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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朝就被带去了高恒的家里。他结束了在亲戚家中颠沛流转的生活,不再是漂泊的孤雁,他有了一个家,半个父亲。有血缘的人视他如吸血的蜱虫,他却在几面之缘的高恒这里找到了十数年的安宁。
从前没生意外的时候,马朝也会到高家玩耍。对孩童时期的马朝而言,玩只是一个最轻飘飘的童借口,他的目的是见高恒的女儿——高雯雯。
十七岁的女孩,充盈着饱满的少女和少年气息。高雯雯有一头利落的短,齐耳,额前是平直的刘海。圆圆的脸上却是一双锐利的眼睛,极黑极大的瞳孔,炯炯有神。一眼扫过去,就感觉被人扒掉了衣服丢在人来人往的马路上,无处遁形。
高恒笑称她是天生的警察,最合适审讯。而她的理想也的确如此——做一位女警。
在别人面前凶巴巴的女警高雯雯在马朝面前是一个温柔的姐姐。她会画画,会下棋,还会弹古筝。她是那么的博学和多才多艺,在马朝眼里她是天上璀璨而不可触碰的星辰,她散出英气勃勃的生机。她和孩童马朝世界里的很多人都不一样,她有一种劲儿,想拼命燃烧,只是后来,这颗星星失去了光芒,变成了石头。
马朝和高恒都成了孤家寡人,他们别无选择,无处可依,只能勉强凑在一起抱团取暖。
在十岁至二十五岁的这十五年里,马朝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在学校,为了方便,他选择寄宿。每年的寒暑假时他会回来——回到高恒的家里,虽然高恒不算富裕,可在上学方面,他没短过马朝一分一厘,失去了生存和尊严的压力,马朝过上了普通学生的青春期生活。一个男人一个男孩同吃泡面和外卖,高恒似乎从来不在意马朝的年纪,自己喝酒的时候也会给马朝倒一杯。
和单身男人同住的日子算不上多舒服,但至少不会再有寄人篱下的小心翼翼。曾有人开玩笑提议让马朝改口,叫高恒爸爸,爷俩儿凑在一起也是命,就这么当对父子好好过完这辈子。这个提议高恒想都没想就拒绝了,他们没有血缘关系,感情也没有好到可以真的做父子,至少对马朝来说,俩人的关系不可能再进一步了,没必要强求让彼此膈应。
高恒说过,他欠马青山一条命,对马朝好,就是在还这条命。
马朝和高恒就在这样奇怪的环境下生活了十多年。他叫他高叔,他叫他马朝。他给他出学费、生活费,让他大学毕业找到一份称心的工作。在他拿到第一份工资的时候——三千二百块钱,他花了八百块给他买了一件皮衣,又花三百块买了两箱酒。
但高恒知道,自己从未走进过马朝的心中。就像这一次,马朝得到了一本可以与过去交流的日记,他也瞒着他。
马朝是一个不苟言笑的理科生。作为一个理科生,他很有实验的精神。他想知道,这本日记除了传递文字语言以外,是否还能传递别的东西。在很多科幻电影和小说当中,链接时空的工具只是一把钥匙,寻得这把钥匙的人可以穿越时间与空间,与另一个时空当中的人与事产生联系。如果说没有幻想过更多,那一定是假的,马朝一度以为他可以顺着这本时间现一些乎想象的秘密,他像是天选之人一般掌握某种奇幻力量。
马朝试着将糖果、纸片、树叶等东西夹在日记里,郑婷那边都没有传来任何反馈。他试图四下日记本的纸张,用水泡、用火烧、揉成团再铺展,甚至埋进土里,这本日记都没有任何的变化。日记的平静普通,让马朝一度产生了自我怀疑,有没有可能连所谓的郑婷都只是自己精神压力太大出现的幻象?他不会是在自导自演吧?
但是,一次郑婷吃饭时不小心将汤汁泼在了日记上,马朝的日记也出现了一片油渍。……
但是,一次郑婷吃饭时不小心将汤汁泼在了日记上,马朝的日记也出现了一片油渍。
马朝试探性在日记上写出痕迹:“你在吃什么?”
过了一会儿,日记上有浅浅的字迹出现,马朝猜测郑婷应该是去找了支。
“小精灵,这是爸爸的泡面,我实在太饿了,一整天没有饭吃。”
“好吃吗?”
“好吃,这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我希望我每天都有泡面可以吃。对了,如果你也能出现就好了,我们可以一起吃,不过小精灵也需要吃饭吗?”
马朝没有回复这句不重要的提问。油渍的出现和郑婷的回复至少说明这不是马朝的臆想。
起码可以说明,通过日记纸张而携带的东西,是可以穿越时间的。
这个现让马朝欣喜,但片刻后就冷静了下来。这个功能几乎没用,因为一本薄薄的日记根本无法产生实质性的帮助,甚至有点鸡肋,完全不像是一个掌握时空之门的秘密神器该有的排面。
马朝有些失落,他合上了日记本,把它放回到衣柜的左下隔层。他躺在了房间里的单人床上,窗户开了一条缝隙,风卷着窗外树木的味道吹了进来,淡淡的,很香,和床上用品散的潮湿汗味在半空中碰撞,马朝嗅着这股夏天的味道,陷入了沉思。
马上要到6月3号了。
这是父亲马青山的祭日,现在距离祭日还有一周。
以前每到祭日的时候马青山曾经任职过的报社都会送来慰问。他是一个英雄,是报社甚至媒体界的传奇人物。生前,他曾耗尽半条性命卧底黑矿井,报导出了特大社会闻,产生了让整个江北市改头换面的影响力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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