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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帮手(第1页)

唐屹悦轻手轻脚掀开被子,黎倾鑫睡觉果然很老实。他替他掖了掖被角,借着透明瓦片的光,依稀看着他的睡颜,睫毛又弯又长。黎倾鑫如果再白点,与女孩子比脸,应该毫不逊色。好看之中透着男孩子的英气。

朱磊看着又一个人影经过房间去了厨房,他大概猜出了是谁,也起身了。

“是不是吵到你们了,怎么都醒那么早?”冯秀看着这两个高个的大男孩,小心地问道。

“没有,外婆,我们就是睡醒了,看有什么帮忙的。”唐屹悦每次叫外婆,总给人亲近感。

“不需要帮忙,你们再去睡会。我们这里除了自己种的菜,也没其他好的。也就只能炒些青菜给你们吃。”冯秀话虽如此说,但是手里却切着腊肉,肥瘦相间,色泽油润,一股闻着就馋的腊肉香味扑鼻而来。

黎倾鑫的睡眠并不深,但还是过了段时间才醒来,看着旁边空空的,现天已大亮,随即起床来到厨房,自己是起得最晚的一个。

“起了,赶紧洗洗准备吃饭了。”唐屹悦更像主人家,他替黎倾鑫舀了洗脸水。

其余的几个男孩都在帮着端碗,拿筷子,端菜,忙得不亦乐乎,根本没时间理会这两个人的尴尬。

“我……”黎倾鑫想开口。

“无事,外公外婆小时候待我好,我早就把这里当自己的家了,难道你不乐意!”唐屹悦猜想着黎倾鑫的心思,提前开了口。

“你确实是当家了,把主人家照顾得像客人。”黎倾鑫忍不住调侃了他一句。

“嘿,我这还真是付出了劳动力还得不到半句夸奖,还真是热脸贴了冷屁股,伤心到家了!”唐屹悦说着,蹙着浓眉有些可怜兮兮。

“谁让你要在我外公外婆面前挣表现!”黎倾鑫撇了撇嘴,毫不客气地回怼道。

“我这不是想让二老放心把你交给我照顾嘛,能不勤快点行吗?”唐屹悦说完有些后悔,但说出的话也收不回来了。

“我就当你开玩笑。”黎倾鑫洗完脸,他的这句话出口,唐屹悦身体放松了下来。

饭后大家提议去帮着一起收玉米。因为他们这里高上了许多,靠着河边的玉米早就在夏季丰收了,而他们高山差不多在秋天才开始丰收。

背篓没有那么多,黎倾鑫就挑着担子。赵光景也尝试挑着担子,最后还是有些稳不住,最终还是落在唐屹悦的肩上,他虽没有做过,但曾经见过黎倾鑫担过水,也有模学样地担着担子一起向着山上出了。

“黎哥,我们当真要爬上这座大山,到山顶?”毛云云看着葱葱郁郁的参天大树,一条只够一人通过的小路,还被一些杂草掩盖其中。

“这条路看着有些陡峭,当你走了进去,抬头看的时候,会有不一样的感觉。”黎倾鑫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把头仰望起来。他曾经迷茫无助的时候,就喜欢透过这些林木寻找光。

年轻人腿脚好,很快就把李佑山和冯秀落在了后面。

高山的阳光明媚却不热烈,反而有种柔柔舒服的感觉。风似乎从来没停过,松树,杉树,棕树……出各种呼呼的声音,还有各种鸟儿地欢叫的声音。清新的空气,草木的绿色味道,都足够刺激着几个第一次亲身感受大自然的男孩。

地上落满了橙红色的长长松针,脚踩上去软绵绵的,像是铺了一层毛绒绒的地毯,各种草叶点缀其中,还有一些紫色的小花摇晃着可爱的脑袋。

从树林外看,里面像是杂草横生,走到内部才现,松树的根部全都是大块的石头,奇形怪状,像是独立的个体,又似连成了一大片。阳光透过大树的空隙落在地上泛着斑驳的光影,原来真的有语言描绘不出来的自然之颜色。

朱磊抬头向天空望出去,突然有点压抑,也有些期待,他想到了黎倾鑫的那句话。天空一直都在那,只是被困在树下的那个人,想逃离却又舍不得自己的这一方小天地。

“我突然觉得自己好渺小,有些无可奈何的想法。”毛云云也学着仰了仰头,开口叹道,面上也有一种悲伤的表情。

赵光景拍了拍他的头道,“还真是个感性的孩子。”随即也仰起头来,嘴角的笑意淡了下去,随即把头放了下来。

唐屹悦看着他们,出了两声低笑声,“把力气用在等会搬玉米上吧,我怕等会大家喊累!”

