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潘达觉得自己也算是见过这里的很多动物了,但还真没见过这么漂亮,看上去还特别神圣的,如同神兽,他一时之间竟也没有认出这是什么动物。
史前动物纷繁复杂,潘达虽然是古生物学家,他也不敢说自己全部都认识,他快在自己的“知识库”中搜索这种动物的特征,仍旧没有认出来。
赤壮被一群恐狼团团围住,眼见着就要被恐狼活吃,潘达没有时间再关注这只及其漂亮神圣的动物,他很喜欢赤壮,他不想赤壮被恐狼撕碎吃掉,他觉得该被吃掉是赤日。
潘达清楚的知道自己有点“感情用事”,他已经不自觉将赤壮当作了好朋友,他不想让赤壮死,如果是赤日被恐狼群围住,他一定不会多管闲事,恐狼也需要猎物。
在这里潘达始终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半兽原始人也是动物的一种,是动物被其他动物捕猎,或者捕猎别的动物,都是很正常的,在任何时代都是适者生存。
他知道因为半兽原始人是未来人类的祖先,他自己也是人类自然很容易共情半兽,但他绝不会干涉半兽和其他动物的关系。
在史前时代,实际上半兽原始人和其他动物就是食物链的关系,任何动物之间都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能以现代人类的视角去看待史前原始人和动物的关系。
潘达在刚现这些半兽原始人的时候,会不自觉的将半兽当作人类看待,现在也不例外,但他不断的告诉自己,半兽也是动物的一种,大家都是动物,这样就不会出现很难处理的价值取向问题。
实际上就算是在现代社会,人类也是动物的一种,人类将自己定位为“高级动物”,其实还是动物,只是人类太强大,人类已然成为世界的主宰,自然高于其他动物,这是“人本位”的价值观。
潘达认为这是很好理解的,每个族群都会将自己种群的利益看的高于一切,如果是熊猫或者剑齿虎成为世界主宰,那么当然是熊猫或者剑齿虎高于其他所有动物。
这里是史前世界,半兽原始人并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甚至在食物链上还处于比较低的位置,半兽原始人总是被各种动物吊打,生活的十分艰难,除了智商几乎没什么拿得出手的其他竞争能力。
潘达知道在这里,半兽族群之所以都生活在很偏僻的地方,或者各种巨兽、猛兽没法去的地方,其实也是他们的生存繁衍智慧,否则就会被各种巨兽、猛兽吃光。
如果今天被围困在这里的是赤日,潘达一定不会救,他不会因为被吃的是半兽原始人而救他们,他只会救自己喜欢的动物,救自己的亲朋好友。
潘达认为在这里就必须将半兽也看作动物,他有很多异族朋友,他不会对这些朋友见死不救,他不是在救半兽,而是在救自己的朋友,这就是他的价值取向。
自从拥有了人类身体,潘达就对自己的身份出现了很大的“认知障碍”,最初他不知道自己是动物还是人类,他不知道该把自己归为动物一族,还是半兽原始人一族。
后来潘达才现自己陷入了一个误区,就是他习惯性的用现代人的思维去看待这个问题,将人类和其他动物完全剥离,他习惯性的认为半兽原始人属于人类一族,其他所有动物都属于动物一族,这就是一种惯性思维。
实际上在这里半兽原始人和其他动物并没有什么区别,半兽原始人的特长是“智商高”,其他动物也有特长,西瓦猎豹跑的特别快,熊猫会爬树,剑齿虎的剑齿非常厉害
自从潘达认识到这一点之后,他就不再矛盾,他不将自己归为任何一类,大家都一样,都是动物。
因此现在他想救赤壮,绝不是因为赤壮是半兽原始人,单纯就是因为他喜欢赤壮,如果是其他半兽原始人,他就完全不会管。
虽然潘达和赤壮并没有任何接触,他只是在暗中观察这些半兽族群的时候,看到了赤壮的经历,他很同情赤壮,也很欣赏赤壮的责任担当和勇敢坚毅。
赤壮猛的跳起来抓住了上方的树干,以及其迅捷的度爬到了树干上,恐狼不会爬树,但他们的跳跃能力非常强,并且团队作战能力也很强,赤壮还是非常危险。
因为这棵巨树只有一个赤壮可以够到的比较矮的树干,其余的树干都在很高的位置,赤壮根本就不可能继续往上爬。
潘达看见这群恐狼跳起来咬扯赤壮所在的树枝,将这根很粗的树枝咬的弯下来许多,这是一种四季常青的针叶树,冬季树枝也很有韧性,但这也禁不住狼群拉扯。
恐狼和现代狼的体型差不多,平均体长2米左右,肩高一米左右,平均体重16o斤,恐狼和现在狼一样嗜血狠戾凶残,特别是团体作战能力非常强。
现代狼群的规模一般也就二三十只狼,史前恐狼族群平均都有一百两只狼,这是非常恐怖的数量。
