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血中文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节 三人成行 上(第2页)

在小山脚下的西边,他们终于来到一条羊肠小道口的矮门。两人停下脚步,调整背包的肩带。山姆这时气喘吁吁的跑过来,沉甸甸的背包跟着左右摇晃,他脑袋上还顶着一团软不拉叽的破布,似乎是顶帽子。他在这一团暮色中看起来很像矮人。

“我还以为你已经把所有的重东西都给我了,”佛罗多说。“我真是同情背着家到处跑的蜗牛。”

“大人,我还可以背更多东西。感觉起来很轻呢,”山姆逞强的说。

“山姆,别乱来!”皮聘说。“让佛罗多运动一下也不错。他身上就只有我们帮忙他打包的东西。这家伙最近有些懒散,多走几步路应该就好多了。”

“对我这个老哈比人不要太过份哪!”佛罗多笑着说。“如果照你说的来做,我到雄鹿地之前就会瘦的跟柳树一样了。哈哈,开玩笑的啦!山姆,我想你背的东西真的太多了,下次我们重新打包的时候最好平均分摊一下。”他再度拿起手杖道。“我们都喜欢在晚上旅行,”他说,“在露宿之前,我们还是多赶一些路吧。”

他们起初沿着小径往西走,然后离开小径往左转,悄悄的走上草原。他们沿着篱笆和灌木丛排成一行走着,夜色慢慢将他们包围。由于他们都穿着黑色的斗篷,因此在夜色中看起来就如同全都隐身一样。藉着哈比人的天赋,再加上他们刻意不出任何声音,三人的行动可说是连哈比人都无法觉。草原上和森林里的动物都浑然不觉他们的出现。

不久之后,他们踏着木板桥跨越了哈比屯西边的小河。这条小河在赤杨树的环绕之下,看来如同一条黑色的缎带。他们又往南走了几哩路,最后才匆匆忙忙的从烈酒桥踏上大路。他们现在已经进入了图克区,往东南方走了一阵之后就来到了绿丘乡。当他们开始爬上山坡时,回头看见的是哈比屯的在河谷的环绕下闪闪亮。很快的,都消失在黑暗之中,接着临水区也从视线中消失了。当最后一个农庄的也被远远抛在脑后时,佛罗多转过身挥手道别。

“不知道我以后还有没有机会再看到这个景象。”他低声说。

他们又再继续走了三个小时之后才开始休息。夜空清澈、冷冽,星光灿烂,山谷和溪流中的雾气漂浮而出,环绕着山区。瘦弱的桦树遮蔽了天空,成为他们的屋顶。他们吃了简单的晚餐(对哈比人来说不太丰盛),然后就继续前进。他们很快的就踏上一条跟随着山势起伏的小路。在前方的黑暗中就是他们的目标:巨木厅、史塔克和巴寇伯理渡口。小径渐渐远离主要干道,绕过绿丘,通往夏尔东部一个渺无人烟的地方。

过了一阵子之后,他们踏上一条被高大树木包围的道路,此处唯一的声响就是树叶的沙沙声。这里伸手不见五指。在远离了人烟之后,起初他们试着聊天或是哼歌,然后默默不语的继续走着,皮聘开始脱队。最后,当他们开始攀爬一个陡坡时,他停下脚步开始打哈欠。

“我好想睡觉,”他说,“再不休息我可能就要滚下山去了。你们要站着睡觉吗?都快半夜了。”

“我还以为你喜欢在晚上健行,”佛罗多说。“不过,没关系,反正也不急。梅里以为我们后天才会到,我们还有将近两天的时间。等下找到合适的地点我们就马上休息。”

“这里常吹西风,”山姆说。“如果我们可以到山丘的另一边,应该就可以找到有遮蔽的舒服平地,大人。如果我没记错,前面就有些柴火。”山姆对哈比屯方圆二十哩的地理都了若指掌,但这也是他的能力极限了。

他们刚越过山丘之后就找到了一堆柴火。三人离开道路,走到有着浓郁树林香气、被黑暗包围的一块平地上。他们收集了一些松针和枯木,很快的就在一棵大树下点起了熊熊的营火。在营火旁坐了一阵子之后,众人纷纷开始打盹。接着,每个人都找个树干舒服的角落靠下来,包着毯子和衣服很快就进入了梦乡。他们并没有派人守夜,连佛罗多也不担心,因为他们还在夏尔的核心地带。当火焰渐渐熄灭的时候,甚至还有几个生物跑过来嗅嗅他们。一只狐狸奔过林荫,停下脚步闻闻他们。