“说得你很厉害似的!”毛云云是个嘴很诚实的孩子,也不怕得罪人。

唐屹悦没有说话,只是摇了摇头,抬脚向着山上继续前行。

半小时左右,他们在那里耽搁了一下。看着眼前的平地有些不可思议,山顶上居然还住着好多人家,每块田地方方正正,打理的好舒服,菜地就是菜地,整整齐齐的,玉米也是一棵一棵排着长长的队伍,一行一行地站立在那里,每一棵玉米杆上挂着两到三颗玉米棒。

“天啊!黎哥,你们这里种地是用尺子量的吗?”毛云云惊呼道。

“算是吧!借助了一种工具,这玉米中间的空地里面之前种着土豆,为了不浪费每一块土地,这里的人世世代代都是如此。”黎倾鑫的语言带着朴素和神秘。

“这就叫行行出状元,就像你写字一样,长短高矮胖瘦尽量统一,不影响卷面扣分。”唐屹悦看着田地里的玉米打着比喻解释道。

“不过这也太精准了,我写字也没有这么整齐。”毛云云撸了撸袖子说道,“黎哥,哪块玉米地是你家的,我迫不及待想干活了。”

“这一大块和上下那两块都是,今天的任务,可以吗?”黎倾鑫指着几块玉米地,脸上的表情有些骄傲,那个一直保持稳重的男孩内心也会有一方天地的天真。

“收到,黎长官,放心交给我们吧!当然可以,必须的啊!”赵光景来了精神,像是军训般的口号。

果然年轻人的动作就是快,朱磊看了看手臂被玉米叶割开的口子,有小血珠冒出来,用手一抹,继续干起活来。

黎倾鑫和唐屹悦用担子往家里搬运,李佑山和冯秀负责在地里采摘。毛云云和赵光景用背篓背回家。往返回来时,毛云云摸着背篓压着的肩,有些压痕,还有些痛,但看着大家都在卖力的干活,也就默默不做声了。

转眼已到中午,李佑山让他们都休息会,年轻人干这种体力活少,耐力可没他们好。

可这几个男孩怎么忍心让两个老人辛苦,便让他们回去做饭。

“鑫娃回来了?”一个女人站在远处的田坎上喊道。

黎倾鑫担着担子,用肩头擦了擦快流进眼睛的汗液,还没来得及回答,便被冯秀接了过去,“是啊,花婶,他们昨夜一两点才到家。”

“这不是很好嘛!你看这一下子那么多人干活,你们两个老的要干多少天了。”花婶是这山顶上王家的,平时也就是有大事一起打个招呼,没有特别多的交集,更多的是李佑山和冯秀现在已经不能给大家帮什么忙了,以前年轻时可也没少帮忙干活。

“是啊!你看你们家金娃,给带着姑娘回来了,这喜事也快了啊!”冯秀也顺着聊了起来。

“哪能啊,这别人家的姑娘,还得看王金的本事了,看能不能少些彩礼啊,不然也是八字没一撇呢!”花婶话虽如此说,语气里却尽显得意,他家孩子没考上大学,但如今也快成家立业了,与黎倾鑫同龄的人也大都快谈婚论嫁了,毕竟没读书,当然这婚姻大事,莫过于重中之重了,何况在这些老辈的固有无后为大的思想里。

“哎呀,俗话说的好,这儿孙自有儿孙福,花婶就有盼头了,不给你讲了,我得回去给孩子们做饭了。”冯秀说着抱起了山边干透的松树枝,向着山下而去。李佑山早已走到前面去了。

“鑫娃,你好久也带个大学的姑娘回来,让你外公外婆少操心。”花婶苦口婆心说道,尽管大家心知肚明,这也就是场面上的话。

“好的,花婶有心了。看谁愿意嫁我这个穷小子了。”黎倾鑫扯开嘴角笑道。

听着黎倾鑫的话,有两个人的手紧了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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