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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因为他记性好,仅有的几次吃饭就让他记住了每个人的吃饭喜好,爸爸的筷子喜欢吃鱼,妈妈的筷子喜欢吃偏甜偏软的蒸菜,他觉得这样吃饭,热闹。

  这比阿蛮乍眼看到这些筷子的时候想的情况好很多,但是,仍然有些悲伤。

  阿蛮把酸辣土豆丝往简南这里推了推:“吃吧。”

  果然,精致咖啡馆里那些穿着精致的人幸福的很相似,而他们这些在异国他乡破旧公寓里的人,悲伤的大多不尽相同。

  简南盯着那碗土豆丝,然后看着自己一排筷子,最后咬着黑色方块写着简南的筷子,勉勉强强的夹了一口。

  “我们家的人不吃辣……”他解释。

  但是因为是阿蛮给的,他有点想吃。

  阿蛮斜了他一眼,眼底有笑意。

  简南捧着饭碗,吃的嘴巴鼓鼓的,手里的筷子变换不停。

  很热闹的一顿饭,比她在那个西晒的楼里汗流浃背的一个人边上暗网边吃要热闹很多。

  所以她多吃了一碗饭,并且用武力抢走了最后一块红烧肉。

  作者有话要说:  评论区回答:

  昨天那个阿蛮的钱只够过冬的那个过冬不是指过个冬天,是熬过这段混乱的时间。。你们。。。我。。。

  阿蛮不是杀手。。她是保镖,这差别大了。。。你们。。。我。。。

  关于知识量,那是因为每本写之前都有针对性的去查了一下,很浅表的内容,因为浅表所以半桶水哐当响,才会给你们造成了这样的错觉。

  关于错字,晋江现在的审|核制度是网审和待高审阶段是无法修文的,再次修文就会再次进入到这样的循环中,现在实在不敢随便修,所以会在文章结束后统一修改,我会努力做到尽量没太明显的错误,但是这时候输入法真的必须得出来背锅。。

  关于的地得,昨天有两位童靴真的是非常认真的帮我改稿,感谢,鞠躬,说起这个问题,可以引申出一本小说(我在说什么,我读书的时期,是受到1984年人民出版社中学语文室颁布的《中学教学语法系统提要》,备注中提到对于“的”、“地”的使用不作硬性规定,之后的非试用本也提到过,所以那时候我们那个地区的老师对这块的规定要求并不硬性,修改这个对我来说时间太长无法保证日更,所以我基本上约定俗成的“的地得”我会用对,其他的基本用的代替,秉持“没有书面文件证实国家语委认可“的、地、得”通用,但是“的”字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在一些字典的释义中它可以通另外两个字”的原则。对这方面有强迫症的童靴道个歉,鞠躬。

  说的太多了,咱们红包玩吧!

  第12章

  那天晚上,简南做了一个梦。

  梦里面他站在夕阳下,脚下是温暖的木质地板,地板声吱吱呀呀,有老式留声机的歌声,他听不出歌名,也不知道自己在哪。

  四周很空旷,一片金色中,有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

  简南在梦里隐隐的知道这个人影是谁,他的心跳开始加,老式留声机和他的心跳一起,开始跳针。

  那个身影始终模模糊糊的在他目力所及的地方,并不靠近。

  穿着灰色的紧身背心,手臂上有一大片葎草。

  简南站着,身影在动,明明在远处隐隐绰绰,却有真实的触感。

  留声机的声音咿咿呀呀,节奏慢慢变快,梦里面的夕阳金黄的开始刺眼,简南在留声机最后一声有些尖利的尾音中醒来,房间很黑,现实中没有那一片金黄。

  他仰面躺着,表情有些困惑。

  切市很热,他盖得是薄毯,睡觉的时候只穿了贴身的衣裤,所以生了什么,他很清楚。

  从初中以后他就很少再经历这种事,所以他盯着天花板愣了很久,然后恍然大悟的啊了一声。

  他终于明白了傍晚的时候自己心跳加的原因。

  雄性动物本来就会有这种摸不到头脑的冲动,作为思维相对复杂的人类,有时候会因为这样的冲动困扰。

  他认命的起身,准备重梳洗。

  为什么呢?

  热水浇到身上的时候,简南还是皱着眉。

  大概和当时的环境有关系,温度、湿度、亮度还有声音应该都有影响……

  或许跟时间也有关系,黄昏是大多数动物归巢的时间……

  简南擦干净脸上的水渍。

  也可能,只是因为太热了……

  他在雾气腾腾的浴室里,终于给自己的困扰找到了科学依据。

  ***

  人与人之间变熟悉的时机很奇妙。

  阿蛮和简南楼上楼下住着的这段时间,是阿蛮这么多年来最空闲最居家的时候,她会半夜三更出门买菜,天还没亮就缩回窝里待着,有时候出门会遇到实验室里刚刚回来打着哈欠的简南,有时候买菜回来也会遇到天还没亮就出门上早班的简南。

  遇到的次数多了,招呼打多了,阿蛮也会为了空调邀请简南吃顿饭。

  大部分都是她自己烧的,也有她懒得烧让简南直接叫外卖的。

  每次都非常公平,简南洗碗、善后,菜色太好的时候还会给她几比索补充菜钱。

  仍然互不相欠,仍然不太会开口主动问对方的私事,见面的时候仍然会很客气的互相说着你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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