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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丁万安的办公室内,刑术询问了自己想知道的一切,同时也不断用话试探着丁万安,最终发现,除了瘸腿之外,其他事情都对不上号,不过丁万安却告诉刑术,如果想知道铸玉会大多数事情的来龙去脉,最好去问凡君一,因为凡君一虽然手艺不是铸玉会最好的,但绝对是最聪明,记忆力最好的,他完全就是铸玉会的智囊。
“智囊?”刑术笑道,“这个评价挺高的。”
丁万安含着烟嘴道:“名副其实!”
刑术点头:“我知道,我认识凡教授,而且交情不错,他的确是个能人,说天才也不过分。”
丁万安摇头:“你错了,虽然他现在看起来是天才,但他曾经却是个不折不扣的笨蛋。”
贺晨雪听了都觉得奇怪:“丁叔叔,为什么要这么说?”
丁万安道:“我们认识了几十年,从十来岁出头就在一起,那时候的凡君一真的是个笨蛋,反应迟钝,做事没头没脑,虽然有一腔抱负,一身正义之气,但发挥不出来,因为人就是那个样子,从娘胎里出来就那模样。但是有一点我们其他三人谁也比不上,那就是刻苦。他真的刻苦,整天读书,研究,学习,四下找人询问,十来年后,当我们大家都快三十岁的时侯,他已经快超过我们所有人了,但他依然不满足,依然在拼命学,三十多岁的时候,他表现出来的那种岁月积累下来的智慧,已经足以让人惊叹,我无法形容,你既然认识他,你应该知道。”
刑术点头:“对,他是我至今为止,所认识的人当中,最聪明的一个。”
丁万安却笑道:“那你师父呢?他难道不聪明吗?他可是我心目中在这个行当中,最德高望重,最聪明的人。”
刑术摇头:“没有可比性,不一样的。”
丁万安道:“如果非要比较的话,我倒认为郑苍穹的智商略高于凡君一,不过,说到这里,我反倒想起了凡君一以前经常爱说的一句话,他说,最聪明的人往往无法战胜的就是绝对的笨蛋,其实我不是很懂这句话的意思。”
三人较为愉快的交谈在两个小时内结束,刑术、贺晨雪告别丁万安,驾车离开。
刑术开车离开的时候,从后视镜中看到丁万安又坐回了那把椅子上面,含着烟嘴,戴着老花镜看着一份捡来的传单,随后揉成团,扔进远处的垃圾桶中。
“你觉得他可疑吗?”贺晨雪扭头问道。
刑术摇头:“现在看来是没有可疑的地方,除了他那条不方便行动的腿。”
贺晨雪立即道:“你是联想起了刘树鹏所说的那四个人当中,有一个是瘸子,对吧?”
刑术道:“对,但是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的人或者线索,当然,还有一个冒险的法子,那就是用刘树鹏当诱饵,可从那四个人的做法来推测,这样太冒险了,咱们不能将人命当儿戏。”
等汽车上了主干道之后,贺晨雪才忽然问:“那你觉得我父母呢?他们可疑吗?”
刑术看了一眼贺晨雪道:“不知道,我无法判断,但我觉得,事情只有相对性,而没有绝对性。”
贺晨雪问:“为什么这么说?”
刑术解释道:“从天地府回来,在知道了当年的穷奇案的真相之后,我心中就冒出了这样的想法,有时候错误并不是单方面的,但身在错误中的人,往往意识不到这一点。”
贺晨雪苦笑道:“虽然深奥,但我懂你的意思。”
另一方面,凡君一录完口供之后,独自步行走回了火灾现场,他已经没有办法再进去了,现场被完全封锁,他只能远远地站在街对面看着,思考着,判断着,同时回想着傅茗伟对自己说的那句话:“凡教授,我们可能还需要你的专业意见,以后还会多麻烦你,见谅了。”
凡君一从傅茗伟的眼中能看出,这个刑警队队长怀疑眼前看到的一切人和物。正想着的时候,他电话响了,他看着来电显示上是贺晨雪的电话号码,喃喃道:“该来的还是来了。”
说着,他接起电话,和贺晨雪约在道外中华巴洛克的一个茶馆之中,接着自己就慢悠悠地杵着自己那把可以当拐杖的伞穿过老街走了过去。
当凡君一走到那家茶馆跟前的时候,刑术的车也刚好停到了门口,刑术与贺晨雪下车跟凡君一打招呼,而凡君一则看着他那辆越野车,看了一眼车牌后,又慢慢走到了车尾部,用手摸着右后叶子板的位置,随后扭头看着刑术问:“刑术,这车是你的?”
刑术看着贺晨雪,贺晨雪立即解释道:“不,是一个朋友的,算是无期限借给我们使用。”
凡君一摘下自己的绅士帽,指着车前道:“你们把行驶证拿出来,看看车主的名字是谁。”
刑术在旁边搭话道:“不用看了,行驶证是假的,我查过了,我托人在车管所偷偷查过这辆车的车架号,就是车辆识别证代码,发现是新车,与行驶证上面的完全不符,凡教授,您认识这辆车?”
凡君一走到车头,敲了敲引擎盖:“打开。”
刑术上车打开,凡君一指着靠近前挡风玻璃下侧的铭牌道:“你看的是这个,对吗?”
刑术点头,凡君一转身走到副驾驶位置,打开脚垫位置,指着那里扫了一眼道:“这里还有一个,你对照看看。”
刑术对照一看,发现这里的车架号与铭牌、行驶证上的完全不一样,也就是说,这辆车的车架号有三个,他因为知道这辆车是马菲弄来的原因,也知道马菲具体身份是谜,所以认为在这辆车上并没有追查线索的价值,也就没有认真去查。
刑术站在那,看了一眼贺晨雪,贺晨雪立即问:“凡叔叔,您真的认识这辆车?还是知道这辆车的主人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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