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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叙当然不是瞎子,相反,他的眼睛不仅看得很清楚,还没有读书人用眼过度造成的“短视”,可很多时候,他的眼睛却还不如一个瞎子。
至少瞎子可以光明正大地不认得任何人,可他却不可以,因为他是个视力正常的人,但偏偏他就是记不住任何人的长相。
如果他是王侯将相,自然可以不用看任何人的脸色行事,可偏偏他出身鄙陋,若不是有幸被老秀才收养,他或许还是街头那个随时会冻死于寒风中的弃儿。
没错,闻叙曾经是个无名无姓的乞儿。
说实话,乞丐特别是小乞丐的生活是非常困顿的,所以乞丐不会换衣服,也不会怎么洗脸,小闻叙是可以轻而易举认出每一个同伴的。
如果他安于这样的生活,认不清长相对他而言无伤大雅。
可他并不甘于只做一个小乞丐,所以在打听到闻老秀才准备收养一个聪慧的养子后,他想尽了办法去偶遇去表现,所幸他似乎真的很有天赋,老秀才没过多久就收养了他,并为他取名为闻叙,他也从一介乞儿变成了秀才之子。
但同时,他也知道了老秀才收养他的原因,一是因为老秀才无妻无子,需要一个儿子摔盆送终,二来便是因老秀才对于科举的执念。
换句话说,老秀才自觉科举无望,所以把希望寄托在了养子身上。
但闻叙并不觉得读书很苦,相反他其实蛮喜欢读书的,因为他读多少书就都会记在脑子里,不论过多久他都记得,可与人交际就不同了,他依旧记不清任何人的长相。
闻叙是个聪明人,他非常努力地隐瞒这一点,并且做得非常成功,哪怕是他的书童,也只是认为自家相公读书太用功,有时候不太记得人。
老秀才呢,他只关心闻叙的学业,再者认不清人脸这种病症简直闻所未闻,他当然也不会多想。
闻叙的日子就安稳了下来,他一步步按照老秀才的期望,从童生考到秀才,又在十八岁这年有了举人功名,成了碧洲郡最年轻的举人老爷。
闻家的破烂门槛,都要被富商巨贾的礼物踏平了,闻老秀才更是高兴得语无伦次,又说是苍天有眼,又说要祷告先祖,反倒是闻叙本人,对此非常平静。
但别人见他如此气定神闲,又夸他定性非凡、将来必成大才,闻老秀才就更高兴了,本来病得挺厉害,这会儿都能下地走路了。
可这阵风头过去,闻老秀才的身体又不好起来,甚至很快就病入膏肓了。
闻叙至今还记得养父临死前的模样,说实话老人临死前模样都不太好看,但好在他认不清长相,所以只记得养父瘦成了一把干柴的骨头,褐色的皮肤紧紧包裹着,里面藏着一个已经衰老的灵魂。
他原本以为,他们父子间不会有很多温情,但闻叙没想到的是,养父临终前居然跟他说,如果不想要继续科举,就停止吧,从前是他太过执念,才会那么严苛,等他死后,可自行择选人生志向,无需考虑旁人的想法。
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闻叙当然听过这句话,可看着已经死去的养父,他心里除了空了一大块,并没有其他任何的感觉。
其实他很想告诉养父,自己并不厌恶读书,也并不厌恶严苛,他只是……可能他就是个怪胎吧,所以刚出生亲生父母就丢弃了他。
闻叙按照养父的意愿,将他入土为安,他也在坟前结庐三年为其守孝。
这三年,他谁也没见,就连书童都遣走了。
他每日读书,累了就在山中走走,甚至还种了一小块菜地,若不是县老爷派人过来问他今年是否入京赶考,他都快忘了自己还是个举人了。
闻叙对着老秀才的坟墓思索半天,当即就决定出去见见世面。
他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付出了这么多努力,哪怕无法金榜题名,也该出去见见广阔天地,闻叙觉得自己是时候走出碧洲郡了。
毕竟,他早就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街头乞儿了。
闻叙自认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事实上因为眼睛上的小毛病,他非常喜欢“谋定而后动”,就像他认不清别人的脸,他就去观察别人的穿衣习惯、走路姿势、说话声音、个人口癖等等,这虽然很麻烦,但确实是他一直以来在做的事情。
三年过去,他或许有些生疏,但……也不至于生疏至此啊。
闻叙可以非常笃定,面前的这三个人,他一个都见过,可就是这样的三个人,在他入京不久后,追杀了他整整七天七夜。
就在刚才,闻叙的胸口被人砍了一刀,手臂也向外翻折,他的血落在尘土上,很快隐没于无形,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极速的失血让他眼前发晕,面前的三个人都要晃成九个人了,他使劲摇了摇头,可依旧收效甚微。闻叙扶着肩膀,半靠在崖边的巨石上,只能眼睁睁看着三人步步迫近。
“跑啊,怎么不跑了?”
闻叙心想,我倒是想跑啊,可实在是跑不动了,便开口:“至少,让我当个明白鬼吧。”
“小子,要怪就怪你生错了面孔,下次记得投个好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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