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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朝歌洗漱完,穿好自己原来的衣服出去,余晖也已经把饭菜热好在饭桌前坐着了。
番茄炒蛋,醋溜鱼,红烧茄子,手撕包菜,都是朝歌爱吃的!
好吧,暂时没有现在的朝歌不爱吃的,只要是能吃的朝歌都想尝尝。做鬼的时候尝不到味道,现在终于可以吃到了!
“看起来都好好吃啊,我觉得我可以把它们都吃光!”刚坐下,朝歌就两眼冒光,余晖的手艺看起来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尝尝看还合不合你的胃口,”余晖说着,用筷子给朝歌夹了自己碗里刚刚剃了鱼刺的鱼肉,“你已经很久没吃我做的菜了。”
朝歌一怔,目光从饭菜转移到余晖脸上,他好像有点落寞。
翻了翻记忆,原来,同居的5年里,除了最开始的两年他们跟蜜里调油似的,第三年开始,因为事业一直没有起色,朝歌越来越焦急、烦躁,总是吃不下饭,便是吃,也多是点外卖,再不然,也是吃泡面这些食。
在朝歌18岁,也就是高三时期,偶然参加了歌手大赛地区选拔,天时地利人和,拿到了晋级名额。之后又一路闯到了全国赛,上了电视,签了公司出了道,春风得意,那是朝歌最肆意快活的日子。
可是后来啊,追求梦想的小女孩被利益蒙了双眼,开始追求人气、流量,她现自己写不出那样纯粹且带有力量的歌了。
写不出原创,便丢了才华;一味追求流量,又失了初心。
渐渐的,便没有工作找她了,因为朝歌的功利心太强了,又没有足够的实力与之匹配,观众并不买账。
而从坚守初心到利益为上的转变,朝歌仅用了三年。
之后,曾经出现过在大众眼里的人被后浪淹没,但有余晖一直陪伴一直鼓励,生活倒也还过得去。
所以同居的前两年,两人生活的都很甜蜜。
可是第三年,朝歌已经沉寂两年了,整整两年没出现过在大众眼里,也整整两年,没写出一让自己满意的词曲。
更大的焦虑袭来,朝歌便开始不按时吃饭了,脾气也越来越暴躁,看余晖也越来越不顺眼。
原本觉得他千好万好的地方,也总能挑出毛病来。
最开始,余晖之所以在家不外出工作,碌碌无为,是因为朝歌不让。
那时他们刚同居,一切都还很顺心,她想每次工作完回家都能看到亲亲男朋友,也怕因为工作原因总和余晖分开的话,这么帅这么好的余晖会被抢走。
所以余晖会一直在家,其实是朝歌请求的。
但余晖也并没有吃软饭,靠着一些兼职和别的,他也是有收入的,且完全足够支撑两人的生活。他只是没有外出工作,没有去上传统意义上的班,在别人眼里,他就成了软饭男。
可是所有原本朝歌的请求,最后都化身为刃,刺向了他。
最熟悉、最爱你的人,往往也是伤你最深的人。
否认、冷暴力、恶语相向......余晖就这样度过了同居的后两年,直到几个月前朝歌翻红,提出分手。
从回忆里脱身,回到现在。
看着眼前有点落寞的余晖,朝歌眨了眨眼,低头把碗里的鱼肉吃了。
脑海里好像炸开了花,好好吃!做人好幸福!
“好好吃!”朝歌眼里的光芒更盛,两眼滴溜溜的盯着眼前免费挑鱼刺的工具人,“我还想吃~”
朝歌的神情很真,轻易就让余晖了相信这是她真心出的感叹。落寞也逐渐往开心上转变。
“好,我帮你挑刺。”
余晖说着,又给朝歌夹了一筷子红烧茄子,“你先吃点其他的。”
“好。”
“这个也好好吃!你的手艺太棒了吧,晖晖。”吃下茄子,朝歌又是忍不住的一番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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