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夏小洛想起来,九十年代初正式历经了80年代的“伤痕”、“反思”、“改革”、“多元化”等文学思潮之后,普通民众对文学的热情空前高涨。
顾城的那句“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来寻找光明”几乎每个识字的人都能背出来,以舒婷为代表的朦胧诗撒娇派的诗歌更是柔化了一代人的心肠。
那时候文学青年可是一个褒义词,写首朦胧诗,弹个小吉他,那可是勾搭文学女青年的利器。
夏小洛冲屈小元道:“上去看看,不好玩,我们再撤呗。”
两人来到图书馆三楼,果然看到一个房间的木门上面镶嵌着的一块铭牌,上面写着“读者俱乐部”。
嘿,三楼充当了新华书店的仓库,一般人很难到这个地方来,谁能想到这里还别有洞天?但是,在一楼大厅处没有一点迹象可以看出这里还有个读者俱乐部。
可见这新华书店的主管领导还真是没有多少经营头脑,或者在僵硬的体制下,根本没有改善经营状况的内在动机。
两人在门口张望一下,只见里面坐着十多个年轻的男女生,正在讨论着什么东西。
一个穿着白色衬衫的男生,道:“大家以文会友,讨论了几天文学,彼此都有很大的收获,不若我们来个斗诗,玩一把怎样?”
说话的叫冯云山,是洛水县第一高中高二的学生,也是校广播站的站长,有很多文章发表在《男生女生》、《中学生阅读》之类的杂志上,在洛水县中学生中算是个颇有点名气的人,很受女生欢迎。
他和几个男女生坐在桌子的一侧,对面的则是两个男生,一个是十七八岁的样子,留着干净的小平头,另外一个年龄明显偏小,十多岁的样子,两人都穿着绿色军装体恤衫。
明显是成年人穿的服装改小的,饶是改过,也略微显得肥大,不过在这溽热难当的夏天,倒也通风散热,颇为合适。
那个十来岁的小子,小鼻子一皱,翻着眼,道:“嘿,这小县城,还能有几个像样的人物?爷就不信了,比写诗,能吓死你丫的,哥,随便写几篇,逗丫挺的玩玩。”
一嘴的京味儿,更有一种睥睨天下不可一世之感,和他小小的年龄委实不相称。
“小武,你闭嘴,中原地区人杰地灵,藏龙卧虎,你不要小小年纪就不知道天高地厚,爷爷怎么教导我们的?劳谦虚己,则附之者众;骄慢倨傲,则去之者多。”
左边的军装少年道。
小男孩一脸的骄横之色消失无踪,颓然坐到椅子上,显然对这军装少年颇为忌惮,不再多言。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抄诗被大儒的女儿看中了滚滚长江水东流,我穿越时尽是愁。魂到亦然如失忆,诗词却在脑中留。孙尚志穿越到一个地球平行世界的古代,却没有融合原主的记忆,自己一下子不知道何去何从。迷茫之时,他念了诗被司马大儒的女儿听见,从此就开始自己抄诗的人生。...
订婚前一天,她遭人陷害。与藏在心底的男人共度一晚。订婚当天,她拒绝与严少白订婚,她的艳照被扔的满天飞。严少白受不了打击疯掉了。严母被推下台阶,成了植物人。而她,被送进了牢里。因为秦晴害的人,他却让她...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简介关于一剑修魔人心有善恶,修者已入魔。平凡少年没有金手指,也没有那么多的奇遇,为了求生,踏上修行之路。...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三岁半小奶团小岁安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只吃一个馒头都会被院长挨打怒骂,在小岁安被饿晕的前一刻,天降神秘霸气的豪门帅爸爸,将她带回家。秦氏总裁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