践的肯定也不是什么正经男人。”
她感慨的话语刚刚说了一半,脸上马上皱起了厌恶的沟壑,她毫不掩饰的表露出自己对男人的鄙夷。
虽然不觉着她说的话有多正确,但弥娜觉着她应该有故事。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看着我就联想到了曾经的自己?)
弥娜这么想着。
也不怪同居人这么责备弥娜,一个会喝这么多酒,把家里弄得一团糟的男人,在各方面都不是一个能够托付终身的人。
喜欢的喝酒的人分两种,第一种会撒酒疯,那么毫无疑问他不是一个好丈夫好父亲,一年要撒3oo天酒疯的男人,不管是对谁而言都不是一个好人。
第二种是不撒酒疯倒头就睡,那么毫无疑问的是,虽然他不给任何人添麻烦,但是也不会和自己的妻子产生交集。不管是事后房间的整理,还是担心他会不会出事,对于女人而言,这也绝对不是什么好的体会。
结论就是,酒是好东西,但是酗酒就不行了。这个概念就好像人命是好东西,谋杀人命就是罪大恶极一样,很多名词只要前面加一个动词做前缀就会在意思上生彻底的改变。
从昨天吕布消耗掉了这么多的啤酒来看,任谁都会觉着那个男人昨天肯定度过了相当放纵的一夜吧。
“那个……我不是……”
弥娜刚想解释两句,同居人一咋舌,摇摇手打断了她,继续道“我没想劝你,你这个年纪的人,劝,是听不进去的。”
她说的斩钉截铁,弄得弥娜特别尴尬。
“……年轻时候不好好努力的话,到了以后啊……哼哼……只能依赖男人活下去……那可是很可悲的。”
同居人说着,原本就带着血丝的眼睛更加充血,过量摄入的酒精让她昏昏沉沉,有了宣泄口,原本压在心里的话便一股脑的倒了出来。
“把身体打扮的合乎男人的口味,每天都要露出一模一样的笑脸来取悦男人,要听他诉苦,妻子是多么的平庸无聊,儿子是多么的纨绔愚钝。不管他说什么,只能露出笑脸,要担心他因为儿子被狗咬伤住院会不会迁怒自己,又要担心会不会自己容颜已老,他另有新欢……女人的容颜是最好的本钱,也是最不值钱的本钱。过不了二十年,就用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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