“哈比人!”它想。“哇!接下来还会有什么怪事?我在这里看过各种各样的事情,但我可是从来没看过有哈比人在树下睡觉。还有三个人!这一定有什么阴谋在背后运作。”它说的没错,但日后的展它就没有机会知道了。

苍白、黏腻的清晨又再度降临。佛罗多先醒了过来,现背后的衣服被树根弄破了个洞,脖子也觉得很僵硬。“散步、健行!我怎么落到这种下场?”他想,这是每次在冒险开始之前必有的牢骚。“我那美丽的羽毛床卖给了塞克维尔巴金斯家!这些树根可真是不错的替代品。”他伸了个懒腰。“大家起床啦!”他大喊。“太阳照屁股罗!”

“有什么好照屁股的?”皮聘从毯子里露出一只眼睛说。“山姆!九点半之前弄好早餐!洗澡水热好了吗?”

山姆睡眼惺忪的跳了起来。“不,大人,还没弄好,大人!”他说。

佛罗多一把将皮聘的毯子抢走,逼他醒过来,再自己走到树林边。太阳已经从东方升起,照耀在树林里浓重的雾气上。秋日的树木被沾染上金红,彷佛是在无边的海洋中航行的帆船。他们脚底下就是通往一座河谷的陡坡和小径。

当他回来的时候,山姆和皮聘已经升起了炙烈的火焰。“水!”皮聘大喊。“水在那里?”

“我口袋里面又没有装水,”佛罗多说。

“我们以为你是去找水的,”皮聘忙着摆设食物和杯子。“你最好现在赶快去。”

“你也跟我来,”佛罗多说,“记得把装水的瓶子都带来。”山脚下就有一条小溪。两人在一座灰岩下的小小瀑布中装满了水。那里的水真是透心凉,两人忍不住把自己的手和脸好好的冲了冲。

在一行人用完早餐,整理好背包之后,大概也十点左右了,天气已经开始变热。他们走下斜坡,跨过小溪,越过另一座山丘的边坡。经过这么一段折腾之后,他们的斗篷、毯子、水、食物和其它装备已经成了严重的累赘。

经过上午这么一走,他们明白今天恐怕不会太轻松。走了几哩之后,路才开始往下斜。之前他们越过了曲折的羊肠小径,现在终于开始往低处走。他们面前是树丛林立的平原,地平线的尽头则是呈现褐色的树林。他们所看到的是林尾,再过去就又是烈酒河。道路在他们面前来了个大转弯,彷佛弓弦一般的弯曲。

“这路怎么好像永远走不完,”皮聘说,“我走不动啦。现在吃午饭正好。”他坐在路边,看着一片迷朦的远方,那里就是他过了大半辈子的地方和那条熟悉的河流。山姆站在他面前。他睁大了双眼楞楞的看着;远方的景象是他从来没有看过的。

“精灵们会不会住在那森林里面?”他问。

“我没听说过,”皮聘说。佛罗多沉默不语。他也朝向东方看去,似乎从来没见过此风景一般。突然间,他开口了,彷佛自言自语的缓缓道:

大路长呀长

从家门伸呀伸。

大路没走远,

我得快跟上,

快脚跑啊跑,

跑到岔路上,

四通又八达,川流又不息,

到时会怎样?我怎会知道。*

“这听起来很像老比尔博的诗歌耶,”皮聘说。“或者这是你的仿造之作?这听起来实在无法让人心情振奋。”

“我不知道,”佛罗多说。“它突然间出现在我脑海中,彷佛是我作的一般;但也有可能我很多年前听过这歌谣。这的确让我想起比尔博离开前最后的几天。他经常说世上只有一条大路,就像大河一般:每个人的门口都是山泉的源地,每条岔路都是大河的支流。‘佛罗多,一踏出门口就必须要提高警觉,’他曾经说。‘你一踏上大路,如果不注意自己的脚步,就不知道自己会被冲到哪里去。你知道这就是通往幽暗密林的道路吗?如果你不把持住,它可能会把你送到孤山去;甚至会是更远、更糟糕的地方!’他每次都站在袋底洞的前门对我说,尤其是当他健行回来之后一定会这样。”

