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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黑之后,晚饭做好。
待李莲蓬和李莲花各自拿起筷子,正准备享用之时,莲花楼突然迎来了一位不之客。
“在下原本是不打算现身的,实在饭菜味道是太香了……不对,是在下跟着你们的小楼辛苦奔行了一整日,又累又渴,这才迫不得已现身,想要向两位讨一碗水喝……”
“就只讨一碗水喝?”
“…若是两位愿意,在下也是可以坐下与两位同桌的……哈哈。”
“啧……”
李莲蓬看着眼前这个衣着打扮邋邋遢遢,神态表情扭扭捏捏的少年,心中好笑一阵,眼神示意对面的李莲花,意思是说你的地盘你说了算。
李莲花向来心善,都能帮无亲无故无人认领的陌生尸骨入土为安,请一个大活人吃一顿饭自然是没有问题的。
更何况,这个少年还与他以为已经死去的师兄有着血亲关系,当即略作犹豫一下,示意样子落魄的大眼少年到小楼中拿一副碗筷,前来一同坐下吃饭便是。
这名不之客,正是两日前遇到的那位提前偷跑出来闯荡江湖,身边跟着张三李四王五,三名忠心耿耿的健壮护卫,和一匹起名为“风神驹”的坐骑的天机堂少主。
当朝户部尚书之子,太子太傅之孙,自称‘多愁公子’的方多病,方大公子。
只不过,彼时意气风纵马江湖的锦衣少年郎,如今却是衣衫不整,丝凌乱,神色格外疲惫,三名护卫也不见了。
更是见到吃的走不动路。
什么意气,什么骨气,一个人真正饿极了,什么尊严都可以不要。
拿来碗筷落座后,稍微向李莲蓬两人客气了一句,方多病下筷如飞,眨眼间一碗米饭便见了底。
李莲花见状,拿过他的碗,又给他添了满满一碗。
方多病也不客气,接过之后,继续狼吞虎咽。
李莲蓬看着少年的吃相,暗自摇了摇头,心想:好好一个锦衣玉食的贵公子你放不当,出来闯荡什么江湖啊!
这江湖上到处都是人的心眼子,岂是你一个不通人情世故的傻小子,能混的明白的?
只是这话不能明着说,他不想过多干预一个少年人的成长。
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方多病这个浓眉大眼的傻小子,也是江湖少见的傻人有傻福。
虽然亲娘早故,还有一个被野心吞噬了心智,非常不靠谱的亲爹,可他的大姨和大姨夫,也就是如今的父母,方尚书和何堂主,却对他视若己出,百般疼爱,当亲儿子养。
等来到了这座江湖,还有李莲花这个曾经的天下第一拿命护着,还传授功法和闯荡江湖的经验,这不是傻人有傻福是什么?
吃完饭之后,方多病放下碗筷,起身抱拳,郑重其事的朝着李莲花行了一礼:
“多谢李楼主款待,在下铭记在心,一饭之恩,在下方多病以后定然涌泉相报!”
李莲花脸上露出笑意,“你该谢的不是我,而是我身边这位空空法师,这顿饭啊,是他做的。”
“啊?”
方多病闻言,大吃一惊。
和尚做的饭菜也这么好吃?不会是个剃了度假装和尚的厨子吧?
不怪乎方多病惊讶,他贵为当朝尚书之子,江湖武林颇有盛名的天机堂少堂主,家里有钱有势,从小吃过的山珍海味不计其数,口味极其刁钻。
否则也不会饿了一整天,也不愿吃一口护卫们买的干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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