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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来者不善(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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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人这么拉风的形象,自然不是来选美,有句话说得好,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这俩小子一看就是来砸场子的。

来到王不死两米处站定,据科学研究,两米处是人们认为最安全的位置。

李小国手叉着腰,嗯,就跟村里骂街的泼妇形象很像。

“告诉你,王不死,这就是得罪我们家的下场”李小国声音有些沙哑,难道是昨晚上伤害的不仅仅是屁股,还有嗓子。

鼻孔朝,眼神四十五度仰望空,估计是怕王不死听不明白,接着说道:“这畜生竟敢骑上我们家大,这是老寿星上吊--找死,我们家的大是你穷人家的畜生可以骑的嘛,自不量力,摆不清自己的身份”。

听过之后,王不死才明白,原来旺财的这一身伤,是李小国这小子打的,看着旺财慢慢闭上的狗眼,王不死很想教训他一下。“告诉你多少次,红颜祸水,母狗就是洪水猛兽,要懂得浅尝辄止,不能沉迷其中,无可自拔,现在好了吧,狗命都搭上了”。

只是就算现在王不死说什么已经晚了,旺财已经完全的闭上了双眼,完成了他短暂的一生,有不甘,有不舍,有壮志未酬,有抱负未成,但都已经不重要,狗既已经死,尘归尘,土归土,留下的仅仅是僵硬的躯体。

狗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狗只有一次

这是不公平的

同样是畜生

为什么猫的就有九次

既然只有一次狗命

那狗的一生应该怎么度过

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

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

在死亡面前

旺财可以自豪的大喊一声

它的一切都为了伟大的狗狗繁殖事业

虽死犹荣

旺财就这么走了,完成了本书所有的任务,唯一留下的是那十三个狗崽子。

不得不说,旺财后继有人,旺财家的香火得到了很好的延续,以后必将扬光大,开枝散叶。

旺财走了,王不死心中的痛,无以言表。

作为男主,他勤劳勇敢,聪明伶俐,出类拔萃。独占鳌头,屈一指,盖世无双,昆山玉片,嫉恶如仇,路见不平一声吼。

好吧,最后那条去掉,还是那句话‘穷则独善其身,达则接济下’。路见不平之事,王不死还是帮不了的。

可是现在,自己的挚友,自己的亲人,被人残忍的伤害,可以说是死无全尸。而杀人凶手却趾高气扬的站在自己身边,而且毫不掩饰,洋洋得意,指着自己的鼻子就说:“这事,我干的,咋了,敢咬我”。

面对霸权主义,恶势力,官僚主,普通百姓也就忍了,不与官斗,这是几千年来祖宗传下来的经验,大明帝国的百姓还是挺温顺的,只要有一口吃的,他们都会老老实实的做一个顺民,不过最近几年又加上了一条,不与商斗,商人都有钱,有钱能使鬼推磨,拿出一些财富,也是可以左右官员的一些决定的,海瑞,前明有,只不过大明帝国还没有出现过。君子爱财,何必还要在乎方式。

但王不死是男主啊,男足没有佑,男主有啊。就算是男主犯下多大的错,正在打字的人也不会让他着这么嗝屁的,不说像猫一样几条命,但三五条还是有的。

王不死站起身,两人互视,眼中的杀气,一旁的李二壮感受的清清楚楚,无明之中感受到周围的空气凝结,气温骤降,不由自主的李二壮身体抱在了一起。

先出手的是王不死,一招平沙落雁,先制人,用老不死的话,那就是战场,不讲究规矩,江湖道义,武林规则,都是狗屁,弄死对方才是目的,自己活着那就是胜利。

你来我往,神龙摆尾,观音拜佛,平沙落雁,大胖展翅,最后两人的招式也越来越没有下限,最后竟然连猴子偷桃,童子拜这么恶人的招式都用了出来。

猴子偷桃,是公认的阴招,是在打斗中专门袭击对方裆部的招式,因为身体的特性,一般只能用于男性。

而童子拜,就没有这方面的缺憾,男女都适用,先简单的介绍一下童子拜,童子年纪小,个头也就矮一些,双手合十,成人拜佛拜总是双手合十,放于胸前,而童子就不会,童子喜欢玩闹,总是喜欢把双手合十,举过头顶,大家可以想象,在打斗中对着对手屁股那么一下,那会是什么感觉,有兴的可以体验一下,这滋味绝对的很酸爽。

两人来来回回,你追我赶,你退我进,最后王不死猴子偷桃成功,咔嚓,李小国彻底的变性。

好人有好报,坏人受到了惩罚,皆大欢喜。

额,好多,这是第一个版本的王不死,属于武侠系列。

下面是第二个版本的王不死,

毕竟大明帝国可不是全民习武的,一是习武的人饭量都大,穷人练不起,二是习武太苦,有钱的人又吃不了苦,像王不死这样,穷人家的孩子,能够学武的很少,除非是那些富商收养的一些孤儿,花上一点钱,那就是自己一辈子的生命保障。

王不死一个跃起,对着李小国那张横看竖看都感到恶心讨厌的脸,狠狠踹上一脚,李小国没有防备,王不死一击必中,大块头倒下,接着身体在面上翻了几个跟头,白色的衣服上满是灰尘,拉风的型也变得凌乱,那擦过粉的脸,也是污秽不堪,如果不是真爱,王不死很担心,李二壮会抛弃李小国。

跌倒的形象不雅,李小国跌倒后的形象也不雅,脑袋在,屁股高高翘起。

见状,李二壮急忙向着李小国的屁股跑了过去。

不会吧,难道在这里就开始了,王不死闭上了眼睛,这画面肯定很辣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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