“这样啊,至少大路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冲不到我,”皮聘解下背包说。其他人立刻见贤思齐,把背包放在路边,小脚则伸在路上。在休息一会儿之后,他们用了顿丰盛的午餐,然后又继续狠狠的休息一阵子。

太阳开始渐渐西沉,午后的阳光懒洋洋的照在下坡的路上。到目前为止,他们在路上什么人也没遇到。这条路不适合车辆行走,因此人烟稀少;平常也没有多少人会去林尾这个地方。他们心情轻松的慢跑了一个多小时,山姆却突然停下来露出警觉的神情。他们已经到了平地,之前百转千折的道路现在也成了平坦笔直的大道,两边是怡人的草地,森林边同时点缀着几棵高大的树木。

“我好像听到后面传来马蹄声,”山姆说。

众人一起转过头去,但不够笔直的道路让他们无法看得太远。“不知道是不是甘道夫追上来了,”佛罗多说。即使当他这样说的时候,他内心却油然生起一股不安,不想让骑士现自己的行踪。

“或许你们觉得不在乎,”他带着歉意说,“但我不希望在路上被任何人现。我已经厌倦了被人说长道短。如果那是甘道夫,”他补充道,“我们还可以给他一次惊喜,报答他迟到这么久。我们快躲起来吧!”

另外两个人飞快的跑向道路左边不远的树丛中,立刻趴了下来。佛罗多迟疑了一瞬间:彷佛是好奇心还是某种特殊的力量在阻挡他的行动。蹄声越来越近。他在最后一秒才躲进路旁大树下的一堆长草中。然后他抬起头,好奇的从树根旁抬起头窥探。

一匹黑马从路的另一头出现了,它不是哈比人骑的小马,而是人类所惯骑的高大马匹。马背上坐着一个高大的人,他裹着长大的披风、戴着兜帽,似乎趴在马背上。从兜帽底下的阴影中传来嗅闻的声音;应该是人类面孔的地方往左右打量着路旁的草地。

一阵毫无缘由的恐惧突然攫住了佛罗多,他开始害怕被现、开始想到身上的魔戒。他大气也不敢出,但有股强烈的**不停召唤他取出魔戒;他的手甚至已经开始慢慢的移动。甘道夫的忠告变得微不足道。反正比尔博以前也用过魔戒。“而我还在夏尔,”他想着,手已经握住魔戒的练子。就在此时,骑士身形一挺,甩了几下缰绳。黑马起初缓步向前,最后开始疾驰。

热门小说推荐
穿越后我抄诗被大儒的女儿看中了

穿越后我抄诗被大儒的女儿看中了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抄诗被大儒的女儿看中了滚滚长江水东流,我穿越时尽是愁。魂到亦然如失忆,诗词却在脑中留。孙尚志穿越到一个地球平行世界的古代,却没有融合原主的记忆,自己一下子不知道何去何从。迷茫之时,他念了诗被司马大儒的女儿听见,从此就开始自己抄诗的人生。...

暗恋成瘾:严少,请走开

暗恋成瘾:严少,请走开

订婚前一天,她遭人陷害。与藏在心底的男人共度一晚。订婚当天,她拒绝与严少白订婚,她的艳照被扔的满天飞。严少白受不了打击疯掉了。严母被推下台阶,成了植物人。而她,被送进了牢里。因为秦晴害的人,他却让她...

[红楼]林如海贾敏重生了!

[红楼]林如海贾敏重生了!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一剑修魔

一剑修魔

简介关于一剑修魔人心有善恶,修者已入魔。平凡少年没有金手指,也没有那么多的奇遇,为了求生,踏上修行之路。...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换亲后,绝色美人成大杂院团宠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奶包三岁半,我是全豪门的团宠

奶包三岁半,我是全豪门的团宠

三岁半小奶团小岁安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只吃一个馒头都会被院长挨打怒骂,在小岁安被饿晕的前一刻,天降神秘霸气的豪门帅爸爸,将她带回家。秦氏总裁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