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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我真不会写三(第1页)

“小姐,迎春楼举办活动,可以作词免单了。据说是应一位贵客的要求。张家姑爷他们,好像打算让姑爷写词。”

小厮按照李云依的嘱咐,将他所见到的迎春楼的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李云依。

写词……

李云依知道何予晨会写这些东西,她正是知道,所以才敢让何予晨开诗坊。

话说起来,她记得,何予晨最愿意写诗词的时候,还是他们刚成亲的不久后。

若她没记错的话,当时何予晨写的两代表作,是被她挂到客厅角落去了。

“鹃儿,赏他五百文买酒吃。”

“是。”

鹃儿从腰间的荷包内,取出五百文递给小厮。

“多谢小姐!多谢鹃儿姐!”

小厮得了钱,兴高采烈地走了。

要知道,他一个月工钱仅有一两,五百文便是半个月的工资,给谁谁不高兴啊?

李云依合上书本,款款起身,来到客厅的角落。

她微微仰头,盯着那一《清平调》。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李云依反复读了几遍,感觉有些懂了,但又始终不懂。她十二岁便出来做生意,文化课确实没上多少。

“鹃儿,小环和你说过,姑爷写这诗的意思吗?”

“没有。不过,那日王大人和宫大人在这儿讨论过诗,奴婢就在旁边听着。”

“这诗是什么意思?”

“宫大人是举人,他说,这诗是写美人的。世所罕见的美人,鲜花和云朵都甘愿做她身上装扮,漂亮得不似人间凡物,好像瑶台仙子。”

李云依听明白了,她轻咬嘴唇,目光复杂地盯着墙上的《清平调》。

“小姐,宫大人还说……”

“还说什么?”

“宫大人说,这诗,是他见过写美人写得最好的诗了。王大人说,这诗,应该是姑爷写给,写给小姐的。小姐就是姑爷心里最漂亮最漂亮,最美丽最美丽的人了。”

李云依僵在原地,往日种种浮现在她眼前。

她曾经觉得,她与何予晨是互不生厌,相敬如宾。

但今日见到这诗,她便知她错了。

何予晨应该是喜欢自己的。

若不然,何苦将自己描写得貌若天仙?

李云依想不明白,何予晨既然这么喜欢自己,为何还日复一日地和自己保持距离,不越雷池一步?

他不应该像朱游然那样,对自己死缠烂打吗?

李云依想来想去,大抵只想明白何予晨是个举止分寸的君子之辈,不屑于做出朱游然那样的小人行径。

无论如何,李云依心中都松了口气。

早在去祖宅时,她便已经决定,将就着和何予晨渡过此生。

眼下她虽仍然不喜欢何予晨,但何予晨能对她有意,是个不错的好消息。

郎情妾意,如今至少有了一半,不是吗?

“鹃儿。”

“在。”

“姑爷今晚喝了不少酒,你去替他煮一锅醒酒汤。”

“小姐,你忘了,姑爷是海量啊。”

“再怎么海量,喝酒多了,还是对身体不好。醒一醒酒没坏处的。”

“哦。”

“回来。还有件事。”

鹃儿疑惑地看向她家小姐。

李云依仍旧是面无表情地说:“晚上撤下去的饭食端一些到我屋中。”

鹃儿瞪大眼睛:“小姐,你饿了?”

“快去!再说废话,我便让你替了小环,去姑爷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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