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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7章 治军严谨使帅史弘肇(第1页)

坐骑对于常年厮杀于疆场的人而言,意味着什么,杨骁再清楚不过。

譬如高怀德的坐骑“万里云”,那是跟他朝夕相处的坐骑,是他的“命根子”,视若珍宝的千里马。

猛将搭配千里马,那是如虎添翼,而且在关键时刻是可以保命的。

像是军中的骑兵,也是将自己的马匹当成宝贝一样对待。

亲自喂养,无微不至的照顾着。

等到上战场的时候,他们就能骑着跟自己朝夕相伴的战马上阵厮杀,杀敌立功。

万一打了败仗,他们也能凭借着战马的脚力逃出生天。

杨骁也知晓自己还没有合适的兵器,还没有神骏的宝马。

但,只能凑合着用了。

千里马往往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至于兵器,杨骁也意识到,长枪并不适合他,契合度不行。

只是杨骁所修习的杨家枪法,契合度最高的兵器,那就是“枪”了。

如之奈何?

“不好了!”

就在这时,李从益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向杨骁和高怀德禀告道:“将军、高都虞候,不好了。”

“药可琼……药可琼他被抓了!”

闻言,杨骁不禁眉头紧锁,问道:“到底怎么回事?”

“将军,是这样的。昨晚药可琼跟咱们一起去喝酒,众人饮宴之后都各自回去,这厮不老实,还跑去喝花酒,结果夜不归宿,忘了时辰,点卯的时候不见人……”

杨骁深感无语。

药可琼这纯粹是自找的。

军中将士,并非是不允许跑去喝花酒。

只是点卯的时候未到,那就违反了军纪,要被惩罚的。

李从益又道:“将军,都指挥使让你们到帅帐走一趟。”

“知道了。”

……

李从益口中的“都指挥使”,是史弘肇。

史弘肇跟那些出身将门的人不同,他的祖上是粟特族,算是混血儿,其父亲史潘还是地地道道的农民。

史弘肇从小就特立独行,跟那些农家子弟截然不同。

他不喜欢下地干活,只知道整天游来荡去,耍弄拳棒,据说他能日行二百里,赶得上奔马!

在后梁时期,史弘肇就投身军旅,因为武艺群被选入禁军当中,之后还成了石敬瑭的贴身侍卫。

但,史弘肇真正迹,还是依靠刘知远的。

刘知远出任河东节度使,就将他要到自己的手下,提升为都将,并兼任雷州刺史。

在刘知远夺取天下的过程中,史弘肇担当先锋大将,一路南下,兵进洛阳。

所以,刘知远对史弘肇很是信任,授任他为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归德军(宋州)节度使、同平章事。

史弘肇虽然自己少言寡语,但治军相当严厉,凡是他手下的将士,不管是谁,只要违犯军纪,绝不宽恕姑息。

当年,他的麾下有一个指挥使,由于不肯听从史弘肇的调遣,被史弘肇当场乱棍打死,将士们见状都吓得腿直抖。

有了严明的军纪,史弘肇领兵一直顺利地打到了洛阳和汴京。

在进兵洛阳的时候,他的军队做到了秋毫无犯。

因为侍卫亲军的纪律最严明,所以战斗力在大汉诸军中也是最强的存在。

“使帅。”

见到史弘肇之后,杨骁和高怀德都行了一礼,口称“使帅”。

“帅”,在这个时代属于是三军主将,不是什么将领都能被称之为“帅”的。

节度使被称之为“节帅”,像史弘肇这样的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则是被称之为“使帅”,就跟“使相”差不多。

这里边的弯弯绕绕,不是一般的复杂。

杨骁眼前的史弘肇,是一个四五十岁的中年人。

肤色蒙上了一层土灰色,又暗又涩,没有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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