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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行,男演员话锋一转,说她是个顶顶幸运之人,因为演之夜,e先生并没能赶回来,但是今晚,他一定会上台指挥。男演员希望,她能赏脸过去,观看这场精彩绝伦的演出。
假如没有之前的痛哭,莉齐或许会犹豫一下,毕竟她是真的讨厌歌剧,没必要为了一个逢场作戏的情夫,而在剧院罚坐一个小时,甚至更久。
但今天她真的太生气,太伤心,太难过了。
她是一个在娇惯和溺爱中长大的女孩,从小到大要什么有什么,想什么做什么,不管是嚼烟草、喝烈酒,还是像男人一样跨骑着马,都没人阻拦她,也没人能阻拦她。父亲给她开辟了一个广阔而安全的天地,她在那个天地里不受限制地生长。
除了父亲的失踪,她几乎没有体会过挫折,直到遇见那个幽灵一般的男人。
尽管他像父亲那样保护她,却从不亲近她,对她若即若离,如同一片神秘、冰冷而又漆黑的浓雾,替她抵挡住危险的同时,也禁止她继续前进,仿佛雾里有一条阴冷的、疯狂的、饥渴的毒蛇,再前进一步,就会将她从头到脚吞没。
她其实知道,他很危险,极有可能是一个不正派的人。
他的双手可能沾满血腥,他的过去可能是一幅鲜血淋淋的绘卷,上面挤满了累累的尸骨,爬满了虱子、白蛆和绿头苍蝇。
但她愿意冒险接近他,喜欢上他。她有这样的勇气。这是她的优势,只有从小浸泡在蜜罐里,从未经历过不幸与惨苦的人,才有这样炽热的勇气。
他却在一吻之后,一言不地消失在了她的面前。
她快被这个人气疯了,必须找点事来转移注意力,男演员也好,e先生也罢,她不能一个人待在屋子里,否则一定会砸碎什么。她才不要为了一个连长相都不知道的人失态至此。
打定了主意,莉齐抹掉眼泪,昂起头,神色平静地走进了衣帽间。她要打扮得花枝招展地去观看歌剧,让那个喜欢装幽灵的人遭瘟去吧。
莉齐脱下晨衣,用脚踢到一边,本想套上裙撑,想了想,又把裙撑丢到一边。
她有一套从来没有穿过的衣服,那是一套绿色塔夫绸裤装,上衣是淡绿色的衬衫,领子打了繁复的褶皱,下半身是一条苍绿色的喇叭长裤。
自从知道玛丽·沃克1的事迹后,她就找裁缝定做了一套裤装,却一直没有勇气穿上它。
是的,她也有不敢做的事情,因为即便是最端庄的女人,见到穿裤子的女人也会大声尖叫,仿佛见到了可怖的魔鬼,警察也会以“有伤风化”的罪名逮捕她们。
可现在,她忽然有了穿上它的勇气。
她想知道,当她穿着裤子,昂挺胸地出现在整个上流社会的面前时,他是否会因为自己的胆小鬼行为而感到羞愧——仅仅因为一个吻,就在黑暗中藏了那么久,迟迟不敢面对她。
“我为什么要去管他想什么呢?”她转念一想,唇边露出了以前那种叛逆而生气勃勃的微笑,“让他下地狱去吧!就算他不后悔,也不羞愧,我也要这样穿,因为我早就想这么穿了。”
作者有话说:
注释1:玛丽·沃克曾因为不穿裙子而穿裤子,而被警察逮捕,平时还经常有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和唾弃她。以至于后来美国国会不得不通过了一项专门的法规,赋予她合法穿裤子的权利。(出自宋燕著:《闻抄袭历史》)
第15章插pter15
◎e先生◎
莉齐第一次外穿裤子,说不紧张是假的。
她最离经叛道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穿过。长久以来,她两条腿都被内裤、衬裙、裙撑和裙摆层层围住,就像严防死守的军-事基地一般。
裤子令她感到不安——女人的裤子原本一丝都不能漏,鞋子更是只能露出两英寸,并且仅限于坐下的时候,她却毫无遮掩地暴露在外。像任何一个普通姑娘那样,她不可避免地感到了难为情。
但既然玛丽·沃克能做到,她也可以。
莉齐不停催眠自己,终于敢望向穿衣镜,本以为会看见一个不男不女的小丑,没想到身姿远比穿裙子时动人。
她戴上饰有黄鹂和白鹭羽毛的宽边垂檐帽,在下巴系上绿绸帽带,对着镜子转了一圈,长而华美的鸟羽垂落在她的额前,她看上去就像一只随时准备啄人的孔雀那样冷艳又神气。
见自己这么漂亮,莉齐立刻把心中那点儿犹豫撇在了脑后。
她越看越喜欢这身打扮。男人真不像话,什么好东西都往自己的口袋里塞,也不管是否装得下。
香烟是他们的,烈酒是他们的,大声说话的权利是他们的,赌得倾家荡产的权利也是他们的。就连裤子,也只有他们能穿在外面。该死,这么贪婪,也不怕遭报应。
当然,他们给出的理由是,他们之所以享有这么多权利,是因为要保护女人。但莉齐感觉,她自己也能保护自己——要不是她骑马和开枪的技法不够娴熟,那天她本可以不靠幽灵,自己解决劫匪的。
是的,穿裤子不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假如真的有伤风化,男人也不该穿裤子才对。她不仅要穿,而且不能为此感到羞耻。
不过出门前,莉齐还是披上了一件长及脚踝的绿绸斗篷,挡住了裤子——她怕还没抵达歌剧院,就被警察逮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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