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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章 马球(第2页)

但是,在见识过沈宗庭由内到外的随意、以及梁风忻看似松弛感满满但实则武装到指甲盖上的风格后,孟佳期才现,自己所谓的“经典复古”,其实只是一种仿造。

一件上档次的老钱风大衣,只要主人的身材不生变化,是是能够反反复复地穿一辈子的。孟佳期不由得想起中学时候读《红楼梦》,曹公的一支是何等的犀利。

他写林黛玉进贾府,写她看到的贾府的钟鸣鼎食,用的是“半旧”一词。半旧的青缎靠背引枕,半旧的弹墨椅袱...

只有真正的贵族,才有资格“半旧”。因为普通人所购买的衣服,都是便宜的锦纶或涤纶布料,用久了会起毛球,磨出毛边,一如她毛衣的袖口和大衣掉落的纽扣。

真正的“老钱风”,代表着一种生活。这种生活,在城市里寸土寸金的地方有大平层,在乡间有宽敞得可以开party的大别墅,墙上挂满价值不菲的艺术品。

参加晚宴时他们会穿专门的晚礼服,骑马的时候有马术服。就像香奶奶的小香风上衣,永远都不需要考虑清洗的方式,因为穿着这些衣服的阶层,从不会将它们穿第二遍。

孟佳期捞起一条浅卡其色宽松长裤和一件紧身毛衣看了看,最终决定穿着它们出门。

穿上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像《goneiththeind》里的郝思嘉,那个穿着妈妈窗帘布做的绿色裙子、带着刚从院子里公鸡身上拔下羽毛的郝思嘉,打算去征服这个世界。

她准时出现在校门口,坐上奔驰amggTR,被司机载着一路往南往东,上天桥,过转盘。

道路两旁的遮天蔽日的大厦被甩在车后,建筑密度渐渐稀疏,植被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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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之下时候可以去看他们打马球赛——今天有一场精彩的马球赛。”

孟佳期依言跟着骑师进了马场。

女骑师讲解细致、耐心,她学起来很快,掌握了基础的理论知识就要上马实操,想要快快地学会这项运动。

没想到骑马看起来容易,实则并不是这样。马球靴很厚很硬,像套在她腿上的铅靴。

骑马时风很大,吹得她膝盖疼。马鞍硬得像铁,磨得她臀部疼痛。在马背上转了一圈又一圈,她都怀疑自己是否大腿磨破出血了。

她咬牙坚持着练了两小时,最后骑师见她脸颊染上两层薄红,微微喘气,一副不堪疲累的样子,劝她休息会儿再继续。孟佳期点头。

趁着休息的间隙,孟佳期溜进了马球场。

马球场的宽敞乎她的想象,足足有九个足球场*那么大。

每一节马球比赛的时长都在七分钟以下。她站到场地外时,场上正在进行一场马球比赛,两队选手挥杆、击球、球手的身体随着马背的起伏而上下伏动,激烈至酣处。

吸引她注意的却是游离在白热化球线外的一个身影。那人身高颀长,在亚洲人里属于鹤立鸡群的那一类,就连他胯.下之马,都比别人的马更高大、更英俊,全黑的马身极具动感和侵略性。……

吸引她注意的却是游离在白热化球线外的一个身影。那人身高颀长,在亚洲人里属于鹤立鸡群的那一类,就连他胯.下之马,都比别人的马更高大、更英俊,全黑的马身极具动感和侵略性。

他穿的马球球服以深蓝为主体,白色插袖,那蓝比天空的颜色还要深远,像浓郁的海洋颜色,上面印着一个阿拉伯数字3。

孟佳期调动刚刚学习的马球知识,知道3号是一只马球队伍里的核心人物,作为中场队员,要控制场上的节奏和度,控制击球的方向,传球给本方前锋并组织起进攻。

就在这时,尖锐的提醒铃声响起,他拉紧马缰,挥舞球杆,朝球线小角度地冲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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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之下是沈宗庭。

他翻身下马,手里的马球杆被他抛给一个马童,姿态随意,那种懒痞散漫的气息在此刻达到巅峰。

马球场外掌声雷动,人群有节奏地呼喊他的英文名,那股狂浪的气势,几乎要将他奉为神明。

面对这般雷动的掌声和激动的人群,沈宗庭掀开黑色马球头盔,露出汗湿的黑,从马童手里接过一瓶矿泉水,仰面灌了几口。

透明的水液划过他突起的喉结,一直到他胸前衣襟。许是因为矿泉水从唇侧漫溢的缘故,他撩起球服下摆,随意地擦拭,球服下摆是紧实的、肌理细腻的小腹。

做完这一切,他朝人群露出一个懒洋洋的笑,随即退回休息区。

这一笑,孟佳期连心脏都要停止。

孟佳期也不觉笑了笑,好像回应他一样。虽然她知道他的笑不是针对某个人,但那一刻,他给人一种错觉,就好像他只是对着她笑一样。

原本观看球赛时,她还是个置身事外的人,只想对照着场上的实战,比照马球的规则。当她现沈宗庭就属于其中一支队伍时,毫不犹豫地选择支持他所在的队伍,因为他们赢球而欢呼。

中场时间到,工作人员打开分隔球场和外场的系带,场外观战的观众欢呼着跑进去,将方才因马匹奔跑而踢起的草皮踏平*。

场上笑着,闹着。就连她也被场上的氛围感染,拖着酸疼的腿和笨重的马靴跑进去,愉快地、合法地踩踏草皮。

就在这时,一只大手忽然按住了她的肩膀。

“妹妹仔,怎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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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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