潘达大致数了一下,这个恐狼族群算规模比较小的只有大几十只狼,但这些狼就可以瞬间将赤壮这样体型庞大的半兽撕碎成渣。
他知道就算是普通熊猫也可以吊打狼群,熊猫是和剑齿虎同级别的掠食者,恐狼在熊猫和剑齿虎面前只能算是“小弟”。
史前熊猫和剑齿虎一掌拍下去掌力至少在一吨以上,熊猫和剑齿虎一掌就可以将狼的头骨拍碎,一口就能将狼的脊柱咬断。
如同再厉害的狼群也不敢和老虎打架是一个道理,潘达曾经看见过新闻报道一只东北虎单杀3o多只狼,史前熊猫和剑齿虎的战斗能力比东北虎有过之而无不及。
暴是熊猫一族的王,暴的体型非常巨大,别说是对付一个恐狼族群,再多的恐狼族群也不敢和暴打架,恐狼群绝不会在冬季出现在熊猫和剑齿虎的领地上,因为会被捕猎吃光。
潘达再喜欢赤壮,也不会让暴冒着生命危险去救赤壮,毕竟他和赤壮的确没有任何接触,连一点感情也没有,他只是单纯的欣赏赤壮而已。
他可以确定即便这片密林之中有再多的恐狼族群,他们联合起来也不是暴的对手。
这群恐狼实在太凶残,他们一个接一个的疯狂咬扯树干,几乎是瞬息之间就将那么粗壮的树干“咔嚓”一声扯断了。
紧接着就是砰的一声闷响,赤壮摔在了雪地里,因为赤壮的体型太庞大溅起一层雪雾。
潘达只是在预估暴和密林中狼群的实力,他不想让暴去冒险,万万没想到,狼群这么就弄断了树枝,狼群蜂拥而上将赤壮团团围住。
他连忙大喊“暴,救救他暴,这个半兽很好,一定要救救他”
暴当然看出潘达很在乎这个体型巨大的半兽,暴在潘达喊出“救救他”的同时出了一声怒吼,那群恐狼瞬间就被全部吓跑了。
赤壮还没反应过来生了什么,他一脸茫然的看着这群恐狼被吓的四散而逃,随后才反应过来刚才好像是熊猫的怒吼声。
他知道神峰山在冬季就会有很多熊猫,但几乎没有熊猫会到山顶上来,他也知道熊猫是比恐狼厉害无数倍的猛兽,被恐狼围住会死的很惨,但被熊猫捕猎会死的更惨。
赤壮惊恐的看向四周,他在找寻刚才出怒吼声的熊猫,与此同时他立即站了起来跌跌撞撞的往密林外跑。
暴和潘达藏匿的太好,赤壮完全没现他们。
简介关于穿越后我抄诗被大儒的女儿看中了滚滚长江水东流,我穿越时尽是愁。魂到亦然如失忆,诗词却在脑中留。孙尚志穿越到一个地球平行世界的古代,却没有融合原主的记忆,自己一下子不知道何去何从。迷茫之时,他念了诗被司马大儒的女儿听见,从此就开始自己抄诗的人生。...
订婚前一天,她遭人陷害。与藏在心底的男人共度一晚。订婚当天,她拒绝与严少白订婚,她的艳照被扔的满天飞。严少白受不了打击疯掉了。严母被推下台阶,成了植物人。而她,被送进了牢里。因为秦晴害的人,他却让她...
开新文啦本文预计4月7日入v,入v当日有万更掉落,v章还有随机红包,请大家多多支持鞠躬本王已经设置防盗,作者码字不易,还请多多本文设定黛玉的爹妈前世魂魄看到了女儿的遭遇却无能为力重生到...
简介关于一剑修魔人心有善恶,修者已入魔。平凡少年没有金手指,也没有那么多的奇遇,为了求生,踏上修行之路。...
交换人生敬业爱岗系统穿书女VS重生女沈云姝穿书了,穿进一本以沈云秀为女主的年代文里,书里,沈云秀是重生的,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和堂姐换亲,她设计嫁给和堂姐互相喜欢的食品厂厂长儿子孟珏,而堂姐则代替她冲喜嫁进大杂院季家,倒霉的是,沈云姝就是女主的堂姐!沈云秀没想到自己会重生回到1977年,既然重生了,那这一次,她绝对不要嫁给季淮南。上辈子,因为婚约,她嫁进季家冲喜,没想到当天晚上,季母就死了,大杂院的人都说她是克星,没多久,季淮南又出任务走了,沈云秀没耐住寂寞和一个回城的知青跑了,却被卖了直到死的那一刻,她才电视上看到自己那嫁给孟珏的堂姐沈云姝,如今当了首富夫人有多幸福。重来一次,沈云秀发誓,要夺走孤女堂姐的一切。首先就从换亲开始吧沈云秀如愿嫁给孟珏,沈云姝也冲喜嫁进了季家,只是为什么后面的发展和她上辈子看到的不一样。为什么季母没有死?还能乐呵呵帮沈云姝和季淮南带孩子?为什么季淮南没有死,而是转业当了刑侦大队队长,还屡破奇案?为什么原本会考上大学的孟珏,考了三次都考不上,甚至对妻子一心一意的他,居然和他的青梅搞在了一起。...
三岁半小奶团小岁安在孤儿院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只吃一个馒头都会被院长挨打怒骂,在小岁安被饿晕的前一刻,天降神秘霸气的豪门帅爸爸,将她带回家。秦氏总裁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