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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余乐谈恋爱的感受,让应南乡有一种久违的回到过去的感觉:她总觉得在余乐面前,她仍旧是中学时代的小姑娘,放肆笑放肆说话,全不顾忌,完全坦诚,手牵手在街上散步时大方地蹦蹦跳跳,她做所有自己高兴的事情,余乐都会陪着。
应南乡的家境现在大不如前。父母的房地产公司在经济危机中遭受重创,已经破产清算。去年好不容易偿还了所有的债务,夫妻俩闲不下来,又开了家二手房买卖的中介。
余乐的父亲则退休了,因工作中积累的病痛伤痕太多,现在只在家里的超市里打下手,日子倒是闲适了许多。
她记得余乐有一次跟她说:我们现在是门当户对了。
那时候应南乡和他在公园里刚刚跑完步,正看一旁的小孩子吹泡泡玩儿。应南乡心想这人在说什么,难道以前不门当户对吗?她从来不觉得余乐会顾忌家世背景这些问题,她也从来没考虑过。
是否喜欢那个人,是应南乡选择恋爱的唯一理由。
服务生给两人端来餐点,余乐先从应南乡的鸡胸沙拉里挑出她不吃的西红柿,再仔细切割自己的牛排,放了几块在她碟子里:“补充蛋白质。”
应南乡又接了个语音电话,细细碎碎地聊了好一会儿。甲方那边终于接受了她们提出的广告案,不再坚持己见。应南乡一下轻松起来,合上电脑时心情极为愉快。余乐给她叫了一个餐后小蛋糕,应南乡狼吞虎咽,全无形象,吃着吃着又决定多夸余乐一句:“你最好了。”
余乐已经干完自己的晚餐,咧嘴一笑:“这个我知道。”
吃完饭,应南乡把电脑塞背包里,俩人手牵手往剧院里走,准备去看演出。余乐晃着她手问:“你能不能说说你喜欢我什么?”
应南乡觉得他今晚可真的太烦了,但烦得并不讨厌。啰嗦的余乐也很可爱,她要认认真真回答。
走上剧院楼阶的时候,她握着余乐的手,一字字说:“我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是笑着的。”
余乐立刻凑近亲了她一下:“满分!!!”
亲昵举止引来周围人侧目,看见小情侣快乐相处,总让人感觉春夜轻快美好。树下的咖啡座里,谢斯清正看着剧院的门口,余乐和应南乡消失在那里。
“熟人?”她身边的朋友问,“哪个伯伯的孩子?”
“不是,是我哥的朋友。”谢斯清转头说,“做生物工程的,和我哥都在园区里。”
朋友们得知余乐没什么身份背景,很快失去兴趣,重新将注意力放在面前的事情上:“所有事务基本都确认了,不过有几个画家的电话你们再给一次吧,联系不上啊。”
谢斯清参与策划的下一次画展就在剧场一楼的大厅举行,这是一次以工业化机械为主题的幻想作品展,收到了天南海北的许多作品。谢斯清拿起面前的清单,仔细翻看,在“食物提供”一处停了手。
“怎么有‘时刻’?”谢斯清问,“我们不是已经有合作店家吗?”
“上次不是你说他家草莓派好吃么?”朋友笑道,“我和Nancy去尝过,确实很棒,所以我们打算让老板帮我们做一些cupcake或者切件蛋糕,增加新鲜感嘛。反正我们每次展子都不止一个食物供应商,这没关系的。”
谢斯清几乎不假思索:“我不同意。”
朋友们面面相觑:“你不喜欢这个店吗?”
谢斯清微微咬唇:“总之,我不想让这个店出现。”
“合同已经签了。”Nancy明显不悦,“阿清,食物供应这一块是我负责的,你至少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理由吧。”
谢斯清挣扎片刻,没有僵持:“那算了,就这样吧。不好意思,我太任性了。”
她向来直来直去,很少这样犹豫。朋友们劝了几句,谢斯清仍旧不肯讲。一场讨论最后不欢而散,谢斯清一个人坐在咖啡座里喝闷咖啡。
她翻开手机,去看余乐和应南乡的朋友圈。余乐和应南乡都不是喜欢发朋友圈的人,光看朋友圈一点儿没瞧出俩人谈恋爱的端倪。余乐的头像是一个怪里怪气的木雕,看不出身份来历。谢斯清问过他木雕有什么意义,余乐只说是朋友送的。
“你知道世界末日吧,世界末日那天有人送给我的。”他说起这木雕,笑得发抖,“好傻啊。”
谢斯清不禁想,难道是应南乡送的吗?
早在她没见过商稚言和余乐之前,谢斯清就已经喜欢上他俩了。她想结识哥哥的朋友,想和他们做朋友。后来在美国,她有时候会看到谢朝反复地看电子邮件。
那些都是余乐发来的邮件,每年一月一日零时准点抵达,絮絮叨叨说故乡的事情,说自己和商稚言发生的事情,从不问谢朝为什么不回复。
谢斯清一直觉得,自己对余乐的真正兴趣,是从那些信开始的。十年前匆匆一面,她只记得余乐是个笑眉笑脸的好看男孩子。知道他很好,却不清楚他究竟有多好。
直坐到打烊,谢斯清才离开。天上飘着蒙蒙小雨,她在路口站了一会儿,一辆车子停在身旁。车窗摇下,余乐露出脸来:“阿清?你怎么在这里?”
谢斯清吓了一跳:“余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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