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容眼眶微红,面上闪过不忍,脚步刚挪动,被人拉住。
“我看初初姐刚回来很累,要不我们有话先等她休息好再说吧,爸妈你们说呢?沈容你觉得呢?”白素素一脸的贴心,只不过这话里话外都是把自己当作主人,把白初当做外人。
宋温哭得嗓子都哑了,双手握住白初的手:“我的小乖乖,你受苦了。”
这一句话,令白初彻底破防了。
再多的难以理解因为这句话,她也无法说出口了。
-
白初眼睛还是受伤的,为了方便治疗,是住在医院的。
宋温一直拉着她的手不放,问着过去那几年是怎么过来的。
白初只说还好,再多的她也说不出口,怕吓到他们。
“妈,喝药时间到咯,这次别想耍赖。”白素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进来的,手里提着保温杯,颇为调皮的语气,倒是把宋温逗得忍不住发笑。
“你这孩子,比你爸还管我管得严,没看到我和你姐姐聊私事吗?”
白素素亲昵地坐在她们中间,一边手拉着一个,睁着无辜的眼神:“有什么是我不能听的吗?好啊,妈妈居然跟姐姐有秘密了,哼。”
宋温一脸宠溺,怪嗔道:“你啊你,还吃你姐姐的醋。”
看到这对母女俩旁若无人的打闹,白初眼睛有些涩意,好像怎么都融入不进去,只能转过头当作什么都没有看到。
沈容进来的时候,怀里抱着一束玫瑰花。
“初初,你能回来我们都很高兴,欢迎回家。”
白初没接,脸色瞬间发白,不住地往后退,浑身发抖,她眼里生满恐惧,渐渐蓄起了泪水。
她害怕红色,害怕红色的玫瑰花,每当出现那个恶魔般的男人出现时候,总是会送她一朵玫瑰花,代表着死一个人......
“初初,初初你怎么了?别吓妈妈啊。”
“初初姐,你是想起什么害怕的事情吗?为什么会怕玫瑰花啊,这还是我跟你挑的呢。”
沈容担忧上前:“初初你......”
白初垂头捂着受伤的那只眼睛,白纱逐渐隐现血迹,缝合的伤口又迸裂开了。
她扶着宋温的手,嗓音紧绷;“妈,我眼睛好疼。”
宋温心疼地将她拥入怀里:“乖女儿,你受苦了。”
晚上的时候,白初就窝在母亲的怀里才敢睡。
——
她又开始做梦了。
那个人叫江叙,她第一次见到这个男人的时候,自己同其它女孩一样捆着双手双脚,被关在一米高的铁质笼子,四周围着卖力叫价的买家。
只有江叙不为所动,专心盘着手中的佛珠,举止优雅,一身黑衬衫衬托得他眉目如乌玉。
比起周围行为粗俗的男人,他更像是从画卷里走出来的贵族。
“中间白衣服那妞,我出十万!”一个络腮胡的男人色迷迷地盯过来,白初下意识地打颤。
“胡二你别跟老子抢,这女人可是我掳来的,早就被我看上了,老子出二十万。”一个瘦猴模样的老男人还趁机摸了一把她的脸,势在必得的样子。
白初只能屈辱地别过头,眼泪从脸蛋上滑落,嘴巴上还贴着黑胶布,心里对自己的后面的处境延申出无尽的恐惧。
...
简介关于战神楚皇回归,开局就狂飙七年之前,他遭遇好兄弟陷害锒铛入狱,从高高在上的楚家少爷沦落成阶下囚,一夜之间,他身败名裂,遭受万人唾弃,初恋女友也舍他而去,七年之后,他强势回归,楚云已经死了,楚少皇回来了,你准备好了吗?...
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喜欢满眼星星的你。那年夏天,误打误撞我遇见满眼星星的你。努力来见我。努力去见你。唉~你怎么声音和我偶像一样啊?等等,你先带我出男厕所再说吧!不可能!你千万不可以说自己没用。因为你,我才有前进的目标。秦6离我瞎了眼居然粉上你!你瞎了眼才会和他在一起!唉某天边有个小小星...
简介关于苟在东宫,太子竟是女儿身!主角萧凡本是一枚刚毕业的中文系大学生,灵魂穿越到异世界刚死的婴儿身上。十三岁成为秀才,十六岁中举,十七岁成为贡士,随后他被太子选中,成为了太子侍读。太子秦轩与镇国大将军孙女姜玉璃有婚约,大婚将至,太子秦轩找上了萧凡,让萧凡代替他洞房。萧凡大惊,绿太子,不要命了?太子无奈只能说出来自己是女人,她真正的名字叫秦萱,绝色无双。知道了秘密不答应会死,萧凡只能答应。关键时候系统终于觉醒,他拥有的是至尊签到系统,号称没有东西不能签到获得。系统,我能签到再获得一个系统吗?系统,能签到得到一个宇宙吗?...
简介关于娱乐人生从三十而已开始穿越了,遇见的每一个熟悉的面孔,都会带来不一样的感受。体验不同人生的同时,也要做点开心的事。从此,生活变的精彩了起来既然来了就做改变些什么我来我见我变影视剧的综合世界融合在一起的世界第一融合三十而已流金岁月欢乐颂咱们结婚吧谈判官安家第二融合我的体育老师小欢喜我,喜欢你北京爱情故事恋爱先生第三融合精英律师女士的法则玫瑰之战欢乐颂3后续待更新关于剧情和时间线的部分改动,大家不要较真!推荐影视剧的请评论区留言。...
1v1双洁。(女主不傻白甜)她本是小县之中的孤乞。那日,她想去香火旺盛的庙里混点供食,半路上撞见一群人在追杀一对母子,初见那小男孩之时,她便觉得他很好看,他母亲求她救他们。可她只是一个十一岁的孤乞,无能为力,她惜命,不想淌这趟混水。你若救下太子本宫许你太子妃之位。原来,那华贵的妇人竟然是皇后,漂亮小男孩是太子。太子童养媳还是乞丐?她略微挣扎了一下,选了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